他那時的神情,好像在思索什麼極為難解的事。平心而論,他的眼神看起來很理智,談吐中流露出來的鎮定,以及他對環境細節的敏銳觀察,這些表現她覺得真不像是精神病人能夠擁有的。
他發現她沒有帶包就說去“上班”,現在回想起他當時的表情,他大概已經猜到她是想要逃出去報警的吧?但他沒有揭穿她,也沒有做出過什麼傷害她的舉動。他選擇主動離開,所以王誌一把就把門拉開了。
他應該不是個壞人。
寧凝晃晃腦袋,把眼前那個形象驅除,開始專心工作。
下班回到和平小區,寧凝沒敢直接回自己屋,先去敲王誌的房門,發現他還沒下班,無奈再去敲孫薇薇的房門,她一樣不在屋裏。寧凝隻好對自己說,麒麟已經離開了,所以她沒必要擔心的。
鑰匙插進鎖孔,輕旋,拉門。
寧凝跨進小屋就嚇了一大跳,此時正好天將暗非暗的時候,屋子裏沒有開燈,光線不太好,但還是能看清床上坐著一人,看那高大的身形,不是早晨的麒麟還有誰?她花了兩秒鍾評估目前狀況,要是她現在轉身就跑的話,能不能在走道裏跑過他,先跑到外麵呼救,結論是她肯定跑不過他。
寧凝站在門口不敢進去,心說早晨自己報警的事難道他不知道,但一直站在門口不是就是明顯帶有戒心的表現嗎?眼珠一轉她計上心來:“我下班了,我們出去吃飯吧。”先把他騙出去再說,公共場合人多比較安全,麒麟總不能當眾做什麼吧?到時候她再隨機應變。
齊淩指指自己身上:“我這樣怎麼出去?”
寧凝按下門旁的開關,那支始終苟延殘喘一直不肯壽終正寢的日光燈管閃了半天,終於亮了起來,她眨了眨眼,看清他此時的樣子,居然被萌到了!
他上身穿著她的白色小熊睡袍,對她來說是件長及大腿的睡袍,他穿著就成了七分袖T恤,小熊睡袍的下麵,他還圍著那條駝色毛巾被,看起來像是條直到腳踝的長裙,但不知是她的心理作用還是他圍的手法特別,這條“裙子”在他身上一點違和感也沒有。
好吧,寧凝承認,人長得有型,穿什麼都好看,哪怕是毛巾被和小熊睡袍,愣是能被他穿出設計感來。不過,他這個樣子還真的沒法外出。她轉眼又有主意:“那我去替你買衣服,你等我會兒。”
“好。”
見他答應,寧凝對他笑了笑,輕輕關上門,隨後撒腿就跑,一路跑下樓,掏出手機,調出早晨撥過的報警號碼,正要點撥號鍵,手指卻懸在空中,點不下去了。
他說他不記得是怎麼來的,要不是無家可歸,他也不會賴在她家裏。要是警察把他帶走,會不會直接就把他送精神病院去?或者是把他當流浪漢處理送去收容所。但要是留下他,萬一他真的心懷不軌,她不是應了農夫與蛇的故事嗎?不過她有什麼好被圖謀的呢?她又沒錢又沒房,以他的長相,要找女朋友是輕而易舉的事,所以更不可能圖色了。
寧凝猶豫了半天,手機拿起又放下,關了又打開,手都舉酸了,終於決定不報警,先看看情況再說,沒想到手一抖卻點到了撥號鍵。她傻了眼,趕緊掛斷電話。
寧凝打開錢包,看了看裏麵可憐巴巴的幾張紙幣,為了控製自己花錢,每次提款她隻提兩百,花完了才再提兩百,昨天剛提的兩百,今天買早點加上午餐時準備吃的三明治牛奶組合,就隻花了十六元,還剩一百八十四。
她答應了替他買衣服的,可她還得省錢,那就去超市買最便宜的。想定此事,寧凝直奔最近的大發超市。
路上手機突然響起,寧凝接通電話,一個冷硬鋒利的女聲響起:“剛才是你報的警嗎?”
“不不,我是按錯了。”寧凝心說這不是早晨那個女警嗎?怎麼她還沒下班?或者是因為她們的聲音聽起來都很冷,所以感覺像同一個人。
“我們警方的義務是保護遵紀守法的市民,你這樣亂撥電話就是占用警方資源,可以按照報假警來處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1項規定,你這種行為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這是第一次,如果再有這樣的行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報假警,真的是不小心按錯了,對不起下次不會了。”寧凝一口氣說完,趕緊掛了電話,撫著胸舒了口氣。
寧凝:彼之蜜糖,吾之砒霜。愛情這東西,可遇不可強求,在我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隻顧自己愛得死去活來,不顧周圍人的痛苦,這是最自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