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脈實並浮。消中脾胃虧。口幹饒飲水。多食亦肌虛。
阿阿緩弱春揚柳。乃脾之本脈也。經雲。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今脾脈實而且浮。是為土中有火。火炎則土燥。故為消中之病矣。諸脈以實為實。以虛為虛。惟脾脈則以實為虛。何也。以脾胃本和緩故也。經脈別論雲。食入於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府。府精神明。留於四髒。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飲入於胃。
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髒陰陽。揆度以為常也。若土中有火。則飲食易於焦熬。不能化行津液。上輸於肺。散精於脾。以榮養肌肉。故口幹饒飲水。多食亦肌虛也。
按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瀉。
按儒門事親雲。八卦之中。離能物。五行之中。惟火能焚物。六氣之中。
惟火能消物。故火之為用。燔木則消而為炭。焚土則消而為伏龍肝。煉金則消而為汁。石則消而為灰。煮水則消而為湯。煎海則消而為鹽。
幹汞則消而為粉。熬錫則消而為丹。故澤中之潦。涸於炎暉。鼎中之水。
幹。於壯火。蓋五髒心為君火正化。腎為君火對化。三焦為相火正化。膽為相火對化。得其平。則烹煉飲食。糟粕去焉。不得其平。則燔灼髒腑。而津液竭焉。故入水之物。無物不長。入火之物。無物不消。夫一身之心火。
甚於上。為膈膜之消。甚於中。為腸胃之消。甚於下。為膏液之消。甚於外。
為肌肉之消。上甚不已。則消及於肺。中甚而不已。則消及於脾。下甚而不已。則消及於肝腎。外甚而不已。則消及於筋骨。四髒皆消盡。則心始自焚而死矣。故素問有消癉。消中。消渴。風消。膈消。肺消之說。消之證不同。歸之火則一焉。故消癉者。眾消之總名。消中者。善饑之通稱。消渴者。
善飲之同謂。惟風消。膈消。肺消。此三說不可不分。風消者。二陽之病。二陽者。陽明也。陽明者。胃與大腸也。心受之則血不流。故女子不月。脾受之。則胃不化。故男子少精。皆不能成隱曲之事。火伏於內。久而不已。為風所鼓。消渴腸胃。其狀口幹。雖飲水而不咽。此風熱格拒於賁門也。口者。病之上源。故病如是。又經曰。二陽結謂之消。此消乃腸胃之消也。其善食而瘦者。名曰食。此消。乃肌肉之消也。
單滑脾家熱。口臭氣多粗。
脾胃者。應唇而通口氣者也。今脾脈見滑。則脾家有熱。而口氣臭矣。脾有火則上蒸於肺。而清肅之氣不行。肺葉舉而口氣粗矣。
澀即非多食。食不作肌膚。
夫脾主中州。而能攝血。故曰營出中焦。脾陰足則磨穀能消食。而連肉潤肌臀矣。澀為血少。今脾脈而見澀。則為脾虛血少。脾既虛。則飲食不甘美。故曰。即非多食也。縱強食之。亦不能作肌膚矣。熊氏謂脾脈見澀。
是心火虛。故令脾土無生氣。其說亦太轉折。張氏謂其澀為肺脈。見於土部。是子來母位。實邪為患。故能多食。不多食則肌肉消瘦矣。其說更悖。
微浮傷客熱。來去作微疏。
熊宗立雲。脾部脈微而浮。是外之風邪熱毒。客舍於脾也。故乍熱乍止。
如客之往來。非本經之正病。但安其脾胃。則自愈矣。
有緊脾家痛。仍兼筋急拘。欲吐即不吐。衝衝未得疏。
經脈別論雲。食入於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緊則為寒。脾胃而見緊脈。
是為內傷生冷。木氣鬱於土中。不得發越。故腹痛而筋急。欲吐不吐。即嘔逆也。嘔逆則氣擾亂於胸中。而衝衝未得疏泄。若能得一吐。則木氣條達而複伸。筋自不拘。腹痛自止矣。
若弦肝氣盛。妨食被機謀。
此為木來克土。必致妨礙飲食。而為賊邪所謀害矣。
大實心中痛。如邪勿帶符。
脾脈大實。則為脾有實邪。而為心中痛者。何也。按經脈篇雲。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
複從胃。別上膈。注心中。又雲。脾病為心下急痛。故曰。大實心中痛也。藏病則傳於府。足陽明胃經是也。足陽明病。則登高而歌。棄衣而走。故曰。
如邪勿帶符也。
溢關涎退場門。風中見羈孤。
脾屬土。其性鎮靜。其畏風木。開肌腠也。其液為涎。脾氣不足。則所勝侮之。脾土被克而起。致中州無權。風木之邪肆虐。故風痰壅塞於上。而涎液溢出於口。此為太陰中風之證。太陰。脾土也。脾土主灌溉四傍。今既中風。則如人之羈旅孤危。而一無所根據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