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行屍實在是太肉了,十幾發子彈才消滅一隻,程羽全身上下堪堪背了三百發子彈,這十幾斤重已經是程羽的極限了。
而此刻其餘的行屍已經通過程羽在第一隻浪費的大量時間收緊了包圍圈,情勢頓時急轉直下。
步槍子彈尚存17發,手槍8發,殘敵7人。
平均每人三發多子彈?
這根本無法消滅他們吧?
可既然避免不了,那就戰到底吧。
大丈夫一死而已。有什麼好懼怕的!
舉槍橫掃,十七發子彈,兩隻消滅。
程羽抽出馬卡洛夫,側身躲過一次笨拙的撲擊。
他回身,抬腳踏在行屍背上,砰砰兩槍,再一腳將破損的腦殼徹底踏碎。
下一隻的行屍攻擊轉瞬即至,程羽右手一送,將AK47砸向行屍腦門,雙手抱住馬卡洛夫手槍連連射擊。
手槍子彈淨空!
至此,程羽手上再無一顆子彈。
而行屍尚存3隻,它們爪牙鋒利,滿腔裏全是對血肉的渴望。
但那又怎樣?
馬卡洛夫手槍被拋出一條漂亮弧線,正中眼窩,隨之而來的是把鋒利的刺刀。
說實在的程羽並不是喜歡用刺刀,它並不是真正的趁手武器,沒有槍支帶來的長度與衝力,除了大漢外一班人真的難以駕馭它。
為此身材單薄的程羽唯有使出要離之刺慶忌的孤勇。
一心一意,一念一鋒,將所有的心神都放到掌中的刺刀之上。
你們這些行屍啊。
太慢了!
側身躲過一記揮擊,程羽猛換口氣,調整呼吸,用戰靴硬生生將偷襲的行屍膝蓋踏斷,再一腳踢得他仰麵朝天。
“死!”程羽拿出信號槍,他手有點脫力,顫動著填了兩次彈藥才填了進去,接著以槍做劍,直刺那隻仍然站著的行屍。
不知是走火了還是用太大力,那隻信號槍居然提前發射了,正中胸口。
是個人都知道,行屍這類不死怪的弱點是腦袋。
麻痹,這下真的玩大了,趕快過去撿起我心愛的AK47,再掃死這混蛋。
不過好像有點太安靜了吧,一直是我一個人演獨角戲,後麵的行屍不應該開始玩我要追你追到就把你嘿嘿嘿的遊戲麼?
程羽狐疑地一回頭,發現行屍在那裏玩挺屍,一動不動的。
然而程羽的性格就是不管發生什麼,手上得現有家夥能掄人腦袋在這,跑過去將AK47從汙水爛泥裏提了出來,用披風隨意揩一揩汙跡,換上彈匣就繼續用。
AK47就這點好,皮實,就算你把它那十天半個月,撈出來換上彈匣,照樣能射,換成M16早他娘的去找通條與機油了。
嗨,醜八怪,你真不會死了吧,程羽踹了揣那行屍,它胸口上一片信號彈造成的焦黑,頭顱完好無損。
給他點生者的氣息會不會弄活?
於是程羽啐了口老痰在它臉上。
沒反應,程羽想了想後,再來?
說幹就幹,剛把左手搭在皮帶扣時,程羽覺得不妥,濃濃的基情是什麼回事。
“肉,嘶……嘶……肉……”
嗨,後麵還有一隻膝蓋被廢掉的啊。程羽即刻回身進行新一輪的虐屍計劃。
先是走過去,一腳踏在行屍左臉上,然後幹淨利落地廢了行屍的兩隻手。
哈,新鮮的人棍,不,屍棍完成。
略微調動下位置,程羽換到後背上,腳下的行屍仍然不屈不撓的想咬程羽,很遺憾你的腦袋不能轉過一百八十度,啊哈哈。
戰爭踐踏!踐踏!
程羽明白了為何世界上為何有這麼多殺人狂喜歡虐殺,那強烈的快感簡直欲罷不能,踏斷肋骨,踢折琵琶骨,蹲身起跳。
大踐踏!靴子上濺滿了內髒碎片與屍液。
唔,真的嗝屁了。行屍已經停止了無謂的掙紮,直挺挺的一動不動。
這的確是個好消息,隻是得出結果的過程實在惡心了點。
既然如此,那麼就不用擔心那幫菜鳥打不中頭而被行屍殺的潰不成軍了。
美軍在二戰結束不久便預見叢林作戰距離為20-200米為主,即使槍法再爛,密集火力的AK47可以輕易把人打成篩子。
此時,又一陣嘶吼夾著對血肉的渴望向著程羽襲來,他所能做的隻是抱緊那AK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