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哈比帶著坎斯等100名僵屍戰士出發了。
臨走前,他把所有的大權全部交給了薩達這個幕僚長,這叫做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今城堡大體上已經完工,一些細枝末節也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完成的,領民們一刻不停的在建設著家園,大功告成那是遲早的事情。其他暫時沒有什麼放心不下的,解決食物危機才是迫在眉睫的要緊事,所以哈比在草草的交代了一番之後,心急火燎的上路了。
不拉米山這一帶,特別是麵朝卡伊湖一麵,草質豐美,是一處天然優質的草場。因此才吸引到野生羚羊群在此覓食棲息。
搜索了好幾天,終於讓哈比一行發現了羚羊群。一片成群結隊的紅色,極目遠眺,宛如紅土高原上飄過的雲海,卷起千裏浪濤。
跟哈比前世見過的不同,它們渾身的毛是紅色的,長可及地,隨著走動輕輕搖擺,越發顯得柔順亮澤。它們個個膘肥體壯,體型跟僵屍們牧養的奧斯獸差不多,堪比一頭老黃牛的大小,腦袋上還頂著堅硬鋒利的犄角,大大小小、高高低低、宛如枝枝椏椏的樹枝參差不齊。
看著它們在草場上縱橫馳騁,無怪薩達聲言根本抓不到。它們哪裏像是柔弱待宰的羔羊?不僅奔跑宛如獵豹一樣輕盈迅捷,就連凶猛程度也不相上下,完全相當於一群野性凶頑的猛獸。
哈比一看到它們,就想起當初在礦洞裏,差點要了自己和兒子小命的虎紋怪獸。索性虎紋怪獸是食肉類,而這群羚羊卻是食草類,這是本質上的區別。
經過幾番試探,哈比發現,羚羊猛則猛矣,但是十分膽小。一旦稍微靠近,就會引發整體炸群。那個時候,無以計數的羚羊四散奔逃,轟隆隆的蹄聲,好似天崩地裂一般,任何阻礙在它們的鐵蹄下,都將化作礪粉。
即便是做好了充足的準備,有好幾次,哈比也差點喪生在羚羊群的踐踏之下。這種情況之下,要怎麼樣安全有效地實施獵捕行動,就成了一個不得不仔細思考的難題。
要想捕獵靠什麼?在前世,獵人已經很少了,或者說已經不存在了。也許某一處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裏,還有的他們的身影,但無疑哈比是沒見過的。現如今捕獵已經成了一種娛樂,在一片圈養的山林範圍內,人為的製造出一個捕獵樂園。人們端著槍,遠遠的瞄準那些被放養的、溫順又可憐的小動物,砰地一聲,獵物也就到手了。
但哈比現在靠什麼?這些羚羊可不是溫順又弱小的小動物,除了膽小以外,它們的強壯程度不亞於一頭猛獁幼崽。沒有獵槍是很大的缺憾,就算有,也不見得會管用。
事實上,紅土高原上的動物,因為常食富含鐵的食物,它們的身體已經堅愈精鐵,根本不怕子彈的威脅。除非是穿甲彈,否則是造成不了致命傷害的。
靠追捕?就算摒除萬難,不怕被踐踏成一灘爛泥地下場,靠圍追堵截追到了手,以羚羊強壯的身軀,以及巨大的力量,也沒人能製服。
究竟該怎麼辦?哈比不是沒想過其他辦法,就像小時候用彈弓打鳥,或者一些其他的在書本上看到的方法,譬如布置一些機關陷阱,可是這些方法無疑都不適合現在的狀況。
從手頭上現有的資源和考慮可行性之後,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挖一些深坑陷阱。但是羚羊的體型太過巨大,要是挖出能困得住它們的深坑,那得要挖到什麼時候?
哈比可沒那麼多時間耗在這裏,出來好幾天了,卡不城堡的安危讓他十分擔憂,必須得盡快搞定眼前的事情,以便能盡快趕回去。
“來吧!讓我們好好招待這群卡伊湖送給我們的客人。”在想出了辦法之後,哈比開始著手捕獵。
…………
已經是夕陽黃昏,火紅的晚霞映紅了天際,好像染滿了鮮血的戰場,充滿了肅殺的緊張氣氛。
哈比帶領著僵屍小隊,遠遠的躲在一處小土坡之上,屏息靜氣,遙望悠閑覓食的羚羊群。
“這樣不行!必須得讓它們跑起來,否則我們的方法不管用……坎斯,你帶著隊伍再走遠一些,無論發生任何事情千萬不要妄動!”
哈比說完,就獨自一人向羚羊群靠攏過去。不敢靠的太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他停止了步伐。撿起了一塊土疙瘩,奮力的擲了出去。如今可不比當初,這奮力的一擲,足足把土疙瘩扔出了好上百米遠。要是以前,任憑他使出吃奶的勁兒,也不過就能扔10來米,當初在礦洞中拋擲小羊人就是很好的佐證。
土疙瘩打在羊群之中的土地上,並沒有引起騷動。見此情景,哈比繼續如法施為,一塊接一塊的土疙瘩,不斷地被拋過去,有幾塊還砸到了羊頭上。
被砸到的羚羊不安的瘋跑起來,沒頭沒腦的胡闖亂撞,很快,整個膽小的羚羊群都被帶動起來,這下可是真的炸了群。宛如打掉的馬蜂窩,嗡的一下,本來聚集在一起的羊群,瞬間四散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