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3)

還說他早就知道我是一隻“破鞋”,他仍舊費這麼大的勁,隻是看上了我的身材,說什麼“破鞋”滿街都是,給200塊錢,想找什麼樣的就有什麼樣的。

叫我別一幅受了委屈的可憐相,說他為了我,昨晚上用了近6000塊錢,要是到外麵去找,能找到30個女的,能玩一個月。

我氣的發顫,用盡我的力氣,將大廳裏所有我能搬得動的東西,全部推翻,能打爛的東西,我都將它砸爛,連牆上麵的相片框,我都沒有放過,發泄了一會,我就累趴了。

他出來看看,對我說,才砸爛這麼一點點東西,小意思,一張相片就換回來了。

他看了看我,搬了一張凳子坐在我麵前,對我說,小李,從現起,你最好老實一點,錄音你聽了,相片明天就會出來,如果你再敢亂動,就將錄音、相片寄到你家裏去。

說砸爛的東西,要由我賠償,不然,就將我的相片賣給“龍虎豹”,還說像我這種照片,一張最少能賣1000塊港幣,要不是昨晚上,走的太急了,帶少了膠卷,他就不隻照70張,也就能多賺一點錢。

我不知道什麼叫“龍虎豹”,也不知道他拍了照片,我正想問他,他真相我肚子裏的蛔蟲,我沒有開口,他就進了房間,邊走邊說他忘了我是“北妹”,沒有開過“洋葷”,說是讓我開開眼界。

他從裏屋出來,手上有好多本“雜誌”,他丟給我,我才翻了幾頁,我就知道了他昨晚上為什麼要在我身上灑上紅酒、抹上“煉乳”,也知道他說的一張照片為什麼能值1000塊錢港幣。

我也理解了他為什麼敢對我這樣,知道他為什麼有錢這樣,那“雜誌”上,全是一些女孩子的**照,越是誇張的,照片越大,有的是一整頁,好多照片的“模特”身上,有花、有酒、有奶油、還有各種“動作”、“姿勢”。

我一邊翻、一邊罵,罵他斷子絕孫、罵他的祖宗十八代、罵他牲畜、總之我能想到的,我都罵了。

“常”那家夥在我看雜誌時,他從房裏倒了一杯酒,坐在我對麵,問我感覺如何,還罵不罵他?要是不罵了,他就跟我談談條件。

要是想罵,就讓我再罵他3分鍾,超過3分鍾仍舊不停嘴,他就將相片、錄音寄到我家裏、同時將相片錄音賣給雜誌,等出版了,再寄幾本到我家裏去。

我沒有停嘴,我隻想罵得他忍不住發火,將我砸死,隻有這樣子,他才會得到嚴懲。可他不發火,反而像看動物一樣的看著我,說風涼話,說“辣妹子”不愧是辣椒樹下長大,罵起人來也特辣。

我不知道我罵了多久,肯定超過了3分鍾,他沒有發火,也沒有看我,隻是慢慢的喝酒,過一會就看看表,最後,他告訴我,說我罵了他25分鍾了,他要寄給我們家裏13張照片。還說是每2分鍾一張。

我罵了這麼久,我仍舊一點氣力都沒有,全身軟軟的,要不是*在椅子上,我肯定會倒下去,我拚命的咬牙堅持坐好,告訴自己,死也要死得像一個人樣,不能讓這牲畜看扁了我。

我當時心裏隻恨我自己不小心,遇上了惡魔,恨我為什麼要變成人,恨我在家時為什麼不死,恨我爸爸、媽媽為什麼要生我,恨老天爺為什麼要生我是女的,更恨老天爺為什麼要將我的哥哥“帶”走,而不是帶走我這不祥的人。

“常”那混蛋,看我累的樣子,他很開心,對我說,小李,你現在不罵了,就商量一下條件,說是讓我自己選擇,還叫我等他說完了,然後就可按我的選擇做。

他對我說:1、我可以去告發他。2、我可以選擇想死。3、跟他合作。4、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

他還一點、一點的告我,我去告發他,他不怕我,說什麼因為我並不是第一次,而且他有錄音,還有相片,錄音也給我聽了,還說是我同意出去玩玩的,他並沒有強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