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下列幾封信中記錄的故事無須虛構。對一個旅居美國的華人的經曆實在無需添枝加葉,冠以新奇另類。平白敘述足矣。

信箋一

清福兄:

一切都已安排妥當,我即將與這備受壓迫、災難深重的土地告別,橫穿大洋去那個人人自由、平等,誰都不會遭受辱罵和虐待的崇高國度——美國!美國,它的珍貴特權就是能稱自己是自由之鄉和勇敢之家。我們和周圍所有的人都滿懷渴望地眺望著浪濤,家園的貧困更讓我們期待那幸福避難所的舒適溫馨。我們聽說過美國怎樣歡迎德國人、法國人和遭遇不幸、悲痛萬分的愛爾蘭人,怎樣給了他們麵包、工作和自由,以及這些人怎樣的感恩戴德。我們還聽說美國時刻準備著隨時歡迎所有被壓迫的人們前來,並且不管那些人的民族、信仰和膚色,他們都會提供充裕的東西。還有,不用誰告訴我們,我們也會知道那些美國從壓迫和饑餓中解救出來的外國受苦受難的人們都會是它最熱心的孩子來歡迎我們,因為他們受過苦,知道什麼是苦難;他們得到過慷慨的救助,自然盼望自己也能夠慷慨地對待其他不幸的人,以此來表明美國的寬容慷慨沒有虛擲在他們身上。

艾送喜

18××年於上海

信箋二

清福兄:

我們現在在遠離故土的海上,正在去美麗的自由之鄉和勇敢之家的旅程中。我們不久就要到達那個人人平等、遠離悲痛的地方了。

雇我過去的好心的美國人將付我12美元的月薪,這可是一大筆薪水,你要知道,是在中國能掙到的20倍。我的路費可不是小數目——真的,一大筆——這筆錢是雇主預支給我的,最後我必須得付清,不過他給我足夠的時間償還。隻是一種形式,為付清船費作保證,我已將我的妻子、兒子和兩個女兒交給了我雇主的合夥人。雇主說他們絕對不會被賣掉,因為他相信我會守信,而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保證。

我原以為我帶著這12美元就可以去美國,在那裏開始生活,但是那個美國領事要了其中兩美元讓我辦理一個乘坐該汽輪的證明書。他是沒有權利這樣做的,這條船以及船上所有的中國乘客隻需一張證明書就行了,但他強行要求每個中國人都辦理證明書,把每個人拿出的兩美元都占為己有。1300名同胞乘坐這條船,單單證明書這一項這位領事就吞了2 600美元。雇主說,美國政府知道了這種欺詐行為,並對此行為強烈反對,在上屆議會上力圖將這筆欺詐所得的錢——我說的是“費用”——合法化太平洋和地中海汽輪法案(修訂案)。可這個議案未獲通過,這位領事不得不還得照拿這筆不義之財,直到下屆議會將其合法。這可是個偉大、優良而崇高的國家,它憎恨任何形式的惡行和欺騙。

我們的艙位一向為我國同胞專用。那叫做統艙。雇主說,它是專門留給我們的,因為它不會受到溫度變化和危險的大風的影響。這僅僅是美國人對所有不幸的外國人和藹無私的又一例證。這個船艙有一點兒擁擠,而且十分悶熱,但是毫無疑問這種安排按設想對我們來說是最好的。

昨天,我們自己人之間吵起了架,船長衝著他們一堆人放了一通滾燙的蒸汽,有八九十個人被燙傷了,傷得有輕有重。一片片、一條條的皮從一些被燙傷的人身上掉下來。蒸汽籠罩著這群人,一時間,慘叫迭起,撕心裂肺,這樣一來,有些原來沒被燙傷的人也慘遭踩踏受傷。可誰都沒有抱怨申訴,因為東家說,這是在船上平息騷亂的慣用辦法,就是在美國人乘坐的船艙裏每一、兩天也會有這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