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終於悟出了這樣一個道理:“欠債,是糟糕的貧窮。”從19歲起,我便開始循著先輩的樣子,在每一條冰冷泥濘的秋埂上學會善良無私地勞作、學會剛直不阿地站立。
懲罰
一位內地企業家到香港辦廠,他住的別墅到停車地要經過一段“S”形草地,其實路很短。那天,他出門晚了,一急便從草地直接穿過,跨過低欄就上車。
這時,一位年輕的香港警察走了過來,很禮貌地給他撕了張罰單,處罰280元港幣。他愣了,根本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280元港幣折合人民幣也不過區區300元,問題是太丟麵子了,而且是丟在香港。這對於一個處處讓人仰視、什麼事都可以擺平的“領導”來說,心理上無論如何難以接受。
但現在沒人幫他,這是在香港,就他們兩個人。一個西裝革履的內地大老總,麵對一個一臉稚氣的香港警察。
那時,陽光極好,從維多利亞港灣升起的朝陽,溫柔異常,將老總的麵孔照得紅撲撲的。他尷尬地笑著,趕忙遞上盒好煙,低三下四地說:“對不起,我錯了。主要是有急事……”
那年輕警察也笑了。他雖然聽不懂老總那“半土半洋”的普通話,但明白意思,擺擺手很禮貌地謝絕了香煙。
老總見對方笑了,且很真誠,鬆了口氣,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使勁比劃著:“我保證,下不為例,絕對下不為例!”年輕警察始終微笑著。
老總的心徹底放下了。他收起罰單,向對方親切地“拜拜”一聲,開車走了,在警察微笑的目光中漸漸遠去。
這件事,很快忘記了。一星期後,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老總莫名其妙,沒做犯法的事啊!急忙找律師,律師問他近日有無“犯規”的情況?
他冥思苦想,猛地想到了那次過草地。律師聽他的敘述後搖頭道:“事情並沒有解決。按香港法律,一個星期不到指定地點交罰款,法院傳你;再不理睬,就要拘捕你。”
老總慌神了,忙請律師疏通。律師說道:“這不比內地,沒用的,我也不會去疏通。最好的辦法,老老實實認錯受罰。”老總沒轍了。
開庭那天,還有幾個“犯規”的人。老總確實老實,見到法官,就點頭哈腰地笑。法官問他“犯罪”事實,他一一承認,毫不犯強。
誰知審判結果,其他人都按罰單罰,惟獨他加罰一倍:560元港幣。他憋氣,又不敢問,交了罰款就去找律師。
律師也莫名其妙,建議他直接去問法官,並說這是法律允許的,很正常。老總想了想,決定學秋菊討個說法,不能當冤大頭。
老總去一問,法官很嚴肅:“違反了法規,自己也承認,可見法官就笑,這本身就是藐視法庭,所以加重處罰。”
打電話
A先生的女兒住院後,突然被查出長了腫瘤。A先生心急如焚,知道這病治療起來得用一大筆錢。為救女兒,心急火燎的A先生,這個時候自然想到了身邊的有錢人。
A先生想到了大款劉。大款劉是很有錢的,開著7家連鎖店,住著高級別墅,坐著“寶馬”。隻是除了同學關係,A先生和大款劉很少來往。
A先生又想到了王。王是A先生的早年同事,現在是房地產商,火得很。大樓跟氣吹似的,一棟棟地往上躥。王最少也有半個億。
A先生還想到了很多可以求助的人。有病亂投醫嘛。A先生能想到的,全給想到了,基本上是一網打盡。
可A先生深知這個年代,是一個不能借錢的年代。大家都怕有人突然敲門,突然來找你的麻煩,突然向你張口。如今早就不是那個簡單的年代了。
A先生是個好人,是個一向都不麻煩別人的人,並懂得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自己解決的道理。對朋友,對同事,A先生就是一個從來都沒有事的人。
但作為一個人,誰都是會有事的。A先生怎麼就會沒有事?A先生也是人啊!可最終,A先生到底還是沒有打擾這些有錢的朋友。
A先生想來想去,準備自己賣掉房子救女兒。A先生真是一個好人。這麼困難,就是默默地自己咬牙,不向別人吐露一個字。
就在A先生要賣掉房子的時候,醫院卻傳來消息,說他的女兒是良性瘤,隻要做一個小手術就可以了。A先生轉憂為喜,真是萬分的慶幸。
不過轉過頭來,A先生又想到那些朋友、同學、同事。A先生想,自己有困難的時候,想到了人家,自己沒事的時候,也不應該把人家忘了個幹淨!
A先生檢討自己太不像話。你看,A先生是多好的一個人!A先生女兒的手術做得很順利,很快就出了院。A先生心中一片晴空朗日。
A先生再也抑製不住心中的喜悅,他拿起電話一一找到那些舊日的朋友,很想和他們共享一下心中的快樂。
A先生是極自然,極誠懇的,A先生不是要求誰。要求誰時的A先生,並沒有給誰打過電話。現在的A先生隻是高興,隻是想把高興的氣氛帶給大家,是一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