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飛在興雲莊對麵的屋脊後已足足等了一個時辰。
他伏在那裏,就像一隻專候在鼠穴外的貓,由頭到腳,絕沒有絲毫動彈,隻有一雙銳利的眼睛始終在閃閃地發著光。
風刮在身上,冷得像是刀。
但他卻一點也不在乎,他十歲的時候,為了要捕殺一隻狐狸,就曾動也不動地在雪地上等了兩個時辰。
那次,他忍耐是為了挨餓,捉不到那隻狐狸,他就可能挨餓。一個人為了自己要活著而忍受痛苦,並不太困難。
一個人若為了要讓別人活著而忍受痛苦,就不是件容易事了,這件事通常很少有人能辦得到。
興雲莊的大門也就和往日一樣,並沒有關上,但門口卻冷清清的,非但瞧不見車馬,也很少有人走動。
阿飛卻還是不肯放鬆,在荒野中的生活,已使他養成了野獸般的警覺,無論任何一次出擊之前,都要等很久,看很久。
他知道等得愈久,看得愈多,就愈不會發生錯誤——他也知道無論多麼小的錯誤,都可能是致命的錯誤。
這時已有一個人大搖大擺自興雲莊裏走了出來,雖然隔了很遠,阿飛卻也看清這人是個麻子。
他自然想不到這麻子就是林仙兒的父親,他隻看出這麻子一定是興雲莊裏一個有頭有臉的傭人。
因為普通的小傭人,絕不會像這樣趾高氣揚的——若不是傭人,也不會如此趾高氣揚了。
瓶子裏沒有醋,固然不會響,若是裝滿了醋,也搖不響的,隻有半瓶子醋才會晃蕩晃蕩。
這位林大總管肚子裏醋裝的雖不多,酒裝得卻不少。
他大搖大擺地走著,正想到小茶館裏去吹牛,誰知剛走到街角,就忽然發現一柄劍已指著他的咽喉。
阿飛並不願對這種人用劍,但用劍說話,卻比用舌頭有效得多,他更不願對這種人多費唇舌,冷冷道:“我問一句,你答一句,你答不出,我就殺你,答錯了我也殺你,明白了麼?”
林麻子想點頭,卻怕劍刺傷下巴,想說話,卻說不出,肚子裏的酒已變成冷汗流得滿頭。
阿飛道:“我問你,李尋歡是不是還在莊子裏?”
林麻子道:“是……”
他嘴唇動了好幾次,才說出這個字來。
阿飛道:“在哪裏?”
林麻子道:“柴……柴房。”
阿飛道:“帶我去!”
林麻子大駭道:“我……我怎麼帶你去……我沒……我沒法子……”
阿飛道:“你一定能想得出法子來的。”
他忽然反手一劍,隻聽“吃吃”的一聲,劍鋒已刺入牆裏。
阿飛的眼睛早已透入林麻子血管裏,冷冷道:“你一定能想出法子的,是不是?”
林麻子牙齒打戰,道:“是……是……”
阿飛道:“好,轉過身,一直走回去,莫忘了我就在你身後。”
林麻子轉過身,走了兩步,忽又一顫聲道:“衣服……小人身上這件破皮襖……大爺你穿上……”
阿飛身上穿的隻是一套用硝過的小薄羊皮做成的衣服,這種衣服實在太引人注目,林麻子要他穿上自己的皮襖,的確是個好主意——世上有很多好主意,本都是在劍鋒逼著下想出來的。
而林總管顯然並不是第一次帶朋友回來,所以這次阿飛跟在他身後,門口的家丁也並沒有特別留意。
柴房離廚房不遠,廚房卻離主房很遠,因為“君子遠庖廚”,這興雲莊昔日的主人正是位真正的君子。
林麻子從小路走到柴房,並沒有遇見什麼人,就算遇見人,別人也以為他是到廚房去拿下酒菜的。
阿飛倒也未想到這件事成功得如此容易。
隻見孤零零的一個小院子裏,有間孤零零的小屋子,破舊的小門外卻加了柄很堅固的大鎖。
林麻子道:“李……李大爺就被鎖在這屋裏,大爺你……”
阿飛瞪著他,冷冷道:“我想你也不敢騙我。”
林麻子賠笑道:“小人怎敢說謊,小人怎敢拿自己的腦袋開玩笑?”
阿飛道:“很好。”
這兩個字說完,他已反手一擊,將這麻子擊暈在地上,一步躥過去,一腳踢開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