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勞倫斯。

“對我來說,”羅密歐說,“跳舞就是與音樂做愛罷了。”

“所以你永遠也不會跟我跳舞,我猜得對吧?”朱麗葉說。

“你瞧,你這人個性太強了。”

這話聽著奇怪。可是,前一代人的想法竟會變成下代人的本能。我們總的來說,都繼承了我們祖母的想法並無意識地依此行動。這種意識的嫁接是冥冥中進行的。觀念迅速變幻,它會帶來人類的迅速變化。我們會變成我們設想的那種人。更壞的是,我們已變成祖母設想的那樣了。而我們的孩子的孩子又將會變成我們設想的樣子。這真叫人覺得悲傷。這不過是父輩的罪惡對後代所做的心靈之造訪。因為,我們的心靈絕沒有我們的祖母所設想的那麼高尚美好。哦,不。我們隻是祖母之最強壯觀念的體現者,而這大多是些隱私觀念,它們不被公眾所接受,而是作為本能和行為動機傳給了第三代和第四代人。我們的祖母偷偷摸摸想過的那些東西真叫倒黴,那些東西即是我們。

她們都有過什麼想法和意念?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她們希望能與音樂做愛。她們希望人不是粗蠻的動物,達到目的就算完事。她們想要天堂的音樂在人們手拉著手時響起,想要一段新樂章在人們手摟住腰時勃然奏響。這音樂無限變奏著,變幻著優雅的舞姿從做愛的一個層次向另一個層次遞進,音樂和舞蹈二者難分彼此,就如同兩個相像的人一樣。

最終,在做愛歡愉的頂點到來之前,是巨大的降潮。這正是祖母的夢境和我們的現實。沒有歡愉的頂峰,隻有可恥的降潮。

這就是所謂愛的行為本身,即爭論的焦點--一個可恥的降潮。當然爭論的焦點是性。隻要你與音樂做愛,邁著慢步與雪萊一起踏雲而行,性就是件十分美麗令人愉快的事兒。可最終到來的卻是荒謬的突降,不,先生,絕不可以。

甚至像莫泊桑這樣明顯的性之信徒也這樣說。對我們許多人來說,莫泊桑是個祖父或曾祖父了。可他說,交媾行為是造物主同我們開的一個玩笑,意在玩世不恭。造物主在我們身上種下這些個美好而高尚的愛之情愫,令夜鶯和所有的星星歌唱,不過是把我們拋入這荒謬的情境中做出這種可恥的動作,這是一件玩世不恭之作,不是出自仁慈的造物主之手,而是出自一個冷嘲熱諷的魔鬼。

可憐的莫泊桑,這就是他自身災難的線索。他想與音樂做愛,可他氣惱地發現,你無法與音樂交媾,於是他把自己一劈兩半,厭惡地痛罵著自己的雙目,然後更起勁地交歡下去。

作為他的兒孫,我們變聰明了。男人一定要與音樂做愛,女人也必須讓男人做愛,由弦琴和薩克斯管來伴奏。這是我們內在的需要。因為,我們的祖父,特別是我們的曾祖父們在交媾時把音樂給忘卻了,所以到了我們這輩就隻顧音樂而忘卻了交媾,我們必須與音樂做愛,這是我們祖母的夢,它變成了我們內在的需求和潛在的動力。但你無法與音樂交媾,那就丟掉它,解決這個問題吧。

現代的大眾舞蹈毫無“性感”可言,其實是反性的。但我們必須劃清一條界線。我們可以說,現代的爵士舞,探戈和查理斯頓舞不僅不會激起交媾欲,反而是與交媾作對的。因此,教會尖著聲音竭力反對跳舞、反對“與音樂做愛”就顯得毫無意義了。教會和社會一般都對性沒有特殊的厭惡,因此,反對與音樂做愛就顯得荒唐了。性是個巨大的、包容一切的東西,宗教激情本身也多屬於性,不過是人們常說的一種“升華”罷了。這是性的一個絕妙出路--令它升華。想想水銀加熱後微冒著毒氣的怪樣子吧,你就明白了這個過程:升華,就意味著與音樂做愛。道德與“升華”的性確實無爭。大多數好東西均屬“升華的性”之列。道德、教會和現代人類所仇視的隻是交媾。話又說回來了,“道德”又是什麼?不過是多數人本能的反感而已。現代的年輕人特別本能地躲避交媾。他們喜歡性,可他們打心裏厭惡交媾,即便當他們玩交媾的把戲時也是這樣。至於說玩這遊戲,玩具既是給定的,不玩這個又玩什麼?可他們並不喜歡這個。他們是以自蔑的方式這樣做的。這種騎在床上的動作一完結,他們就厭惡地釋然,轉而與音樂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