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平感到一陣欣慰:自己做的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等女兒睡著後,牽著狗兒長毛,騎著自行車前往多摩川河岸。車程大約兩小時,在那裏,他要辦一件事。
辦完事,回家的路上,恭平第四次撥電話到南雲家,這時已經半夜一點。恭平指示對方:“立刻帶著贖金和手電筒開車到火車站,站前有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廳,到那兒等我。如果老子發現有警察出沒,你的孩子就會沒命!”對方連聲答應了。
話雖這麼說,恭平也知道對方多半會報警,他可從沒想過要大搖大擺地出現在那麼危險的地方。
兩點半,恭平已經回到家,他撥出了最後一個指示電話:“南雲先生,你順著咖啡廳前的道路向北直走,抵達多摩川的大堤時再向右轉,順河岸走五百米後,你仔細注意河岸邊,應該可以看見一間破屋。你帶著贖金和手電筒去那間小屋,記住,隻準你一個人去。從大堤上能清楚地看見河岸,如果你敢擅自行動,就永遠見不到小孩了。”
“知道了,我會遵照您的命令。”
“好,立刻行動。”
經過幾次電話指示的磨練,恭平下達指令的口氣越來越熟練。
打完電話,恭平就上床了,可他怎麼也睡不著,身體很疲憊了,頭腦卻十分清醒。他閉上雙眼,腦海中浮現出一幅幅現在可能發生在多摩川河岸的景象——一輪明月照著河岸,交贖金的男子環顧四周,警車說不定也來到了堤岸附近,可是,刑警無法走下大堤,因為警方不知道歹徒究竟藏在哪。如果刑警的行蹤暴露,孩子就性命難保,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事。
男子大步地走向河邊,河岸上看不見任何人影,但他一定會找到小屋,那是一個廢棄的置物間。男子走近小屋,小屋門上貼著一張白紙,男子用手電筒照向白紙,讀著紙上的文字,那是恭平用報紙上的鉛字拚貼而成的,上麵寫道:“屋中有隻狗,狗的肚子上綁著一隻皮袋子,請放入約定的贖金,然後解開狗的鎖鏈,接著在小屋中等待一小時,才能走出小屋。別讓我聽到你向警方聯絡!膽敢違抗命令,後果自負!”
男子推開吱嘎作響的門,小屋中有個不斷動彈的東西,啊,是一隻大狗。男子將那包鈔票放入狗腹下的袋子,解開鎖鏈,狗兒抖抖身子,便從小屋牆上的破洞鑽了出去。
即使有人在遠處監視小屋,也絕對不可能留意突然現身的狗兒,河岸上出現流浪狗本就稀鬆平常。
狗兒在河岸上奔跑著,不斷嗅著,速度逐漸加快,看來是找到了回家的路。它餓壞了,昨天中午之後,主人就沒有喂過它,它現在隻想趕快回家……恭平從未如此焦急地等待天亮,他幾次鑽出棉被,打開後門,向外遙望。天快亮時,恭平不小心打了個盹,突然,他聽到門外有聲響。
“長毛嗎?”恭平大聲叫著打開後門,狗兒立刻撲了進來,它腹部下方的皮袋中放著厚厚一疊紙包。
恭平忍不住叫出了聲:“太好了,我成功了!”
後續的工作一點也不費力。恭平等男童睡醒後,用自行車載著他去了很遠的幼兒園,將他放在安全的玩沙場,然後撥電話到南雲家,告知男童的方位。隨後,他把錢給女兒送了過去。
當天晚報的社會版上,大幅報道了這起奇特的綁架案,敘述歹徒如何利用狗兒運載贖金。恭平看了報道才知道,原來南雲家事先真的沒有報警,直到將現金放進狗兒的皮袋中,早上回家後才通報警方。報上說,南雲家的處理方式嚴重妨礙了警方辦案,而且今天早上男童已經平安返家,警方一定更無心繼續搜查了。案子唯一的有力線索是狗兒的外貌,但是,送贖金的父親大概在黑暗中慌了神,竟然說:“那是一隻黑狗。”長毛明明是一隻褐色大狗……托那位父親的福,恭平不用殺死長毛了,他實在不忍心殺死最大的功臣。恭平覺得自己運氣很好,看來可以放心了。
三天後的中午,兩位刑警造訪恭平家。刑警看到鎖在庭院裏的長毛,立刻說道:“喔,就是這隻!身懷巨款逃走的狗。”
恭平心頭狂跳:“您說什麼?”
刑警的語氣突然變得嚴肅起來:“別再裝蒜了,恭平先生。麻煩你到警局走一趟吧。”
望著刑警自信的態度,恭平知道自己逃不了了,可是,警方究竟是從哪裏發現破綻的?在警車中,那位刑警有些同情地對垂頭喪氣的恭平說:“你那隻狗啊,在綁著皮袋回家的路上,跑去了刑警隊長家。”
恭平不明白:“狗……跑去了刑警隊長家?”
“是啊,隊長清晨回家時親眼目睹的。”刑警解釋說,“你家的狗,看來跟隊長家的母狗是一對呢,難道你都不知道嗎?”
怎麼可能?長毛明明早就過了那種年紀了……恭平望著窗外的街景,不禁喃喃說道:“怎麼都是一個樣兒,淨挑到不該挑的對象。”
本文根據阿刀田高同名作品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