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蘭巴貿易協定(1 / 2)

蘭芳,坤甸城,如今已是陽春三月。

總長府內,吳孟奇和江戍城代表蘭芳國正與從代表巴達維亞的裏德簽署一份新協議——《蘭巴貿易保護協定》。這份協議簽訂後,蘭芳國和巴達維亞共和國將正式接納對方成為自己的貿易夥伴。坤甸城和巴達維亞的口岸將對雙方的船隻全麵開放,而且兩國互相間將實行零關稅政策,這一點就是吳孟奇對荷蘭人的讓步。與荷蘭不同,蘭芳國如今還是小農社會,不太需要外部市場,而荷蘭人卻急需一個新的市場發展自身的經濟。而這個協定簽署以後,可以想象雙方的貿易地點可能隻會在坤甸城。因此荷蘭人提出了這個要求,而吳孟奇為了盡快的和荷蘭人達成協定,隻得讓步,取消雙方的關稅。

當然他的讓步還有所收獲的,荷蘭人也同意在軍工方麵對他放開一些。另外荷蘭人也同意放開巴達維亞漢人的進出權,隻是他們需要額外收取一筆費用。對於這一點,荷蘭人很清楚,一旦雙方的貿易船隊頻繁來往,人口的流動就會成為必然,一紙條令是很難禁止的。可是他們也不希望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便想出了這個辦法來彌補。吳孟奇麵對荷蘭人的這種商人思維,也沒有做太多考慮,就答應了。在他看來,荷蘭人和漢人在南洋是可以共存的,隻是由誰來主導而已。如今隻要荷蘭人願意把交易地點改在坤甸城,日後他遲早可以拿到主導權。

荷蘭人也看到了這一點,他們知道除非使用武力,不然這件事情是不可逆轉的。可今他們如今的大敵是英格蘭人,而且他們之前就做過武力上的嚐試,結果是得不償失。因此現在他們也隻是在想辦法,減緩轉變的過程而已。

最後一條,也是荷蘭人最迫切的,協議簽訂後,雙方將共同保護行駛在坤甸至巴達維亞航道上的雙方商船。

對於這條,吳孟奇的態度是口號可以喊,事情未必要做。而荷蘭人也清楚蘭芳的實力,他們也隻需要‘口號’而已。

“吳先生,很高興我們雙方終於達成了共識,相信我們會在這場貿易中各取所需的。”在簽訂完協議後,荷蘭人裏德很滿意,“而且吳先生如今我們已是鄰居了,日後也許還有合作的機會。”對於荷蘭人來說隻要可以從清國的市場中分一杯羹就夠了。而且在一百年前,他們就是去廣州交易貨品,而如今不過是把交易的地點換成了坤甸,反而對他們更有利。

“是的,裏德先生,我也希望日後還能和你們繼續合作。”吳孟奇也很滿意,起碼他要的東西都已經得到了,雖然多了一些麻煩。

伴隨著這份新協議的簽署,蘭芳國和巴達維亞當局還簽署了很多貿易訂單,其中最主要的一件合同是巴達維亞造船廠願意為蘭芳國建造兩艘風帆戰列艦。兩艘戰列艦其中一艘高達五十萬兩白銀,裝備著七十至八十門火炮,排水量可能達到兩千噸。而另一艘的造價也有三十萬兩白銀,裝備有五十門火炮,排水量超過一千噸。當這兩艘戰艦交付後,吳孟奇將圍繞他們組建真正的蘭芳海軍。而單單這筆訂單,蘭芳國就需要支付給巴達維亞白銀一百五十萬兩。

除了這筆訂單外,吳孟奇還購買了兩艘老舊的單桅縱帆軍艦和數艘商用帆船。這種戰艦造價便宜,每艘不過十萬兩,而且速度很快,吳孟奇打算用它們作為信使連接蘭芳和清國。如今吳孟奇已經把自己手中的銀子和蘭芳國庫花的差不多了,而且年底的時候他還需要支付給荷蘭人一百萬兩才可以把那兩艘風帆戰艦弄到手裏。

而送走了裏德等人後,江戍城終於表示出了自己的不滿。

“孟奇,你怎麼會想到和這些西洋人合作,你外公可是最恨他們的。”

吳孟奇看著江戍城生氣的樣子,有些無可奈何。對於他的態度,吳孟奇可以理解,生活在南洋的漢人大多數都厭惡西洋人。

劉司言在旁邊見了,連忙說道:“副總長,總長如此做,對蘭芳是有好處的。”

“好處?什麼好處,我看遲早會給西洋人害了,這些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狼。孟奇,你這一下就把蘭芳人幸苦幾年才能掙到的血汗錢,送給了荷蘭人,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江戍城說完,氣哄哄的走了出去。

劉司言看著他出去的背影,轉身道:“總長,您別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