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侍從武官(二)(1 / 2)

“他們是一夥兒的,這個卑賤的侍從也是那群多米尼克魔鬼的幫凶,打死這個該死的墮落者,瞧瞧他那惡心的黑頭發,一定是也染上了那群魔鬼的嘔吐物!”小胖子伯尼德·弗雷士上躥下跳的來回蹦跳:“他絕對是也收了那群人的錢了!”

“等等,我聽說過這個家夥!”突然有個混混站出來,驚恐萬狀的指著正在慢慢拔出長劍的黑發少年:“愛德華·威特伍德,就是他殺死了血旗兄弟會的首領科爾特斯,他就是那個剛剛被冊封的聖樹騎士!”

周圍的打手們立刻被嚇了一跳,驚駭的連連後退了幾步——換成是普通的侍從也就罷了,如果是騎士的話他們可沒有那個膽量就這麼光明正大的襲擊,這可是大罪,更不用說對方還不是那種花架子頂個頭銜的爵士,連科爾特斯那種凶悍嗜血的怪物都能被他砍了腦袋,難道自己的脖子會更堅固一點兒嗎?

“騙子,這家夥怎麼可能是個騎士?別被那個多米尼克渣滓給騙了,他們就是為了讓我們害怕的!”伯尼德急眼的指著愛德華大喊道:“就算他是又怎麼樣?你們這麼多人難道還打不過他一個?!”

確實,愛德華此時穿的衣服不太像個騎士——深灰色的鬥篷,普普通通的罩衣馬褲就和一個侍從沒什麼兩樣,再加上他習慣把劍背在身後而不是掛在左腰,這種方式一般隻有那些在荒野流浪的遊俠們才打扮成這樣,因為更方便一些,也不會被劍鞘打到小腿。

在這個古老的國度裏,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往往就是身份的象征,顯然被伯尼德說動了的打手們受到了鼓勵,一窩蜂的朝著愛德華湧了上來,手裏舉著木棒和鑲了鐵釘的棍子,甚至還有不少舉著火把的大聲喊叫著。

躲在樓房閣樓裏的一對父子心驚膽戰的看向被這群人包圍了的愛德華,黑發少年那樣子怎麼也不像是能夠贏的架勢。當看到愛德華的右手從劍柄上鬆開的時候,就連那個在國王大橋見過他的人也不相信能贏,還以為他是打算逃跑了。

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他們都看呆了——明明看起來一點兒都和魁梧不沾邊兒的黑發少年,居然一把就抓住了衝上去的壯漢衣領,凶狠的右拳直接打在了他的鼻梁上,讓這個倒黴的家夥滿嘴是血的直挺挺被撂翻在地!

從他身後鑽出來,高舉著鐵棍的瘦子還沒等到揮下去,就被一記手肘狠狠撞在了下巴上,毫不客氣的愛德華一腳踹在他的小腹然後奪走了鐵棍,凶狠的氣勢像是在揮舞斧頭似的砸在了另一個打手的肩胛骨上,脆響的簡直比那家夥的慘叫聲還“嘹亮”。

僅僅可能隻是幾分鍾的時間,但是到了伯尼德和那一對多米尼克商人父子的眼中,就好像是看完了一出精彩的話劇似的漫長。

對付這群混混打手愛德華下手極狠,幾乎每一個撲上來的家夥都是不是骨斷筋折就是直接昏厥癱掉,凶殘的架勢簡直和他在長矛街收拾布萊克黑幫的時候一模一樣。

唯一不同的隻是眼神——此刻的愛德華依然是十分理智並且清醒的,下手殘忍隻是為了震懾這群肆無忌憚的街頭渣滓,讓他們害怕並且恐懼,而不是為了發泄心中某些壓抑太久的情緒。

在和血旗兄弟會打過幾次交道,並且親手收拾了不少黑幫流氓之後,愛德華開始發現了這群家夥的特點——這群暴徒往往最容易被熱血衝昏頭腦,狂熱的好像真的不可戰勝;但至少聽到幾聲慘叫,看見自己流血,立刻就會像兔子似的魂飛魄散。

他們當中有不少家夥比軍隊裏的士兵還厲害,但是僅此一項就讓他們無法比得上真正的軍士——沒有看著自己或者身邊弟兄被捅死,還能依然麵不改色的勇氣。

看著眼前發生的事情,伯尼德·弗雷士徹底傻掉了,一直等到愛德華抓起他的衣領,把這個胖小子仍在滿是狼藉的荊棘叢裏麵,刺進那肥膩毛孔的倒刺才讓他清醒了過來,慘叫著在上麵掙紮了起來,像是個裝滿了水的皮囊似的滾到了地上,褐黃色的沙土把他的漂亮袍子都弄髒了。

“你不能殺我,我可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我們家的曆史在都靈城邦的時代就存在了!”被愛德華嚇得魂不附體的小胖子,依然不忘了繼續恐嚇他:“我父親會把你告到議政院去的!讓他們把你抓起來,關進伸手不見五指的地牢裏麵去。”

“你說的沒錯,我不能就這麼殺死你。”愛德華微笑著點了點頭,但是還沒等胖小子爬起來,他就接著“微笑”說道:“但是作為聖樹騎士,我隨時擁有為了捍衛榮譽和尊嚴而揮劍的權力,你剛剛好像還在質疑我的身份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