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除那個中年人外一共是23名乘客,都檢查過了,沒有發現中年男子丟的錢和機票。檢查彼得時,同樣也沒搜出什麼東西,彼得若無其事地鬆了一口氣,搜不到東西,乘客們都急著要走,中年人急了,他嚷道:“我的錢和機票總不能這樣平白無故地不見了吧?”

一個戴著墨鏡的高個子警察說:“別急,還有一道程序沒做,剛才不是有人上廁所了嗎?”說著,警察摁了一個開關,一個掛在牆上的大屏幕亮了起來,屏幕上出現了彼得把錢和機票衝進下水道的一幕,原來那個廁所是值班點專門監視犯人用的特定廁所,廁所裏裝著特殊攝像頭。那攝像頭還拍攝到東西被衝下的時候,立刻被特殊裝置截住並衝洗和烘幹的過程,真相大白了,彼得是小偷,證據麵前他無話可說!

彼得以為,就算他是小偷,無非是把他關進警察局兩天,然後放人,出來後他又重操舊業,然而彼得沒想到的是,這裏的警察並不馬上放大家走,他們要按程序處理。警察一個個地問乘客:“你要到哪裏去?”“你去幹什麼?”“這趟車誤了你什麼?”等等,幸好,車上的20個人都是坦布爾小城的居民,他們都很樸實善良,說隻是誤了一點時間,其他的沒什麼。

可是,車上還有三個人,他們就不同了:一個是去電影院看進口大片,這時電影早就放了;一個是去和朋友談一筆約一萬美元的生意,這時約好的時間早已過了;還有一個就是那個被偷的中年人,他是要坐飛機去旅行,他誤點了,旅行社的其他人早就坐飛機走了!

警察問清楚後,便作了詳細的記錄,其他20人上了公交車走了,那三個人和彼得留下。警察一筆筆地跟彼得算賬,告訴他:由於你的盜竊行為,給20名乘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根據坦布爾地方法規規定,你得賠償其他20名乘客每人5美元的誤時費,20乘以5就是100美元;看電影的這位乘客,電影票價是35美元,你得賠償那張電影票的錢;去和朋友談生意的這位乘客,要看他會不會因為過了時間而生意吹了,如果是吹了的話,那麼經警察局核實,你得賠償人家50%的損失,也就是5千美元……彼得聽了,叫了起來,說:“那如果他去談10萬美元的或者是100萬美元的生意,那我就要賠償他5萬或者是50萬美元的損失了?”警察說:“是的,先生。”警察看了看彼得,說:“還有,這位先生是去外國旅行的,由於你的盜竊致使他誤點,你得賠償他已經交旅行社的旅行費用3千美元。”

經過那生意人和朋友的電話聯係,在時間觀念很強的坦布爾,那朋友已經把生意給了別人,這時,警察鄭重地對彼得宣布:因為這次盜竊,他得賠償車上乘客總共8135美元的損失。彼得聽了,哭了,他說自己沒這麼多的錢,警察就讓他叫家裏人拿錢來替他賠償,彼得說他沒有家人,警察說:“那好吧,你跟我們走,我們會安排你為坦布爾城服刑8個月,當然,我們會給你支付工錢,一個月大約是1千美元,你用這筆錢來作賠償。”

這以後,除節假日外,警察帶著彼得天天走上街頭。由於警察局高度保密,所以,沒人知道彼得是個小偷呢,在他的刑期裏,他將和警察一起,在街頭上維護治安,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