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從社會學角度來看,沒有一個社會的法律是完全公正無瑕的。法律的製定與執行也很難做到完全公正,統治者總會把維護自己利益的條款塞進法律之中,惡法也常常會出現。這樣,所謂犯罪之後受到法律懲處不一定是社會公義的實現,反而可能是對社會公義的踐踏。因此,赦免,特別是對特定犯罪的“特赦” (如政治犯)有益於社會的整合和避免司法和執法過程中的非公正現象給社會帶來更多傷害。這也是法律難以解決問題,用政治手段(赦免)來解決一例。
(2)啟發社會的善性
恩赦雖然是最高統治者發出的,但它體現了社會的慈悲意識。寬恕犯錯誤的人、饒恕罪人是世界上各大宗教都包含有的內容,雖然寬恕的出發點有所不同。現代倫理學也多認為,慈悲、憐憫、寬恕等美德都是凝聚社會的力量,有助於實現社會的和諧。
當然,慈悲、寬恕不是無條件的,也不是無度的,一味的寬恕不僅會傷害被罪犯侵權的主體,而且對於守法公民也是不公正的。因此,恩赦也要有度,對於一些慣犯和犯有人神共憤罪行的人在寬赦中就要慎重。
儒家的慈悲意識和仁愛意識都是站在宗法立場從推己及人出發的。著名的“盜弄潢池”的典故就是一例。漢宣帝派龔遂為“盜賊並起”的渤海的太守,皇帝問龔如何打擊這些罪犯,“息其盜賊”。龔遂回答說,渤海邊遠,得不到朝廷的好處與教化,老百姓迫於饑寒,官吏又隻知道打壓,所以皇帝的赤子才盜用了皇帝的兵器舞弄起來。他要求宰相暫時不要按照現行的法律條文處理渤海郡事情,許可龔遂暫時可以便宜行事。實際上這就是赦免過去渤海郡民眾一切犯法行為,從新開始。龔遂到了渤海郡之後也是過去一概不問,“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鋤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在一郡內,實行大赦政策,開倉放糧,資助貧困,果然,老百姓積極響應,放下武器,賣劍買牛。從此渤海郡安定下來,老百姓過上安定生活,龔遂也成為曆史上循吏的典型。這是儒家思想的體現。儒家對待犯罪及刑獄政策的基礎是把天下視為一體,大家血脈相連,人民都是皇帝的子民,子民犯了罪,皇帝及其派出的官吏也有責任,因而在懲處犯罪上就要慎重,仿佛對待家中犯了錯誤的子弟一樣。因此,龔遂對待渤海郡造反者和盜賊的政策的寬恕和赦免,既充滿了人情味,也表現出他對現實法律和執法的反思。
(3)協調上下的關係,營造親善和諧的社會氛圍
社會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總是存在張力的,人們認識統治者總是從限製他們、管製他們這個角度來看的。宋代有本講命相學的書,名為滴天髓,其“六親論”中,清代任鐵樵為之作注說:“夫官者,管也。朝廷設官,官治萬民,則不敢妄為,循守規矩。家庭必尊長為管,出人動作。皆遵祖父訓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則為逆子。”這是民間對於官民關係的理解。當然,統治者認為保持這種張力有必要,但不能太過,所以有“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之說。“弛”包括麵很廣,恩赦就是其中之一。古代皇帝放赦,往往還會伴隨有賞賜給官人爵位、加階、減免百姓賦稅徭役,甚至蠲免民間公私債務等等。在實現恩赦時,往往還要舉行儀式,使得官民上下皆知,造成一種萬善皆出於皇帝的喜慶氛圍。
七斤嫂一聽皇帝登基,脫口而出就是“這可好了”,就與這種喜慶氛圍的熏陶有關。皇帝在大赦的詔書裏往往要寫上“與民更始”,這就否定了此前的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緊張關係,要與廣大民眾重新建立和諧親善的社會關係,開辟一個新時代。
當然在中國古代皇權專製製度統治下,恩赦隻是體現了皇權專製的另一麵,就其本質來說還是鞏固皇權專製的。
3.恩赦中最高等級一大赦天下
宋代既是專製製度發展得比較完備的時代,也是曆代王朝中統治相對寬鬆的一朝。說它寬鬆主要是講在統治手段上,善於運用專製統治中比較柔軟的一麵。例如,在嚴刑峻法中宋代統治者還很關注對赦免的運用。美國漢學家馬伯良在他的!宋代的法律與秩序》一書中說:“特赦在宋代施行之廣泛,遠過於中國的任何朝代。它被認為是一種能夠有效地感召罪犯,使其改過自新以回饋帝國之仁政的手段。”兩宋享國三百餘年,各種赦免活動近千次,而且常常有“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的大赦。這等於向所有的犯罪人員放赦。
皇恩大赦是所有赦免中最高級的,它往往是與開國、新皇帝繼位、換年號、立太子、立皇後、平定叛亂等大慶聯係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