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就這樣告別(6)(1 / 3)

我站在殯儀館的院子裏,看到一縷青煙嫋嫋升起,像一隻青鳥在天空中慢慢撲扇著翅膀。煙是向上走的,我想,她應該上天堂了吧?

佛曾說,前世500次的回眸,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如果真是這樣,我寧願再修煉5000年,來換取與這個女子的一生平安。但,佛也是無可奈何的。因為一切都是輪回,我們也都在輪回之中,離去的人丟下了所有愛他的人,活著的人緬懷丟下他們的人……張胖子歎了口氣說:我們是凡人,努力做到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吧,這就是人生……隨著一陣刺耳的警笛聲,一輛警車駛了進來,在不遠處停下,車上跳下來幾個警察。看著這幾個警察身我走來,我想,她上天堂了,我該下地獄了嗎?如果以我的下地獄能換來她的再生,我寧願如此。

張胖子走上前去,一個警察和他打了個招呼,張胖子說了幾句話,警察點了點頭,就在那兒停下。張胖子向我走回來,我淡淡一笑,說:“他們是來找我的吧?”

張胖子說:“你有點思想準備。”

我說:“我不怕,早知道應該有這麼一天。”

張胖子說:“茹雪的後事交給我吧,你放心,我會給你上下打點的。”

我抬頭看了看天,晴朗無比,沒有一絲雲彩,一架飛機從空中掠過。我突然感覺陽光有點刺眼,就用手絹擦了擦眼睛,說:“不用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何況現在正是嚴打時期,你不要花那麼多冤枉錢了,留著給譚蘭蘭治病吧。”

張胖子安慰我說:“別太悲觀,他們也沒什麼證據,隻是懷疑罷了。”問我還有什麼事,我想了想說:“骨灰盒我已經買好了,墓穴也選好了,碑石要用漢白玉,寫上愛妻茹雪之墓就行了。你幫我買一束百合花,我答應過婚禮上讓她捧著百合的。”

張胖子點了點頭,說你放心吧,一切照你說的辦。我想了想,又說:“如果我出不來了,或者死了,把我和茹雪埋在一起吧,她是個孤兒,無家可歸,也沒人陪她的。”

“另外,到了節日,你別忘了去看一下。”

說罷我慢慢轉身,向那幾個警察走去。

警察訊問我時,我對一切指控都予以否認。父母一直沒有來看我,也許他們傷心之至,怕見到我,更加傷心。過了一段時間,張胖子來看守所看過我一次。我們說了很多很多。他說:“我最不放心的還是譚蘭蘭,其實,我也好不到哪兒去,有時候晚上自己想想,她要是一下子死去了,我會高興得大笑三天三夜。”

“但我又不能丟下譚蘭蘭不管,如果那樣的話,也會影響我的仕途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如果有一天我生命走到盡頭了,我就去把她的氧氣管拔下,讓她隨我而去,好歹也有個照應。”

2003年底,我終於上法庭了。

被法警帶上法庭時,我看到下麵坐滿了人,張胖子陪著我的父母坐在最前麵,父親明顯地衰老了,腰開始佝僂了,頭發白了許多。母親臉上也有皺紋了。看到他們,我心裏很不是滋味,傷疤像漣漪一樣在胸裏蕩漾開來,但我沒有表露出什麼,隻是微笑著點頭示意了一下,我不想讓父母如此為我傷悲。張胖子也向我微微點了一下頭,豎起右手,做出OK狀。我還看到幾個熟悉的人,是我原來在《南方快報》煙台站的同事。

審判長宣布開庭。檢方對我起訴的罪名是雇傭凶手殺人,致使一死一傷。依據是我曾地凶殺現場出現,以及對李成的威脅。李成作為證人出庭,他很詳細地向法官陳述了與我之間的恩怨,以及我曾經對他的威脅。法官問我證人證詞是否屬實,我說屬實。

律師的辯護非常成功。律師指出檢方控訴所依據的,不過是李成的證詞,以及我與李成的恩恩怨怨。律師說,被告人不是行凶人,而且被告人出現在現場純屬偶然,僅僅以兩人間的恩怨判定被告買凶殺人,是無法讓人信服的。況且被告人有過威脅行為,並不能表示一定會這樣做。而且公安機關一直沒有緝拿到現場行凶者,證據鏈中就缺少了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