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勞動保護用具概念
個人勞動保護用具(以下簡稱保護具)是勞動者進行某些作業時必用的、保護身體健康和安全的預防性用品。
人們在作業中對事故的防範,其目的是為了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生,但由於經濟或其它一些原因,某些作業環境難以改善,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利用某些特製的保護具(安全帽、防毒麵具等)給作業人員以安全保護。
通常保護具的使用效果和作業環境、使用者對外來侵害的耐受程度、合理選用等因素有關。作為使用者還應學會正確使用保護具和辨認作業環境中物理、化學等諸因桌的危害程度。
保護具的種類很多,目前分類方法也不盡相同。從勞動衛生學角度來劃分時,可分為頭、麵和眼睛、呼吸道、耳、手、足、身體等七類護具。其防護特點可以歸納為緩和、吸收、分散、過濾、補給、阻隔等六個方麵。
實踐證明,正確地使用保護具可以減少工廠安全事故的一半。所以在生產中使用保護具實屬重要而必需之事。
第二節 保護具的使用與管理
有關保護具的使用管理製度、標準化、質量檢驗監督和培訓教育是保護具使用管理工作的四個組成部分,忽視其中任何一環節都將影響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一、有關保護具的使用管理製度
製定和完善保護具發放和管理製度是搞好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也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要求。建國以來,黨和人民政府對此項工作很重視,製定了一係列有關保護用具使用和發放標準。例如,1956年國務院頒布的《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和《建築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對發放保護用具作了明確規定。勞動部根據上述兩個規程,於1963年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1979年國務院又批轉了《關於加強廠礦企業防塵防毒報告》。1981年以後,國家有關部門陸續製定了一些保護具的管理條例,並提出勞保產品必須經勞動部指定的技術部門鑒定,符合標準要求的發給產品合格證,準許生產和銷售。這些使用標準、條例對保障廣大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起了積極作用。但應看到,目前我國在保護具的使用和管理方麵,還存在不完善、不嚴格、不科學、缺乏立法等問題,以致不少漏洞。因此必須通過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使用管理製度,使之法製化、科學化,以促進保護具管理和使用水平的提高。
二、保護具的標準化
保護具標準既是衡量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又是執行安全監督的法定依據,同時還是製訂技術管理法規和開展質量認證工作的基礎,它對發展勞動保護事業,提高保護具的技術和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發達國家對標準製定工作都很重視,像蘇聯、美國、日本、英國等,在保護具標準製定方麵已形成完整體係。據不完全統計,美國有關保護具的八81標準達50部,日本1840部,西德60部,英國8845部、蘇聯5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