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紅樓夢》人物詮解(12)(3 / 3)

正是這樣的心理背景,讓晴雯在寶玉房裏十分自信。在很多地方的描寫之中,晴雯儼然是以寶玉房裏的主人身份出現的。但是“壽夭多因毀謗生”,晴雯的張揚引起了很多人的嫉妒,誹謗自然就來了。晴雯的“心比天高”害了她。

在晴雯被攆出大觀園之後,她“心比天高”的個性再一次得到了張揚。第七十八回寫寶玉來到晴雯床前看視:

(寶玉)一麵想,一麵流淚問道:“你有什麼說的,趁著沒人告訴我。”晴雯嗚咽道:“有什麼可說的!不過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橫豎不過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隻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不料癡心傻意,隻說大家橫豎是在一處。不想平空裏生出這一節話來,有冤無處訴。”說畢又哭。寶玉拉著他的手,隻覺瘦如枯柴,腕上猶戴著四個銀鐲,因泣道:“且卸下這個來,等好了再戴上罷。”因與他卸下來,塞在枕下。又說:“可惜這兩個指甲,好容易長了二寸長,這一病好了,又損好些。”雯拭淚,就伸手取了剪刀,將左手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又伸手向被內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並指甲都與寶玉道:“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象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隻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寶玉聽說,忙寬衣換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

通過這段描寫,我們仍然可以看出晴雯極強硬的性格特點。這段話表明了晴雯做事光明磊落的性格特點。晴雯說:“我太不服!”這是她的反抗,盡管“有冤無處訴”也絕不低頭,這就是晴雯的骨氣,她的性格至死不變。一直到死,晴雯都對自己就這麼死去不甘心——正所謂“心比天高,身為下賤”。

總的來講,“心比天高,身為下賤”的晴雯,不僅引起讀者的無限同情,更引起讀者對封建社會的強烈憤恨。她的高尚品質和她的反抗精神帶給我們的觸動將是永久的。

賈珍和賈薔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

有人認為,焦大口中所說的“養小叔子的事情”指的不是秦可卿和賈寶玉,因為寶玉年紀還很小,焦大不可能對這樣一個毛頭小子撒氣。那焦大口中的“養小叔子的”究竟是指誰呢?有人認為,焦大很可能是在說賈珍和賈薔。有的人可能會認為這個提法有點荒唐——他們兩個“男性”怎麼就成了“養小叔子”了?但實際上是很有根據的。“同性愛”在整部《紅樓夢》中曾不止一次出現過。從作者曹雪芹來講,“同性愛”似乎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在《紅樓夢》中,曹雪芹是把“同性愛”當作一種正常的感情來描寫的,例如賈寶玉和秦鍾、蔣玉菡、柳湘蓮之間就有“同性愛”的嫌疑;薛蟠也是一個好“龍陽之興”的人物。第六十五回賈珍、賈璉的小童們“公公道道的貼一爐子燒餅”;第五十八回藕官、藥官、蕊官的情感等。著名女作家張愛玲也認為,“養小叔子的事情是指賈珍和賈薔”這一點甚是可信。

那麼,我們說“養小叔子”指的是“賈珍和賈薔”有什麼根據嗎?當然有的。我們來看下麵這段話:

原來這一個名喚賈薔,亦係寧府中之正派玄孫,父母早亡,從小兒跟賈珍過活,如今長了十六歲,比賈蓉生的還風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親厚,常相共處。寧府人多口雜,那些不得誌的奴仆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麼小人詬誶謠諑之辭。賈珍想亦風聞得些口聲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與房舍,命賈薔搬出寧府,自去立門戶過活去了。【蒙側批:此等嫌疑不敢認真搜查,悄為分計,皆以含而不漏為文,真實靈活至極之筆。】這賈薔外相既美,內性又聰明,雖然應名來上學,亦不過虛掩眼目而已。仍是鬥雞走狗,賞花玩柳。總恃上有賈珍溺愛,【蒙雙行夾批:貶賈珍最重。】下有賈蓉匡助,【蒙雙行夾批:貶賈蓉次之。】因此族中人誰敢來觸逆於他。他既和賈蓉最好,今見有人欺負秦鍾,如何肯依?如今自己要挺身出來報不平,心中卻忖度一番,想道:“金榮賈瑞一幹人,都是薛大叔的相知,向日我又與薛大叔相好,倘或我一出頭,他們告訴了老薛,我們豈不傷和氣?待要不管,如此謠言,說的大家沒趣。如今何不用計製服,又止息了口聲,又不傷了臉麵。”想畢,也裝出小恭,走至外麵,悄悄的把跟寶玉的書童名喚茗煙者喚到身邊,如此這般調撥他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