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渤海海峽的法律地位和製度
渤海海峽,也屬於我國的內海海峽。它是我國內海水的一部分,根據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我國對渤海海峽擁有排它性的管轄權與支配權。渤海海峽寬,從大連至威海約為93海裏,從大連至煙台約為89海裏。
該海峽由我國眾山巒、大小島嶼(長山列島等)相聯結組成。島嶼之間最大寬度不超過24海裏。
渤海海峽是進出我內水(渤海水域)的咽喉要道,我國政府規定:我國對渤海水域行使完全的內水法律製度,禁止任何外國艦船通行,如確屬貿易需要,必須征得我同意後,方可進入。並限定在我方指定的水道過境通行,其他水道一律禁止通行。
渤海海峽可供外國船舶過境通行的、業已開放的現有三條水道:老鐵山水道、長山水道和登州水道。
二、中國的港口
(一)什麼是港口
具有天然條件和人工設施(設備),便於船舶停泊裝卸貨物和上下乘客的港灣,稱為港口。在海岸線上的港口則稱為海港。
港口的定義還有一種說法:“即船舶習慣上為了裝卸貨物和上下乘客的所在”。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0條款對港口的定義是:“構成海港體係組成部分的最外部永久海港工程……”。
港口(指海港),如前所述,屬於內海水,亦即內海範圍以內。
根據其形成的條件的不同,港口可分為:天然港和人工港。根據其作用的不同,港口又分為商港和軍港。按法律地位分,港口還有開放港、封閉港、混合作用港,對外開辦貿易和海上交貨點之區別。開放港,是指外國籍船舶可以進出裝卸貨物和上下乘客的那些港口。軍港屬於封閉港(外國艦船禁止入內),一般不開放。開放的港口多是商港,但商港並不一定都是開放港。
港口是否對外開放,決定權完全在於國家。國家根據自己政治、經濟上的需要決定開放與否。日本是一個海運十分發達的國家,有各種港口941個,但對外開放港口隻有74個,日本國家法規中稱開放港為“特定港”。
(二)港口的法律製度
港口屬於一國主權管轄(港口在內海水之內),其法律製度的確定,則完全由國內法規定,但由於其直接涉及國際往來,因此,各國在製定其港口製度時,一般都要考慮有關的國際規則和公認的國際慣例。
國際上一般的港口規則和慣例
長期以來,在國際間有關港口製度的國際條約中,較為重要的有下列一個公約和一個規則,即:
1926年通過的《國際海港製度公約》,其主要內容有以下四條:
①在和平時期,商港應平等地對所有國家船隻開放,不應因船旗國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②如遇特殊情況,如風暴、船難等,任何港口,都應允許船隻入港或在泊地停泊。
③對外國軍艦,可作某些限製。
④外國船、艦在港口應遵守和尊重當地國家的法律製度。
1923年所製定的《日內瓦港口國際製度規則》有下列四條規則:
①外國籍船舶進出港口,應辦理進出港口手續。應預告通知抵達港口時間,並接受海關、衛生、邊防的檢查。
②駛入港口,應由港口國派引水員引航和應遵守航行速度、懸掛旗幟、鳴放聲號等。
③在港口停泊期間,應遵守港口有關港內安全、衛生等方麵的規章法律。如進港口時,封存武器,限製使用無線電裝置,禁止排放汙油類及其他有害汙染物質等。
④根據屬地優越權原則,國家對港口的外國船舶通常行使司法管轄權。小事一般不問,已危及港口安全,港口國有權處理。
(三)中國的港口
1.中國的港口
我國的海岸線為18000多公裏,我國大陸沿岸從北至南有各類大小港口700多處,其中主要海港有大連、營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廈門、汕頭、廣州、湛江、海口、三亞、北海等。我國的天然港有:上海、青島、大連等。如大連、上海、寧波等均為商港;旅順則為軍港。我國的青島港為軍商合用港。
截至1987年1月為止,我國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沿海城市為14個;對外開放的港口為32個。這32個對外開放港口分別是:
大連、營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石臼所、連雲港、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廈門、泉州、汕頭、汕尾、蛇口、黃埔、廣州、湛江、北海、防城、海口、三亞、八所、南通、張家港、中山、灣仔、梅沙、西衝、九州。
我國對外開辦的貿易港口有:重慶、城陵磯、九江、武漢、南京等。
另外,隨著我國生產的發展,除已批準的對外開放的港口、對外開辦的貿易港口外,一些地方根據貿易工作的需要,經國家批準,也可在海上設立海上交貨點。即外國籍船舶在不進港的情況下,亦能直接與我有關部門在海上進行交貨。
舊中國,由於政府的腐敗,國家主權喪失殆盡,國家港口對外開放與否,則由外國人決定。1842年,英國侵略軍打敗腐敗的清軍後,強迫清政府割地(割讓香港)賠款(白銀2100萬銀元),並要我開放廣州、福州、上海、寧波、廈門五處為通商口岸,這實際上是直接霸占我港口。
以上為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人民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
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的簽訂,標誌著中國第一次失去自己港口的主權,並由外國人占領和主宰。
我國政府今天對外開放14個城市、32個沿海港口,這同那時的開放,完全是兩回事。今天的開放,是適應我國四化建設的步伐。
2.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的法律製度
舊中國由於反動統治政府的腐敗,國家主權喪失殆盡,沿海門戶洞開,帝國主義國家的艦船長驅直入,陸上是帝國主義侵略的陸上樂園。不僅如此,他們還深入我腹地,侵犯我國主權,幹涉我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