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56.且說輾眼已是九月初二日。(第四十三回第527頁)
“周按”說:“輾眼是原筆。”列藏本作“輾眼”,詞義不可解。甲辰、程甲本作“轉眼”,詞義就顯豁多了。
例57.茗煙道:“這可罷了,荒郊野外,那裏有這個,既用這些東西,何不早說,帶了來豈不便意。”(第四十三回第528頁)
“周按”說:“便意,是原筆。”“便意”根本不成詞。庚辰作“便宜”,這才可能是雪芹的原筆。
例58.
①鳳姐見推不過,隻得嗑了兩鍾。
②鳳姐也難推脫,隻得嗑了兩口。
③好姐姐們,饒了我吧,我明日再嗑罷。
④我原不該來,不嗑,我們就走。
⑤好姐姐,我嗑就是了。(第四十四回第534頁)
這五處,唯戚序本作“嗑”;庚辰本則作“喝”。嗑有三個讀音,第一個kè,是常用讀音,基本義有:說話,閑談;用牙齒對咬有殼的或硬的東西;指上下牙齒對碰等等。第二個hé,基本義前兩個分別是:閉合;何以,為什麼;最後一個義項同“喝”。第三個xiá,意義是笑聲。周氏選嗑而棄喝,從意義上講不能算錯。但在今天普通讀者認識這個字隻知其讀音是kè,常用嗑瓜子、嘮嗑兒等語,不知其讀音hé,義同喝。這樣周汝昌棄喝而選嗑就不合適了,套用他的話:喝是原筆,嗑是抄者的筆誤。
例59.牛不嗑水強按頭?(第四十六回第560頁)
唯戚序本作“嗑”;庚辰本作“吃”;蒙府、程甲、列藏本作“喝水”。這再一次說明周汝昌校訂時喜歡采用生僻字和冷僻義的嗜好。
例60.這一倍子也跳不出他的手中去,終久要報仇。(第四十六回第563頁)
“周按”說:“一倍子,原筆,即一輩子。”原筆說荒唐得沒名堂。“倍”字的本義是照原數等加,引申為增益、加倍、更加,通背、悖。又是“陪”的古字,同賠,就是沒有同“輩”這個義項。雖然蒙府、列藏本作“倍”,但列藏本在“倍”字旁加豎杠,表示了懷疑;庚辰本徑直改“倍”為“輩”,這就說明了問題。
例61.我這一倍子別說是寶玉,便是寶金、寶銀、寶天王、皇帝,橫豎不嫁人就完了。(第四十六回第563頁)
這句“一倍子”列藏本在前一例“倍”字旁加豎杠,這裏就徑直點改為輩字,與庚辰本相同。“皇帝”前有個“寶”字,周氏莫名其妙地刪掉這個字,使得全句稱謂不統一,讀到這裏很別扭。
例62.我先走,你隨後出來,跟我到下處,咱們提另嗑一夜酒。(第四十七回第572頁)
“周按”說:“提另,口語,謂單獨,個別的。”庚辰本作“替另喝”,列藏本同庚辰本。《漢語大詞典》設詞有“替另”,沒有“提另”。解釋“替另”:另外。《紅樓夢》第一百零四回:“賈政回到自己屋內,王夫人等見過,寶玉、賈璉替另拜見。”續書的作者繼承雪芹的替另一詞,還在續書中繼續使用這個詞。
例63.據我看來,詩的好處有口裏說不出來的意思,想去卻是必真的。(第四十八回第581頁)
“周按”說:“必真,是原筆。”“必真原筆”說根本不靠譜,庚辰本作“逼真”,是通行的正確用法,雪芹不會例外。
例64.來往的人都吒意。(第四十八回第583頁)
“周按”說:“吒意,是原筆。”這也不可信。雪芹自覺創作通俗小說考慮的是讓讀者都懂得作品,不會用詞的冷僻音、義來為難大家。戚序、戚寧本作“詫異”,周氏選擇這兩個本子的“嗑”,卻不采用其中的“詫異”,確實讓人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