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新活法帶來新境界(1 / 2)

人生需要遵守基本法則。首先,就是必須按照自然的法則去生活。自然的法則,即一般所說的存在於天和地之間的法則,這是任何人都無法逃避的法則。

比方說,人的大腦、血液、四肢及五髒六腑等等,這些雖然都是身體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作為自己本人來講,是不可能去進行自我選擇的,這是客觀存在的一個事實。而這一事實,可以說是無論任何理由也推翻不了的。

假如背離了自然的法則,其結果將會是個什麼樣子呢?毫無疑問,肯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例如,身體生出種種病狀;生活上發生貧困;事業不順;精神煩惱及苦悶;這樣,自己最後必然會終日在痛苦中掙紮。這可以說是自然的法則對違背者的懲罰。

因此,無論怎樣,自己都不能認為自己的人生就必然屬於本身。縱然你的欲望再強,整天拚命地去撈錢,有了錢之後,就去購買高級轎車、高級住宅及奢侈豪華的室內陳設品,等等。但是,所有這些,當死神降臨時,還必須原原本本地留下來,連一件小小的東西也都無法帶走。

原因何在呢?就是由於所有這些全都是身外之物,即所謂使自己過得出人頭地、真正像人的一種裝飾品。不管你擁有多少這樣的物品,你若不是充分有效地使用,那麼,這些物品對你來說,始終隻是裝飾,並無多少價值。

總之,在這個世界上,可以說沒有任何一件物品是真正完全屬於自己的。一個人從出生到死去,和自己的意誌沒有任何關係,人生不論是開始還是終結,都不能取決於自己的意誌。

或許有人會說,生不能憑自己的意誌,但是死完全可以靠自己的意誌來實現,即可以進行自殺。這話聽起來似乎也不無道理,但那事實上是一種愚蠢的行為。當然,假如自己有自殺的勇氣,真正是下決心,為了他人的歡樂而甘願舍棄自己的人生,那是值得讚賞的。除此之外,任何自殺行為,上天是絕對不會容許的。因為這種行為本身既不合乎倫理,也完全違背道德,可以說是人類最嚴重的背叛行為。

人出生在這個世界上,雖然說不是憑自己個人的意誌,但也絕不是什麼偶然的事情。也就是說,你已生存在這個世界上,這是一種客觀現實。這可以說是人生的第二條應當遵守的法則。

人生幾十年,多則百年,這漫長的人生曆程應該怎樣度過呢?周恩來有句話說得好,他說:“要活到老,學到老。”說實在的,人生的曆程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當然,所謂的學習,主要是對如何做人的學習,即對如何為他人而生存的學習。

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就在於人有大腦思維。因此,作為人本身來講,從一開始就是各種雜念的生成體。假如要完全排除各種雜念,那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或者是不太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