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在《和賈寶玉對話》中借賈寶玉之口說:“據我所記憶,雪芹寫到《芙蓉誄》,一時寫不下去了——再後的原稿不是像現傳之七十九、八十回這樣子。雪芹無意寫這些,要寫‘家亡人散’大悲慘了,寫那還寫不及,如何還有心腸去寫一個悍婦妒妻?好像這兩回是別人為了湊整八十回之數而代補的,不代表雪芹的本旨原義。”(周汝昌《和賈寶玉對話》第203頁,作家出版社,2005年)
這兩回是雪芹的原稿,一點問題都沒有;周氏為了自己編造的一百零八回大對稱結構論,竟然想一手遮天,剝奪雪芹對自己這兩回作品的著作權!
主觀唯心論之十:不顧小說的客觀描寫,不負責任,隨意品評人物重要與否,經常出笑話式錯誤。
他在提到小紅和賈芸是賈府家破人亡時收拾殘局之人時說:“一般人隻知書中有個林黛玉,以為她最重要,而不悟‘林家二玉’,一黛一紅(小紅本名林紅玉),紅比黛重要得多。”(《紅樓藝術》第78頁)他能說出小紅“比黛重要得多”這種瞎話,不怕人笑話,於此可見其評品人物不要證據之一斑了。
他的湘雲比黛玉、寶釵重要,也屬此類亂談,此不贅。
主觀唯心論之十一:用刻薄語言辱罵誣陷高鶚及其續補的後四十回,超越了文學研究的學術界限。
周氏在《紅樓夢新證》用仇視的心理批判高鶚,徹底否定《紅樓夢》後四十回續書的貢獻,大罵高鶚有一幅“醜惡的嘴臉”,是個“敗類”,“我們該痛罵他,把他的偽四十回趕快從《紅樓夢》裏割下來扔進紙簍裏去”(《新證》第583—584頁)。還就此把高鶚打成被乾隆、和珅出重金收買續補《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執行者,從而“將曹雪芹一生嘔心瀝血之作從根本上篡改歪曲”了(見其《紅樓夢全璧的背後》)。他誇張高鶚續書“是中華文化史上一樁最大的犯罪!偽續使雪芹這一偉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現橫遭掩蓋扼殺,使中華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幾千幾百年”(《奪目紅》第356—357頁)。誇大高續的消極作用到了極其荒謬的地步。
他為什麼這麼恨高鶚和他的續書呢?因為高續是他的龍門紅學“湘雲嫁寶玉”越不過去的攔路虎。
五、周汝昌在曹雪芹及其家世曆史研究中的主觀唯心主義
主觀唯心論之十二:生硬地僅僅根據敦誠的一句詩,認定曹雪芹隻活了四十歲,使得曹雪芹的生活積累和《紅樓夢》創作都難以得到科學的解釋。
關於曹雪芹的年齡有兩條記載,一是敦誠在《挽曹雪芹》中的詩句“四十年華付杳冥”,二是張宜泉《傷芹溪居士》的題注“其人素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年未五旬而卒”。周汝昌說:“我們應該相信敦誠的話,在別無旁證可求的條件下隻能暫按四十歲的年壽,把雪芹生年推為雍正二年。”(《新證》第175頁)
張宜泉是雪芹在西山的摯友,曾用“似曆三秋闊,同君一別時。懷人空有夢,見麵尚無期”來表達他深切懷念雪芹的感情。從兩人熟悉的程度看,他的“年未五旬而卒”決非無根之談,其準確性應該在“四十年華付杳冥”之上。“證之《四鬆堂集》,敦誠《先祖妣瓜爾佳氏太夫人行述》,稱祖妣‘二十年來養育教誨’,實二十三年,少三年。《南溪感舊》‘十年事往渾如昨’,實十三年,也少三年。據此,實不應將敦誠挽詩‘四十年華’數字看得太死。”⑧“四十年華”是四十多歲的意思,在敦誠詩中隻能作如此解,絕不是整四十歲,這同我們今日說“八十年代”指從1980年到1989年是相似的。
主觀唯心論之十三:強行用曹雪芹家裏的人和事修改作品,顯得很荒謬。
由於在現實生活中曹頫是曹宣的兒子,過繼給曹寅做子,周氏認為《紅樓夢》中的賈政就是曹頫,他就以此來修改小說中的人物關係。他在文革版《紅樓夢新證》中說:“我總覺得賈政不像是賈母的親生子”;“賈赦根本就不是賈母的兒子”;“賈赦和賈政,本是同生,都是代善之弟的嫡子,而一個出繼於賈母係下”(人民文學出版社增訂本《紅樓夢新證》,1976年4月第1版,第70、73頁)。
隻要是身心健康的讀者,誰也看不出賈赦、賈政不是賈母的親兒子。曹雪芹描寫赦、政是賈母的親兒子,反之他們不是親母子關係的描寫一絲絲也沒有,連一點子暗示也沒有。賈赦不是賈母的兒子卻讓他繼承了榮國公的世襲爵位,哪裏有這樣的邏輯?於此可見周氏做學問的荒唐。
主觀唯心論之十四:又強行用《紅樓夢》裏描寫的人和事修改曹雪芹曾祖的兄弟關係,顯得更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