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依然在我身邊,我愉悅地沐浴在他那溫馨的光海之中。此時,我不知道我處在空間的什麼地方,我周圍有什麼樣的物體和生物。我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上帝身上,是他賜予了我全部的印象和感受。
我以欣賞他那輝煌壯麗的光芒為樂趣,問題與答案依然一個接一個地蹦出來。我們的對話變成越來越多的即興插話——宇宙向我揭開了對我而言最珍貴的秘密。我又在思考:主宰地上人間的法則的實質是什麼?我用詢問的目光看著上帝,就在這時,源源不斷的知識流開始流入我體內。此刻我感到,上帝很高興,並滿足了我的好奇心,同我分享了他擁有的一切。
我看到有這麼多法則掌控著我們的生命:心靈法則、物理法則和萬能法則。我隻對其中某些人在概念上有些模糊,而對其他人的存在完全不懷疑。每一個法則的創建都有一定目的,所有這些法則都是相互關聯的。當我們了解到其中一個法則有強弱兩方麵,我們學會利用它們的兩個方麵造福於自己時,我們就會擁有從前所不知曉的對世界的新的掌控權。一旦我們違背了法則,我們就踐踏了自然法規,我們的行為就成為罪孽。
我發現,所有現實的東西都是借助統一的心靈力量創造出來的。世界上任何一種元素,任何一個粒子都包含有極少量的意識。這種意識是鮮活的和發光的,它不取決於自身運動;它能按照自己的方式對外力的幹預作出反應,按照自己的方式對上帝的號召作出回應,而且在服從上帝的過程中尋找自己獨特的快樂。就是通過自然力和自然法則創造出現在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它們都是按照上帝的意誌和計劃呆在那裏的。
我明白,我們隻要遵守向我們提出的法則,我們就會得到創世主的恩惠,並得到更豐富的新知識。我還明白,如果破壞或違背了這些法則,我們就會衰敗,甚至可能毀掉在此之前所得到的一切。
我們用自己的行動來懲罰自己,譬如,對大自然的汙染是對地上人間犯下的罪孽,而且由於我們缺乏理智而釀成惡果:因此,我們會衰敗和滅亡,甚至成為導致他人衰敗和滅亡的致因。由於我們的不道德行為和對周圍的自然環境和人的漫不經心的態度,我們往往會對自己的肉體種下罪孽的種子:我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大吃大喝、酗酒、懶惰、吸毒甚至濫用任何對身體有害的物質。不要以為對他人犯下的罪孽比對自己更重。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身體負責。
我看到,實際上,靈魂被賦予控製肉身的巨大權力。我們生活在地上人間時,靈魂來調節我們身體的所有機能、欲望和情欲的。肉身帶有靈魂的印記,而肉身自己又無力改變靈魂解決問題的意見,或違抗靈魂的意誌。所以,選擇總是跟著靈魂走。為了達到對逝者而言的盡可能的多方麵的完美,我們應該引導智慧、肉身和靈魂走向和諧的默契。我們隻有達到這一和諧,才能開始向以耶穌的愛和公正呈現在我們麵前的靈魂絕對完美的巔峰升華。
我很想因高興而高歌和歡呼——向我揭示的真理原來是如此光輝燦爛又如此神奇!我牢記映入我眼簾的一切,耶穌知道,我現在真正懂得了耶穌要向我展示的一切。
耶穌向我講述過,上帝締造了許多天體,每一個天體的最高主宰就是上帝。上帝支配著一切法則、所有能量和物質。有兩種能量是我們本宇宙的基礎,這兩種能量是天體的存在和完善同樣必不可少的,即:正能量和負能量。這兩種能量是有理智的,也就是說,它們能形成我們習慣稱之的“意誌”。其中每一種能量都由上帝來掌控,而每一種能量的具體體現通常與“積極的”(正麵的)和“消極的”(負麵的)兩個詞相關聯:光明、善行、愛、忍和慈悲是一麵,而黑暗、不容忍、恐怖(撒旦喜愛的武器)、惡、仇恨、利己、絕望是另一麵。
這兩種能量經常處在對抗和鬥爭中。兩種能量進入人體後能變成人的“伴侶”和“奴仆”。正能量能把所有積極的東西吸向自己,同理,負能量卻能把消極的東西吸向自己。光總是縈繞著光明,而陰鬱卻喜歡黑暗。我們體內積極的或消極的東西越多,我們看到的周圍的好人或壞人也就越多。因此,選擇權總是掌握在我們手中。甚至最簡單的思想或話語都具有吸引正能量的特性和能力,哪怕在這些思想或話語中帶有一點點善與光明。我清楚地看到,所有人的周圍都具有以特殊霧團形式存在的能量場,該能量場的增大和變化取決於這個人或那個人所想和所說的內容。人的話語能使空氣發生微弱振蕩——振蕩本身就是一種固定類型的能源。也就是這種能源是和我們的思想和願望同時發生的。我們不能總向自己彙報我們的思想是如何掌控我們的生命的。假如我們知道有許多東西取決於思想,而且思想能快速改變我們的存在,那麼我們就會謹慎思量。假如我們哪怕有一次感到我們能感覺到說話的分量,我們寧肯不說一句偶然表達不友善的話。話語和思想能形成我們的弱點和力量。每個人的高興與悲傷來源於他的心靈,我們任何人為了世界可自主拒絕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