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墨西哥人(下)(1 / 3)

美國政府官員使盡渾身解數設法緩解邊境的壓力,不讓移民破門而入。美墨兩國政府共同計劃在邊境地區的墨西哥一側使經濟得到開發。但是這又吸引大量人員流入這一帶,其中有大約50萬人找不到工作,從而形成一支潛在的越境大軍。乘車從墨西哥來美上班或購物者,獲準隨便可以進入美國的邊境社區,其中有許多人卻乘機悄悄溜到美國內地,非法定居下來。有些懷孕的墨西哥婦女在“購物”的名義下,越過邊界,利用公費在美國醫院裏生下孩子,這些孩子自然而然地成為美國公民,日後就可以借此舉家合法遷移美國。

除了以上述這些五花八門的方法來逃避移民數額的規定者外,還有大批人幹脆非法越境而入,而美墨之間存在著2,000英裏長的邊境線,其中隻有部分地段處在小股邊防巡警的有效控製之下。估計每年都有十多萬從墨西哥過來的非法移民在美國定居下來,盡管年年還有幾萬人被當場抓獲並被送回墨西哥。

有好幾個因素促使美國不能像世界上其他國家那樣控製來自墨西哥的移民。根本的一條是兩國之間在收入上存在巨大的差距,另一條是邊界線太長,因此美國一直以大規模的遣返來代替對邊境的控製。但近年來,遣返移民越來越困難,因為美國政府資助的社會機構和民權組織對政府調查、突擊和逮捕非法移民的做法提出了挑戰,導致遣返案件的訴訟糾紛。即使這些機構和組織輸了官司,訴訟費卻加大了移民遣返的開銷,從而使政府用在這方麵的專款捉襟見肘,遣返人數就不能按計劃進行。雇傭非法墨西哥移民的美國老板也幫助他們逃避法律的製裁,並在政治上積極反對在邊境實行嚴格的控製。老板們自己明知故犯,窩藏非法僑民,當然也就更反對政府對他們繩之以法了。非法越境的移民大不了被送回國內,一個可能好幾次試圖越境而不傷一根毫毛。有些則會在同一天晚上被邊境巡邏人員抓住好幾次也無所謂。

墨西哥政府的有關政策也對移民產生了影響。曆屆墨西哥政府對流入美國西南部的墨西哥移民幾乎毫不加民限製,甚至有時還認為此地是自己一部分“合法”的故土。更加實際的墨西哥官員,一直把美國看作是免費培訓技術工人和養成清結衛生習慣的大本營。移民把這些東西帶回來,白白地給墨西哥帶來實惠。然而,革命後的墨西哥政府也曾堅持從國外召回移民的原則,而且還通過各種方式資助他們回國。盡管當局也明白,許多季節性工人隻是把資助的錢用作農閑時回國的旅費,並樂此不疲。後來,時日一久,墨西哥政府對其遣返計劃開始嚴加甄別。30年代的卡德納斯政府執意不把那些依靠美國救濟的移民召回來。二次大戰後,這項計劃則鼓勵那些具有工業技能的人返回祖國。但大體上說來,墨西哥政府一直把實行限製移民看作是美國方麵的問題。它自己所關心的,主要是保護在美國的墨西哥人。盡管墨西哥自身極力堵截企圖越境進入其西南部地區的非法移民,但它卻與美籍墨西哥人團體沆瀣一氣,反對美國邊境巡邏人員采取任何堅決(被說成是“壓製”)的行動。

社會和經濟進步:

從人口角度來看,美籍墨西哥人相當複雜,而且散居各地。他們“集居”在美國西南部地區,但這個所謂“集居”的地區卻比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英國加在一起的麵積還大,僅洛杉磯市區的麵積就比比利時的領土還大。美籍墨西哥人社區廣泛分布在美國西南部各地,但在每一地區,他們又都是“集居”的,甚至北部的芝加哥一帶也有規模頗大的墨西哥人社區。

除了像其他任何特大種族內部存在階級、教育、職業等差別之外,美籍墨西哥人因其家庭是隨著多次不同的移民浪潮而來的,在美居住時間長短不一,所以內部還存在著極大的特殊差異。何況墨西哥國內也發生了不小的變化,這也勢必影響到不同時期來美的墨西哥移民的素質。墨西哥國內的都市化發展已在該國的職業結構上反映出來。1940年以前,大約有2/3的墨西哥工人從事農林牧各業,但是到1970年,這個比例就降到1/2弱。

在美國的墨西哥人也變得城市化了。1950年,西南部有68%的講西班牙語的人住在城市。到1960年,這個比例上升到了79%,1970年則達到85%。與美國總人口相比,美籍墨西哥人的都市化程度是偏高的。但是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他們的城市化程度又偏低,因為他們隻是在近期才開始城市化的,這還表明他們仍處在繼續適應的過程之中。再者,墨西哥人真正住在大都會地區的人數仍趕不上黑人或白人。

墨西哥人的經濟和社會狀況,反映出他們內部存在的巨大差別。60年代中期在洛杉磯的調查表明,收入高的美籍墨西哥人家庭的戶主有近半數出生在當地,而大部分收入低的家庭,其戶主則出生在加利福尼亞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31%的人出生在墨西哥。高收入家庭的戶主出生在墨西哥的沿不到10%。另一個是由居住地區不同所造成的重要差別。1959年,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墨西哥人的工資收入,高出得克薩斯州墨西哥人的兩倍還要多。社會階層不同也使他們的人際關係各異。在洛杉磯,高收入的墨西哥人有一半生活在以美國白人為主的社區。地位較高街區的墨西哥新娘,有半數嫁給了異族郎君。盡管總的來看,約有3/4的美籍墨西哥人婚姻發生在同族內。

