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原來判決書“原告訴稱、被告辯稱、法院認為”的傳統模式,宋魚水對判決書進行大膽改革。在長達6000字的判決中,她引入雙方舉證、質證,以及對證據的分析認定。麵對邏輯清晰,說理充分的判決,原告無話可說,並為自己喪失商業信譽的行為懊悔不已。
說起宋魚水這股子較真勁兒,當時經濟庭的同事楊靖、戴國一幫年輕人,打心眼兒裏佩服。
楊靖說:“老百姓的證據意識越來越強,每個上法庭的人,都帶著一大堆證據,由於以往判決書上沒有法官對證據的分析認定,他不知道法官確認了哪條證據、沒采納哪條證據,覺得法官還沒聽清我有沒有理就下判,或者認為法官與對方做‘扣’,故意不采納我這方意見,因此覺得判決不公。”
“我們也經常為此苦惱,怕當事人看不懂判決,”戴國說,宋法官判案的可貴之處在於,力求把當事人疑惑、關心的問題都說清楚,而不單純側重法理的分析,輸了贏了都能做到心中有數,自然會信服判決,自覺履行。“隻不過,製作這樣的判決書,累多了,但宋法官樂此不疲。”
一位法學專家評價說,宋魚水法官通過判決書把個案的公正標準向當事人釋明,就是通過程序正義給老百姓看得見、看得明白的公正。
宋魚水笑了笑:“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判決書是給當事人的,讓當事人看得明白、得到認可,是對一個法官公正判案最基本的要求。”如今,增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規範性,已成為法院司法改革的明確要求。
“2004年度法治人物”頒獎詞這樣寫道:對一個法官而言,能做到業務精通、公平斷案已經不辱使命。但宋魚水卻向前推進了一步,達到“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境界。更多的人由此堅信了一個樸素的道理:是非總有公道,公道自在人心。
讓老百姓撫摸到司法的溫暖
“宋魚水”,這個難得重名的名字,讓很多人感到新鮮、有特點,而小時候的魚水,卻為這個與眾不同的名字沒少苦惱,甚至想過改名。
當了法官後,宋魚水開始越來越喜愛這個名字,因為總有當事人跟她說:宋法官,你這個名字起得真好,我們在你這兒打官司,體會到一種魚水親情,你是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放在自己心上!
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尊嚴和利益
作為基層法院法官,宋魚水與普通百姓打交道最多,經常麵對很多“不起眼”的小案子和各種當事人。而“小”和“弱”兩個字,在宋魚水心中分量卻很重。她認為,雖然每個人的文化層次、生活背景不一樣,但人們內心中對平等和正義的渴望是相同的。
當審判員後接手的第一起案件,宋魚水至今記憶猶新。隆冬,寒風刺骨,一位農民工裹著一身雪花站到了原告席上,單薄的上衣,破舊得看不出顏色。盡管屋裏有暖氣,他還在微微發抖。這位農民工起早貪黑給一家飯館送了一年的菜,卻分文未得。臨近年根,他一趟趟去要,求服務員,求老板,飯館的人煩了,連推帶搡把他轟了出來。
宋魚水了解到,那家飯館因經營不善,已多次倒手。現在飯館的老板也一肚子怨氣。宋魚水依法向被告解釋:“賬雖不是你欠的,但你承租了這個店,就應該先還上。按照法律規定,你可以向過去的承租人追償。”案件順利執結,那位農民工捧著薄薄一疊鈔票痛哭流涕,這是他患重病的妻子和上學的孩子的救命錢。宋魚水的眼眶有些發潮。
辦案中,她給自己約法三章:不輕視小額案件的審理,不輕視弱勢群體,不輕視當事人的任何權利。
“因為小額案件、簡易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的切身利益,無論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無論是掏不起訴訟費的貧苦群眾還是腰纏萬貫的富翁,抑或名人官員,作為法官,要公平對待每一個當事人,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尊嚴和利益。”
保持距離不是保持冷漠
“宋魚水在法庭上的細致、嚴謹但又平和親切的風格,就仿佛陽光通過無形的力量讓人折服。”北京市人大代表高揚說,“每聽一次宋魚水的庭審,我都好像上了一堂生動的法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