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3)

為了保證我們捐款能起到教人育人地目的,我們家隻好再捐多200萬,作為為期10年的維護費、教師工資,保證那些電腦與投影機能正常教學。大哥,捐款、做慈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山區,這麼多的電腦、投影機,1年下來的維修費,確實是一筆大數字,我們家也不想捐了款就完了事,所以,為此事還與學校鬧出了很多不開心。

大哥,你能理解嗎,做人難,做好人更難呀!

二位小姐,沒想到,我的一個提議,讓你們更傷感,在這社會上,什麼人都有。你們與接受捐款的學校,鬧得很不愉快,我能理解,也能體會到你們的難處。我為你們家人的社會公德心、社會責任感叫好、稱道。特別是為你們對捐款後的安排叫絕。隻有按你們這樣的安排,才能確保捐款不流失。至於學校方麵不愉快,我想你們家人不必再去考慮了。錢都捐了,而且安排得很到位,也就做到了善始善終,我認為無可挑剔。這樣好嗎,關於捐款的問題,我們不要再討論了,我也不再要求你們家人,將準備支付我的勞苦費捐出去,你們已經捐獻了,就不必再提,我也不需要。這話題,到此為止。有一個問題,我現在很想問。

李莉小姐,你姐剛才談到你在大學裏生病時,崔建國的在你家的胡鬧。我有幾個問題不明白,我想求證一下,希望二位小姐能直接回答我。

1、崔建國他隻不過是一個無賴、潑皮。或者用我們家鄉話說,他隻是一個流氓、水佬倌。你們為什麼這麼怕他?

2、你們家人,以及鄰居們有沒有去告發過他?或者是說,去報警、去法院控告他?

3、**說崔建國隻是她一生中的“摧命閻王”的其中之一。那是不是意味著,**的一生中,遇到了很多個像崔建國這類的無賴、潑皮。

其實我現在最關心的是第1點與第2點。而第3點,我相信**會在後麵的話題中談到。

**

大哥,還是我來回答你的3個問題吧,剛才正好談到這裏。

崔建國是一個很聰明的無賴、潑皮、水佬倌。他自己從來就沒有打傷過人,他也很少與人麵對麵吵架。甚至他大多數的時間都沒有過出麵。他隻是一個軍師、或者是一個和事佬的腳色。

大哥。正因為他這樣,就沒有人能對他怎麼樣,別人對他沒有辦法。如果按現在的話說,他是一個黑社會的老大。他下麵的一幫人,天天出去尋事,而且是送給別人揍,或者說是主動出去挨揍。

要是用深圳人現在的話說,叫“撞車黨”。在當時,我們那裏車不多,好車更少,所以撞車是賺不到錢的。他們當時隻有去“撞人”。隻要讓他們撞上了,麻煩也就上門了。我是聽我表姑父說的,他們每次都是三、四個人一起出去。一個人去惹事,一兩個人出來幫嘴,另外有一個負責望風並記下對方的住處。

他們那一夥人中,出來惹事的人,個個都是瘦骨嶙峋、弱不禁風。可他們卻特別狠、特橫。在吵架是,特別會罵粗話、髒話,罵架的本事能讓對方氣瘋。隻要對方動了手,他會順勢就倒,而且是故意撞向石頭、硬物。隻要破了皮、流了血,他們就會順手、順勢抹的滿臉、滿身全是血。他們身上多數時間帶有血漿包,用手一抓破,揉、抹的全身上下都是。

緊跟著他們就會裝死、裝狗熊,眼淚、鼻涕橫流,爭取圍觀者的同情。這時幫嘴的其它人就會站出來,一幅主持正義、公道的形象,一邊勸架,一邊順勢揍那動手的一方,目的是幫手打架,而幫手打架的人,也是送上來挨揍的,行為、目的與第一個人一樣。

最後負責望風的人,這時就會報案,同時通知崔建國出來收場。

報了案,派出所來了,看看現場的情況,肯定是處理先動手打人的人,因為中國人,曆來是按誰先動手誰就錯的方式處理。

在派出所到來時,崔建國一般也到了,他會出麵做和事佬,崔建國會告訴動手打人的人,他認識派出所的人,同時,崔建國也會告訴派出所的人,他認識當事的雙方。

大哥,我相信你現在還沒有明白,崔建國為什麼能要得到錢,我可以告訴你,這就是中國法律留下的濾洞,

這種民事糾紛,派出所處理的方式是:記錄下當事人雙方的地址、單位。再就是叫動手打人的人,先交出來幾千塊錢的押金,將挨打的人送去醫院,等醫院的醫療結果。這種方式叫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