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就是報應吧!
但蒙索萊思現在管他報應不報應的。
他都要將殺死他兒子的凶手——碎屍萬段。
好了,回到正題。在蒙索萊思要托兒那去捉拿凶手時,時間已經過了三個半小時,當托兒那準備好時,時間已經過了四個小時。
好了,托兒那出發了,而努斯他們卻在出城後的第一個岔道停了下來。
因為眾人為到底向那個方向逃產生了分歧,兩條道,一條通往帝都,另一條通往混亂之城。
有一小部分人(其實是兩個)覺得自己必死無疑,所以想乘這個時間去帝都好好快活快活,因為他們都當了太久逃犯了,整日的提心吊膽,整日的壓抑本性,讓他們早已經厭煩了,他們想光明正大的站在太陽底下,對那些要捉他們的人說“來吧,讓我們進行最後的狂歡吧。”
但大多數(其實也就是四個)覺得去混亂之城是比較靠譜的,因為混亂之城作為一個混亂地帶,作為一個通緝犯,**,小偷……所有的罪惡聚集之地,所有的國家都明智選擇了——視而不見。
正因如此混亂之城同時也是冒險家們的天堂,在這裏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不管是金錢、美人還是權力,在這裏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你得不到的,當然這所有的一切,全都建立在你的拳頭夠大,夠硬,夠把所有人都打趴下的基礎上。
正因為混亂之城裏拳頭大你就是老大原則,所以所有的國家都在強大的拳頭麵前選擇了沉默和視而不見。由此可以得出許多冤枉、委屈發生的根本原因。
【就是你、不、夠、強。】
君不見就在我們房被強拆,無罪入獄的時候,還有多少個低調的郭美美,我爸是李剛在一個叫法律的東西上撒歡。
好了,岔題了,回來。就在血紅玫瑰一行人爭論不休的時候,我們的智者默爾開口了。
“去混亂之城。”
好了,一錘定音。就在眾人要開路的時候,默爾又說“慢著。”
眾人看向他。
默爾不慌不忙的說道“東西帶的太多了,如果不舍棄掉一些,我們可能沒到混亂之城就被敵人捉住了。”
眾人覺得有理,就丟掉了衣服等等,隻將金子,武器留了下來,準備開路。
但默爾又發話了“慢著。”
“你有完沒完了。”這是血紅玫瑰此時沒有說出來的心聲,但沒辦法,誰叫血紅玫瑰裏就這家夥最聰明呢?停下來吧,看這家夥還有什麼屁放。
這次默爾直接對著努斯說道“努斯,你是我們血紅玫瑰裏武力最高的,力氣也最大的,所以現在我要你去辦一件關乎我們存亡的事情。你願意嗎?”
“好了,你別在那裏賣關子了,既然關係到我們的存亡,你說我能不幹嗎?說吧。”努斯說道。
“好,兄弟痛快,那我就說了。”
“說吧。”
“努斯,我現在要你將這些我們丟下的東西全都扔到通往帝都這條路上大約兩裏處的位置。但是有一個要求,就是你去和回來的時候要一點腳印都不留下。當你到達目的地,將衣服扔下後,你還有一個任務,就是你還要往前走一段路,但是這次你不僅要留下腳印,還要製造出淩亂的感覺,最後還要製造出腳印在草叢中消失的痕跡。記住,這件事雖然簡單,但關係到我們大家的生死存亡,,你辦完之後,就快點回來,我們在這裏等你,但最多等你兩個小時,兩小時之後你還沒回來,我們就會離開,知道了嗎?拜托了,兄弟,早去早回。”
“好,我這就去。”努斯二話沒說,拿起東西向帝都大約兩裏處奔去。
一個半小時之後,努斯就辦完事回來了。然後隨著大部隊一起踏向去混亂之城的道上。
血紅玫瑰眾人正在努力的趕路中,托兒那正在努力的追趕中。
但不管是趕路還是追趕,也不妨礙人好奇心的散發的。而努斯正好就是那個散發好奇心的孩子。麵對默爾這一通沒有理由的安排努斯是越想越摸不著頭腦,所以心中的八卦之火不由的熊熊燃燒,額!錯了是心中的好奇心不由的砰砰直跳。就這樣,努斯向默爾慢慢的靠去然後小聲的問道“默哥,你吩咐我幹的那些事到底是為了什麼啊!我怎麼越想越感覺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啊!雖然我感覺這恐怕為那些追兵準備的,但到底是為什麼啊?”
默爾看著努斯的著急勁,便充分發揮他急死人不償命的精神,故作高深的向努斯招招手,努斯附耳貼上,便聽見默爾輕啟嘴唇,慢慢的吐出了六個大字“天機不可泄露。”
說完便不管被耍的努斯,大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