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短者。陰也。指下尋之不及本位曰短。主四肢惡寒腹中生氣。宿食不消。
短者。陰也。坤之象也。坤屬土。脾土旺則能消化飲食。使清陽之氣。實於四肢。濁陰之氣。歸於六腑。自然上下宣通。脈經舒暢。何至有氣壅之患也。倘一為生冷宿食所傷。則陽氣鬱遏於陰中。不得暢達於外。清濁相幹。而腹中之冷氣生矣。今雲指下尋之。不及本位。言其中手而短也。經曰。短則氣病。四肢屬陽。陽氣伏則不能實於四肢。故四肢惡寒也。陽氣鬱。則胃氣不行。故腹中生氣。要知皆由宿食不消之所致耳。
按丹溪心法曰。長為熱流通。短為寒凝結。又脈經第一篇載。脈二十四道。有數脈。散脈。革脈。而無長脈。短脈。牢脈。至第九篇。始見長為陽。短為陰之說。又以動為陽。以弦為陰。第十三篇雲。夫脈者。血之府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
細則氣少。
歌曰
短脈陰中有伏陽。氣壅三焦不得昌。藏中宿食生寒氣。大瀉通腸必得康。
潔古曰。宿食生寒氣。何由通腸。謂陰中伏陽故也。使三焦之氣。不得通行於上下。故令大瀉通腸。使三焦之氣。宣行於上下。故用巴豆動藥也。
外藥隨證應見使之。此在長短脈交論內細說之。病久溫白丸。新病備急丹。愚謂短脈陰中有伏陽者。何也。脈不及本位。中手而短也。不及本位。則為陰。中手而短。乃伏陽也陽氣伏於陰中。使三焦之氣。鬱而不行。
故曰氣壅三焦不得昌也。然三焦之氣。所以壅遏而不行者。由於其人內為生冷宿物所傷。故三焦之陽氣不行。而髒腑之寒氣生矣。若以大黃芒硝之藥利之。則硝黃性寒。究不能除其生冷之氣。而病終不得除。
當以辛熱之藥。如備急丸之類。大瀉其腹中宿物。則三焦之氣。可以複行。而病始得康健也。
按經雲。短疾而滑酒病。又雲。短而數心痛。心煩。脈經雲。寸口脈中手短者。曰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