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肚白漸漸從東方呈現,清冷的晨曦中已經隱約可見前邊的遠景。之前那所孤零零的大房子以及它那黯淡的窗欞,光禿禿的圍牆,還有那些滿眼的灌木和垃圾,此時都已被我們甩在了身後。

經過了一路坑坑窪窪,我們來到了一堵高牆下。托比一直跑著,卻被堵在這兒,急得直叫。於是,我們來到了有棵小山毛櫸樹擋住的牆角下。好像經常有人從這兒爬來爬去,因為磚縫都被磨損了,磚角也磨沒了。福爾摩斯先爬了上去,再去接狗,接著我也爬了過去。就在我爬牆時,他說:“看到了嗎?白灰上有血印,那是裝木腿人的手印。案發到現在,已經二十小時了,幸好沒下雨,托比仍能聞到馬路上的氣味。”

之前,我的確曾有過懷疑,不知道托比在隨著我們穿過這人山人海的倫敦馬路之後,是否還能循著氣味確認凶手。但是,這懷疑現在都被托比的表現打消了。它堅定地帶著路。很明顯木餾油味蓋住了其他任何味道。

福爾摩斯說:“關於此案我已經有了好些破案方法。根據它踩到的化學藥品追蹤氣味法隻是其中一種,不過既然這種方法既簡單又有效,那咱何必費勁地自討苦吃呢。咱們隻是把一個難懂的問題簡化而已。不過,用如此簡單的線索破案,很難顯現我們的真功夫。”

我說:“福爾摩斯,你的功績已經很大了。我認為你在這個案子使用的手段比傑弗遜·侯坡案中所用的破案方法更高明,例如,你那麼肯定地說出了裝木腿人的某些重要特征,你是怎麼知道的呢?”

“噢,這太簡單了,一點兒也不誇張,兄弟,現在我對整個過程都很清楚了。首先,兩個軍官在印度負責看守罪犯時就知道了寶藏的秘密;後來,是一個叫喬納森·斯茂的英國人給他們畫了一張簡易地圖。這個人的名字曾在摩斯坦上尉的圖上出現過——他畫完以後還寫下了他及同夥的名字,即“四簽名”。後來,這兩個軍官之一找到了寶物,並帶到了英國。我認為此人也許違背了一開始的約定。至於喬納森·斯茂沒拿到寶物的原因很簡單,一開始畫圖時,即摩斯坦在印度當指揮官時,喬納森·斯茂和他的同夥都是囚犯。”

我說:“這隻不過是個假設。”

“並不盡然,不僅僅是推斷,恐怕這是唯一合理的假設。舒爾托少校帶回寶物,想在家安度晚年,可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來自印度的信,這讓他大為震驚,原因呢?”

“也許信中說:他騙過的人都已出獄了。”

“依我說,越獄逃跑才恰當呢。舒爾托少校應該知道他們的刑期,若是刑滿釋放,他也就不會那麼吃驚了。然後看看他所作出的反應,他用槍傷過一個裝木腿的英國商人。很顯然,他已經開始防備裝木腿的白人。在圖中四個名字中,惟有喬納森·斯茂是白人,其餘都是印度或回教徒的名字。這些推理還算明白吧?”

“清楚明白。”

“好吧,我們再從喬納森·斯茂的角度來推測事實。他回英國事出有因。首先,他想取回他的那份財寶;其次,替他的夥伴報仇。他發現了舒爾托的住處,也可能買通了其中的一個仆人。博恩斯通太太說,一個叫拉爾·喬達的仆人品行不正。其實,寶物所在處惟有舒爾托少校和一個已經死了的老仆人知道,斯茂很難找到,因此他特別擔心少校會把這個秘密帶到棺材裏。當他聽說少校病危,就什麼也不顧地跑到了少校窗前。可他看見兩個兒子正在床前,所以無法進入。但當天晚上他還是借機進入房中,並翻了個底朝天,希望發現一點兒線索,但結果很令他失望,因此一怒之下把‘四簽名’的字條留下了。毫無疑問,他之前的計劃應該是要殺了舒爾托,然後在他的屍體旁留一個字條作標記,來展示‘我’是為‘我的朋友們’來伸張正義。這種方法殺人是常見的,有時甚至能給我們透露點兒凶手的情況。這些你能明白嗎?”

“非常明白。”

“然後他該怎辦呢?沒辦法,他隻好暗暗觀察著別人尋寶的動靜。有時離開英國,有時又會回來打探消息。當那個閣樓被發現後,立刻有人告訴了他,這就說明他有眼線。有一條假腿的喬納森肯定不可能爬過巴索洛謬·舒爾托家的高樓。所以他找了個身手很好的的同伴,並讓他先爬過去。但不小心,他踩上了木餾油,所以就得托比出來,領著你一瘸一拐地跑了六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