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之地,是楓城最為貧瘠的地段,這裏大多住著一些地位地下的平民,以耕耘打獵而生,林塵靠著這些年磨嘴皮子賺來的微薄銀兩,也隻能在這租了處破宅子。
“小先生,這是我今天剛打到的野兔,味兒極好,便送與小先生了。”一個穿著已然濕透的粗麻大衣,手中正提著野兔,麵容憨厚的中年漢子叫住了林塵。
“張伯,這是您辛辛苦苦從大山上打來的野味,要拿去市集去換錢的,我怎麼好意思白拿,要不這樣,我按照市場價,買來如何?”
“小先生這是哪裏話,你這些天不辭辛勞免費給我們這些山野村夫說書,一隻野兔能值幾個錢,小先生拿去便是。”
林塵推辭不過,隻得接下,道過謝,說好這一回的故事定在什麼時候,到時叫上街坊領居一起來聽。
林塵推開已經有些腐壞的門,剛前腳踏入門檻,屋裏頭便跑出一個十來歲,紮著馬尾辮,麵孔清秀可愛的小姑娘。
“哥,你回來了,噫,你手裏提著什麼?”林嫣探著小腦袋,好奇的問道。
“這是張伯送的野兔,待會你去燒一鍋熱水,晚上吃野味,味兒好的很。”
“那這是什麼?”
“你猜猜,這可是花了我二兩銀子才買來的。”
林嫣微驚,二兩銀子,她可從來沒有過這般大的開銷,顫抖著接過,打開一看,竟是一件漂亮的衣裳,頓時高興的手舞足蹈,說著要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吃過香噴噴的野兔肉,然後摸著微鼓的肚子,舒服的躺在炕上,摸出炕頭那本已經發皺泛黃的書籍,然後咕嚕的爬起身,借著微弱的燭光,聚精會神的翻閱著。
“這個月總共賺了三十兩銀子,除去五兩的宅子租金,五兩的生活開銷,還有三天前請了毛少爺喝酒花了四兩銀子,請人抄書去了六兩銀子,還有今天還額外花了二兩銀子買了件衣裳,這個月的純收入為八兩兩。”林嫣拿著筆,認真的在厚厚的賬本上記著每一筆銀兩的花銷記錄。
“其實這二兩銀子是不必花的,嫣兒的衣服雖然舊了些,但還是能將就穿。”林嫣嘀咕著,清秀的眉宇間緊皺成一個川字。
林塵依舊在認真盯著那本泛黃發皺的書籍,聽到小姑娘的碎念碎後,頭也不抬,說道:“以後每場能賺三兩銀子,今天便是開頭,除去那二兩銀子的花費,依舊還賺了一兩銀子。”
林嫣聽後,眉頭間的川字終於被一馬平川,欣喜言於其表,如雲撥日初,光芒四射。
但小姑娘似乎又想到了什麼,光滑如鏡的眉宇間重新湧起了波瀾,眉頭皺的更加緊鎖,有些生氣的說道:“那四兩的酒錢花得有些冤枉,嫣兒都能看出那毛少爺是個白眼狼,你還要與狼共舞。”
林塵依舊在翻頁,聽到小姑娘的話,想了想,翻了個白眼才說道:“這我當然知道,不過這毛小子是個富二代,他老爹更不是什麼善茬兒,得罪了,這茶館的台子恐怕要被拆,生意更是沒辦法做下去。”
“那這花了六兩銀子去請人來抄書,是幾個意思,這可是六兩銀子,不是小數目,抄的都是些什麼天書,你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再不濟嫣兒也能出力,平白讓別人嚐了甜頭。”林嫣索性放下手中厚厚的賬本,小手插著腰,鼓著小臉蛋,頗有潑婦罵街的味道。
林塵依舊不為所動,帶有稚氣的臉上滿是嚴肅,略淡的眉毛低垂著,緊緊的盯著那本已經很陳舊的書籍,沉默許久,似乎臉上有淡淡的失望浮現,但旋即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