各代人之間的差別了很大。第一代美籍墨西哥人的平均年齡為43歲,第二代為24歲,而第三代則13歲。對於究竟應當如何稱呼自己的種族,墨西哥人內部也存在分歧。有人主張叫“墨西哥人”,有人主張叫“拉丁人”,有人主張叫“西班牙人”,還有人主張叫“奇卡諾人”或其他一類名稱,真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時一部分人喜歡的名字,其他人則可能感到不順耳,如像“西班牙人”或“拉丁人”這樣的稱呼,會引起許多的反感,因為這一稱呼是長期用來區分上流社會與墨西哥普通百姓的標誌。另有人則討厭叫“奇卡諾人”,認為這是在讚頌粗俗的舉止。由於對最終選擇稱呼一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因此美籍墨西哥人的各政治團體拒絕實現大聯合,這足以反映他們在名稱這個問題上敏感到了何等程度。

經濟狀況:

早期墨西哥移民所從事的戶外體力勞動——如在農場或鐵路上工作——現已大多轉為城市職業。到1960年,隻有16%的墨西哥男子在西南部地區從事農業勞動,這個比例與從事手工業的人數相當,但低於“操作工人”所占23%的比例。隻有5%是機關工作人員,專業人員為4%,皆低於黑人或白人的比例。墨西哥人的失業率幾乎是全國平均數的兩倍。在西南部,他們的家庭平均收入是非西班牙裔白人家庭的65%。

上述這些數據掩蓋了許多重要的內部差別。在得克薩斯州的聖安東尼奧市,墨西哥人的收入占非西班牙裔白人收入的59%,在加州的聖迭戈為84%。底特律市區的墨西哥人的收入,是得克薩斯州拉雷多或布朗斯維爾兩市墨西哥人收入的兩倍多。這些差別有時實際上隻反映各地區經濟本身的差別,與墨西哥人並無多大的聯係。例如洛杉磯和聖安東尼奧是兩個擁有墨西哥人口最多的城市。這兩個城市具有不同的經濟發展史,為其廣大居民提供的就業狀況和收入結構是不一樣的。定居在離開西南部很遙遠地方的城市裏的美籍墨西哥人,往往是從流動勞力大軍中遠走高飛的人——這批人可謂非等閑之輩,他們收入高是因地而居的眼光,而不是由地區本身造成的。

過去幾年來,美籍墨西哥人的收入,不僅從絕對數字來看,而且相對於美國總體收入水平,都已有所提高。1949年西南部地區的美籍墨西哥人的個人收入,隻是非西班牙裔白人的57%,到1959年已上升到62%。在1969年,西南部地區25至64歲的墨西哥男子的工資,是同齡組非西班牙裔白人工資的66%。到1971年,他們掙得的工資已達到美國平均數的73%。

要在工資收入方麵作出真正有意義的比較,是很困難的,因為美籍墨西哥人比其他美國人平均年輕10歲,而且除其他差別之外,僅就他們所受的教育來看,在質量和數量上水準都很低。1971年,25歲和25歲以上的墨西哥男子的收入,比美國受過8年以下教育的人的平均工資要高,而相當於那些中學肄業或畢業人士收入的90%。這一檔未上過大學的人,包括大部分(90%以上)的美籍墨西哥人,他們的收入接近具有同等學曆的其他美國人,但是仍屬可觀的族際收入差距反映出受教育程度的不同。1950年,美國西南部的墨西哥人平均隻讀過5年書,而同一地區非西班牙裔白人則讀過11年書(黑人為8年)。到1960年,美籍墨西哥人受教育平均為7年,非西班牙裔白人為12年,黑人則為9年。盡管美籍墨西哥人的教育程度要比黑人或白人提高得快,但在這三者中他們的教育程度還是最低的。

在校學生的成績是參差不齊的,美籍墨西哥學生當然處於劣勢。無論是在單獨為墨西哥兒童開辦的學校裏還是在混合學校裏,也不管其父母是體力勞動者還是白領工人或技術人員,美籍墨西哥少年在智商測驗和其他標準化測試中所獲的成績都偏低。對墨西哥裔學生實行雙重打分標準部分地掩蓋了這些差別。實行雙重標準,一方麵是為了照顧學生們的“感情”,另一方麵是為了不讓“整個教育體係翻船”。但是,中小學階段長期成績不佳,到頭來勢必影響到那些升入高校的墨西哥青年能選擇什麼樣的大學,以及進入什麼樣的係科。大多數進入高校的墨西哥青年隻能進入次一等的大學。比如在得克薩斯州,考進第一流的得州州立大學奧斯汀本部的墨西哥學生,尚不到進入次一流的得州州立大學埃爾帕索分校學生的1/3,盡管得大奧斯汀本部在校學生的總數要多得多。在這種情況下,上過大學的美籍墨西哥人的收入隻占具有同等學曆的其他美國人收入平均數的77%。而隻具備大學以下學曆的墨西哥人卻能在職業上與其他同等學曆的人拚個高低,因為在他們的崗位上,幹得好壞時常與所受教育並無多大關係。如果墨西哥人與黑人或白人受到同樣質量的教育,那麼墨西哥人的收入要比黑人或白人來得高。這也就是說,墨西哥人能充分利用其所受教育來謀取經濟上的好處,但問題是他們受的教育太少,邁不開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