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發現場(2 / 2)

“案發之前是你聽到宋陳興對石磊大喊,我要殺了你!對嗎?”鄒雨拿著筆記本一邊記錄一邊問道。

“對。”大媽很肯定的點了點頭,“不隻是我,工廠好多人都聽到了,那兩個家夥還打起來了。”

“你相信宋陳興殺人嗎?”張偉坐在椅子上,忽然沒頭沒尾的問了一句。

“相信啊,咋不相信。”大媽聽到這話很肯定的點了點頭。

鄒雨聽到大媽如此肯定的回答,有些奇怪的問:“人家都宋陳興脾氣很好,不會殺人的,為什麼你會相信他殺人。”

“這宋平時是膽子,但是脾氣太的人逼急了也會出事情了。”大媽滿臉知道內幕的樣子,有些神神秘秘的。

“逼急了?他倆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麼。”張偉看到大媽神神秘密的樣子就知道中間還有什麼內幕,悄悄遞了一個東西過去。

“這石磊啊,是個彎的,動不動就占那個宋的便宜,好像那玩的有點過分了,把宋逼急了。兩個人直接打起來。”

大媽看了一眼張偉遞過來的東西,順勢裝在了自己的口袋裏,嗑了一口瓜子,有些八卦的。

鄒雨聽到這話,有些不可思議的問:“你的意思是他們兩個之間可能有不正當關係?為什麼我之前來問的時候,你沒有?”

大媽有點不好意思捏著口袋裏的00塊錢:“這也算人家什麼隱私嘛,而且這都是道消息,我們也不敢保證到底是不是真的。”

“對了,夥子,你今年多大了。”大媽突然轉頭,笑的和菊花一樣的對張偉問道。

“二十四,她是我女朋友,那大媽,我就先走了。”

張偉聽到這話大概就知道這個大媽接下來要講什麼了,完就拉著鄒雨離開。

“啊?不是!”鄒雨聽到這話剛剛想辯解什麼,直接就被張偉拉走了。

“你什麼意思啊!”

到門衛室外麵之後,鄒雨甩開了張偉拉著他的手,有些不爽的看著他,什麼叫自己是他女朋友,自己都沒談過戀愛好不好。

不過張偉壓根沒有理她,兩隻手搭在車蓋上,思考了一下然後問了一句:“你應該測過了吧。”

“什麼?”鄒雨聽到這個沒頭沒尾的問題有些奇怪的問。

“從那家店到案發現場的距離,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騎自行車的話,大概要五分鍾,步行也不會超過十五分鍾。”

“沒有不在場證明,有充分的作案動機,甚至現場發現了凶器上麵都有他的指紋,現在又已經被迫認罪了。”

張偉看著汽車玻璃自己的背影不斷念叨著,現在不管怎麼看完全沒有機會翻案。

“案發現場的工具是工廠廚房常用的菜刀,他是廚師之一,菜刀上有他的指紋,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鄒雨聽到這話忍不住辯解了一句,她在內心始終相信宋陳興是無辜的。

“時間,地點,人物,一定有什麼忽略的東西。開車!去警視廳。”

張偉打開了車門坐了進去對鄒雨喊道。

“別隨便支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