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輩子也想不到會有這種場麵。這人的臉就像被剝下了樹皮一樣被海綿剝下一層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見了!在臉上橫躺著的一道可怕的傷疤和那讓人感覺總在冷笑的可憎歪唇也都消失了。那一堆亂蓬蓬的紅頭發在一拽之下也全掉了。這時,一個麵色發白、滿臉憂鬱、長得很帥氣的男人從床上坐起來,可以看見他有一頭黑發,而且皮膚很光滑。他揉搓雙眼,茫然四顧,睡眼惺忪,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忽然他明白事已敗露,不覺大叫一聲倒在床上,用枕頭把臉埋起來。“上帝啊!”巡官叫道,“他真是那個失蹤的人,和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樣。”那囚犯轉過身來,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姿態:“即使如此,”他說,“請問,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控告你犯了殺害內維爾·聖……哦,除非他們認為這是自殺未遂案,否則他們不會控告你。”巡官咧嘴笑著說,“哼,我當警察已經二十七年了,這次可真的走運了。”
“如果我是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那麼,我就沒有犯罪。所以,你們拘捕我是非法的。”“沒犯罪,卻犯了一個大錯誤!”福爾摩斯說,“如果你信任你的妻子,你會幹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兒女。”那囚犯痛苦地說,“上帝保佑,他們會為他們的父親所做的事而感到羞愧。上帝呀!講出去多麼難堪啊!我該怎麼辦?”福爾摩斯坐在他身邊,和善地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如果由法庭來查明這件事,”他說,“當然會宣揚出去。但是,你可以讓警務當局相信,這件事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我想沒有理由必須把這件案子的具體情況讓大家都知道。我想布雷茲特裏特巡官可以把你說給我們聽的話記下來提交給有關方麵。這樣,這案子就根本到不了法庭。”“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熱切地高喊起來,“我寧可被拘捕,甚至處決也沒關係,就是不要讓我的妻子和孩子們知道我的秘密,這真是一個汙點。”
“我從未向別人講過我的身世,現在我講給你們聽。我父親是切斯特菲爾德的小學校長,所以我受到過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時候很喜歡旅行,熱衷演戲,後來成了倫敦一家晚報的記者。有一天,總編需要一些反映城市裏乞丐們的生活情況的報道,我自願去采訪這方麵的稿件。這成了我一生曆險的開端。我隻有裝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寫文章所需的一些素材。我當過演員,自然學到了一些化裝的技巧,在劇場後台我的化裝術小有名氣。我便利用了這種本事。我先用油色塗臉,然後為了裝成最可憐的樣子,我用一小條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個逼真的傷疤,把嘴唇一邊向上翻卷起來,戴上一頭紅發,配上合適的衣服,在市商業區找了一個地方,裝作賣火柴的小販,實際上是當乞丐。我這樣幹了七個小時,晚上回到家中一數,竟然發現我得到二十六個先令零四個便士,當時我很吃驚。”
“報道寫完之後,我就把這件事拋諸腦後了。直到後來有一天,我為一位朋友擔保了一張票據,後來竟接到一張傳票要我賠償二十五鎊,我實在沒有這筆錢,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這時我突然想起當乞丐時的經曆。我懇求債主緩期半月讓我去籌款,又請求雇主給我幾天假。然後我就化起裝,開始了乞丐生涯。十天之後,我湊夠了錢,還清了債務。哦,這麼一來,你們可以想像,此時我已明白:隻要我扮成可憐的乞丐,把帽子放在地上,安靜地坐著,一天就能掙兩英鎊,這時再要我安下心來去做那一星期才掙兩英鎊的辛苦工作,是多麼困難啊。在自尊和金錢之間我鬥爭了很久,最後金錢壓倒了自尊,我辭去了記者的工作,開始每天坐在我最初選定的那條街的拐角。用我化裝出的那一副可憐的樣子引發人們的惻隱之心,我賺了很多錢。知道我秘密的隻有一個人,這就是我在天鵝閘巷寄宿的那個下等煙館的老板。我付了很高的房租給他,他答應為我保密。所以我可以白天是一副肮髒的乞丐樣,晚上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樣子。”
“不久,我就積累起大筆錢財。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每個乞丐在倫敦的街頭,一年都能掙到七百英鎊(這還夠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兩樣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善於化裝和能應付各種人,在越練越精的情況下,很多人會可憐我而多扔幾個錢。整天都有各式各樣的銀幣流水般地向我湧來,如果我哪天沒掙到兩英鎊,那就算是時運不濟。滾滾而來的錢財使我欲壑難填。我在郊區買了所房子,後來結婚成家。對於我的職業,沒有任何人懷疑。我的愛妻隻知道我在城裏做生意,但她不知道我具體是幹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