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朱正正在辦公室為昨天的會議發牢騷的時候,任顧聽到一樓門廳有人吵架。他拉上朱正一同跑下樓來,原來一個50多歲的男人用輪椅推著一個50歲上下的女人在門廳和肖瓊罵仗。肖瓊罵:“你們往出滾!你們鬧啥事呢?”那個在輪椅上的女人指著肖瓊罵:“你叫我滾,沒那麼容易!你把我害成這個樣子,我癱瘓兩年了,你不管誰管?啥‘為民醫院’,簡直是‘害民醫院’!”肖瓊罵:“看把你說得攢勁的,我們醫院不是政府,你找政府去,或者找法院去!”那男的一聽怒不可遏地撇下女的,揮舞著拳頭衝向肖瓊。任顧眼疾手快,一個箭步迎上去抓住男的手臂,微笑著說:“息怒!有話到辦公室說。”並回顧一下身邊的職工,隻有朱正、小蘭和導醫等,肖瓊不知躲到哪裏去了。他吩咐小蘭等把女人暫推到一樓留觀室叫喝點水,休息、消氣,他把那男的請上和朱正一同上了四樓。
來到四樓辦公室坐定後,任顧給他們倒上茶水禮貌地說:“我剛來時間不長,你把情況說一下,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咱們商量著解決,你看行嗎?”那個男的望了一下朱正說:“我們這事情朱醫生也清楚,我叫楊永,我老婆叫沙芬蘭。1998年8月我老婆感到胯子疼,我們來到了為民醫院。肖瓊一診斷說得馬上做手術,並保證手術以後,不但能走路,還能跑呢!我東湊西借籌了6000元做了手術。手術後在醫院住了一月多,出院回家緩了4個月,結果成了這個樣子。我把我老婆抬來,叫他再想辦法看看,希望我老婆能站起來嘛。他推說沒緩好,再緩兩個月就站起來了。現在快三年了,人成這個樣子。我的娃娃連學都不能上了,回來伺候她,我們全家被她拖垮了……”說著楊永眼含淚花有點傷心。朱正接著說:“這是事實,當時沙芬蘭得的是髖關節炎,人還能走,就是有點瘸,輕活能做。肖院長給做的手術,結果是這樣,人家家屬也來過幾次,肖院長怕出錢,咱們也不好說。”任顧說:“是不是我把肖院長找來,咱們共同商量解決?”楊永說:“那也行,我們農民沒力程,沒時間和人鬧事。”朱正說:“這事商量不通!你我努力是白吃力。”任顧接著對楊永說:“老楊,你的心情我理解,你還是冷靜些,不要有過激行為。你們先回去,我找到肖院長,我給好好說一下,盡快把你們的事情解決好,行嗎?”楊永麵色溫和地站起來說:“那好!謝謝你們了,我就回。”說著就要下樓,任顧和朱正跟著楊永一齊下樓,意欲送他一下,不想到二樓就碰見蔡紅。蔡紅柳眉倒豎,杏眼圓睜地指著楊永罵:“你把院長氣跑了,你擾亂我院醫療秩序,我沒叫110就是好事!任老師你和朱院長不要管他!看他往哪裏告,真是野百姓!”楊永一聽火又上來了,他到留觀室把老伴推上到院長辦公室門口,用輪椅把門堵上。他怒氣衝衝地坐在對麵的門診坐椅上,看起來像打持久戰的樣子。任顧、朱正以及一樓的所有職工都來勸,好說、歹說用了好大一陣工夫才把他們勸走,楊永臨出門廳丟了一句話:“你們給肖瓊說一下,法院見!”
過了不多幾天,市法院傳票來了,通知肖瓊於5月29日上午8時到市法院第三審判庭,並做好開庭答辯等準備工作,原告是沙芬蘭。肖瓊接到通知後慌了,忽而喊任顧寫答辯狀;忽而打電話叫吳律師趕快來院,商量對策;忽而罵蔡紅沒有鬥爭策略……忽而罵看門老漢把壞人放進來鬧事。
5月29日上午8時,市法院第三審判庭,正麵牆上掛著國徽;審判席上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下麵右邊原告席上沙芬蘭、代理人楊永;左邊被告席上肖瓊和吳律師;旁聽席上有沙芬蘭親屬男女3人,為民醫院任顧、朱正、蔡紅等。
8點15分正式開庭,原告代理人楊永口若懸河,把沙芬蘭在為民醫院做手術及前後經過說得一清二楚,並當場提供了省級衛生部門的醫療鑒定,並提出醫療、誤工、護理、精神損失等費24.6萬元的賠償。審判員向肖瓊提出問題,肖瓊張口結舌,答非所問,而且抓耳撓腮,汗流浹背。不是吳律師及時補充,肖瓊在場把人就丟光了。審判長麵對原告有理有據,被告方缺詞少理,及時休庭合議,及時作出了判決。判為民醫院法人代表肖瓊賠償上述各種費用18.4萬元,雙方認可,簽字結案。此時的肖瓊像霜打了的茄子,昔日罵醫院職工的那些威風蕩然無存。他出了法院大門腿一軟癱倒在地,而且號啕了兩聲,嚇得馬路旁兩個玩耍的小孩一溜煙跑得無影無蹤。蔡紅慌忙招手叫來輛出租車,任顧、朱正、蔡紅三人把肖瓊抬上了出租車,徑直向為民醫院駛去。到了醫院後院的家屬院,三人把肖瓊攙扶下來進了肖瓊的住所,一直扶到床上躺下。看其臉色黃得怕人,是否病入膏肓。朱正趕快叫來護士掛能量、開補藥。蔡紅說:“他這人一受刺激就不對了,接連兩晚沒睡著,休息一下就好了。你們都上班去吧!我在這裏看著吧。”正是:手術做癱沙芬蘭,釀成事故怕出錢。麵對公堂直流汗,色厲內荏非好漢。欲知肖瓊有無生命危險,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