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板聽後大聲斥責到:“這臭小子真亂來,一把刀而已,背著就行了,非放到戒指裏麵幹什麼”,然後又輕聲對華琳說:“既然你劍丟了,不如在我這挑一把吧,我這劍可多的是,不知你喜歡那一種”,說完領著華琳到店前
華琳也不客氣,挑了把和自己從前用的那把差不多的大劍
李老板,“嗬嗬,原來你喜歡大劍啊”
一邊打鐵的羅傑插口到:“野丫頭,你的臂力不夠,不適合用大劍,再說一個女孩子用這麼大把劍也不好看”
“你專心打你的鐵,誰說女孩子用大劍就不好看了,走,我們別理他,我帶你到後院試劍去”,李老板說完又將華琳引向後院
華琳跟去前狠狠的向羅傑吐了個舌頭
看完華琳舞劍後:“臭小子說的不全無道理,這把劍對你來說是重了點,不過也沒臭小子說的那麼誇張,先別談這個了,跟我說說你是怎麼認識那臭小子的”
提起第一次見麵,華琳就是一肚子火,便從強盜到建團前前後後說了一遍,李老板聽的是一會嗬嗬笑一會皺眉頭。
晚飯後,李老板安排完客人休息,把羅傑拉到店前叫羅傑幫忙
“天都黑了,活留到明天再幹吧”,羅傑對要加班表示極度的不滿
“你明天就要走了,你,我倒是不擔心,你女朋友連個武器都沒有,也不知道幫人家買一把”
“她才不是我女朋友,她隻是個整天吵架的野丫頭”
“不管是不是你女朋友,至少是你團員吧,自己團裏的人連武器都沒有你也不管嗎”,李老板把羅傑堵的沒話說了
“既然她喜歡大劍,那就幫她打一把大劍,重新打造時間上是來不及了,就幫她改造一把算了,我鐵匠李打造出來的武器隨便一件都是二流武器店買不到的”
打鐵聲吵的華琳一晚上都沒睡好,當李老板這一把紫紅大劍交到華琳手中時,華琳興奮的給了李老板一個擁抱,幸好是多年來打鐵,古銅的皮膚看不出臉紅,看華琳高興的樣子
李老板解釋到:“路上沒個武器怎麼行,這算是叔叔我給送給你的一個見麵禮,這把劍,劍柄長二十二公分,劍身長一百一十八公分,共長一百四十公分,比你原先的還要長十公分,劍寬十五公分,比你原先的要寬三公分,不過你不用擔心,我將劍中間挖空,再將劍身厚度做了點修改,重量比你原先那把還要輕十公斤,現重二十三公斤,我估計這重量以你的臂力應該沒問題,你試試看順手不,不行我再幫你改改”
華琳揮舞著這把新劍,覺得動作比以前順暢多了,“謝謝李叔叔,我想把這把劍取名叫紫鈴,你叔叔你說好嗎”
李老板,“嗬嗬,劍現在是你的了,想取什麼名字隨便你,不過紫鈴這個名字挺好聽的”
離別錢江鎮後兩人前往朱雀城。華琳多這把紫鈴是愛不釋手,就連騎馬都背在背上
“喂,你怎麼騎那麼慢啊”,華琳埋怨道
“這馬跑不快不關我的是啊”,羅傑為自己叫冤,然而心裏卻在想,“都是李老板幹的好事,說什麼既然去上學就該好好練練,非要自己穿上那一百公斤的負重服(其實是一百二十公斤,李老板騙羅傑說是一百公斤),自己這一身重量這馬能跑的快嗎”
一進白虎城華琳立刻成了眾人注目的對象,華琳發現眾人都在看自己時顯得有些害羞,心想“雖然我長的有些漂亮,但也不至於這樣看著我吧”
看著紅著臉的華琳羅傑當然知道知道她在想什麼,“是不是認為自己很有魅力啊,所有人都在看你,不過我覺得紫鈴比你更有魅力”
經羅傑這麼一說華琳也發現了這個問題,“以前我也背著大劍士怎麼沒這種情況啊”
羅傑,“以前那把劍比這把小,跟你配起來還不那麼顯眼,現在這把都快和你差不多高了,大家當然在看新鮮咯,不過你這情況跟我以前有的一比,如果你不想讓大家這樣繼續參觀的話最好是把劍包起來”
“看就看唄,本小姐才不怕”,說完抬頭挺胸顯得更神氣了
“朱雀城就是與自己見過的其它城市不一樣啊,白虎城,靈鷲城與朱雀城雖然是同等級的城市,可朱雀城卻比其它城市大的多,瞧那些華貴的住房,喧鬧的市集,擁擠的人流,就連一路上受盡注目禮的華琳來到朱雀城後也隻有少數人多看了她幾眼而已,大城就是不一樣,想必他們都已經見慣了”,羅傑邊走邊感慨
兩人找了一家客棧,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打聽到朱雀魔武學院的位置便直接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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