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新門(New-gate)老牢(Theold Bailey)這兩個監獄的簿冊裏都有我的真名字,那裏好些還未解決的重要案件又是同我個人的過去行為有關係的,所以在這本書裏我不能說出我的真名同家世;或者我死後,大家會知道詳細些;現在還不是明說的時候,就是有個大赦令下來,甚至於不分罪名的大赦,我仍然不敢明白地說出。
有幾個窮凶極惡的夥伴(他們現在是沒有法子來害我了,因為他們都已經從絞台上走出這個世界,我從前總以為我也會那樣結局的)隻曉得人們叫我做蕩婦弗蘭德斯,那麼就讓我在自述時候也用這個名字吧。你們知道這麼多也就夠了,等我將來明白說出的時候,再仔細地來談我的真名同家世吧。
我聽說我們一個鄰國——不知道是法國,還是別個國家——那裏皇帝下過一道命令,規定當罪人判決死刑,或者罰做搖櫓奴隸,或者流徙到外國去的時候,他們所有的小孩都歸國家管理,因為這般罪人有的是本來很窮,有的是財產被官沒收了,多半不能夠有一筆款放在那裏做撫育他們子女的費用。所以政府就把這種小孩子放在“孤兒院”裏,衣食全由國家供給,將他們撫養大,授以相當教育。成人時候,叫他們出去做生意,或者幹別的職業,這樣他們便能有正當的職業,可以靠著自己的能力同勤勉去謀生。
若是我們國家采取了這種辦法,我在小孩時候也不至於那麼孤苦孤獨了:在世界上沒有一個朋友,沒有衣服,得不到一點幫助或者有一個肯來幫助的人,因此不僅是受苦痛。當我還不能明白自己的境況,同怎樣地去想法補救時候,我已經被人們帶下流了。我那種生活不單是可恥的,並且很容易就弄得我的靈魂和肉體同歸於盡。
但是我們國家卻有它的辦法。我的母親被判定犯了大罪,因為她幹了一件不值得一提的偷竊,那是從奇普賽第(Cheapside)一個布店裏隨便拿去三塊上好的荷蘭布料子。當時的情形說來話長,我也不去重述了;並且關於這件事,許多人的敘述各自不同,我簡直不知道哪個是對的。
不管那件事情的實在經過是如何,有一點他們的敘述是一致的。我母親說她身上有胎,請求暫緩執行死刑,經過醫生驗明的確是懷孕後,法庭允許將處刑日期延緩七個月。在那時期內,她就把我帶到世界來;當她身體複原時候,叫她去受從前判定的死刑,她又請求寬恩,最後辦到減輕處分,隻把她流徙到殖民地去。她離開我時,我才半歲大,而且照拂我的人們也不是好東西,這是你們可以猜得到的。
那時我生下來還沒有多久,當然什麼也記不得,關於那時候的事情,我隻有聽說。因為我是在這麼不幸的一個所在裏出世,所以我是不屬於任何教區的。小孩時候,也沒有哪個教區來撫養我。我到底怎麼能夠活著,我自己也不曉得;隻聽過人們說:我母親的一個親戚把我領去,養育了一些時候,至於由誰出錢,是誰的主意,我完全不知道。
我所能夠記得,或者可以說我自己所知道的,最早的事情是我跟著一些所謂遊民或者埃及人遊蕩;但是我同他們一定沒有相處多久,因為我的皮膚並沒有染成別色或者弄成黑色,而他們對於帶著同走的小孩子總是在很小時候就加以染色;我起先怎麼會同他們結伴,後來又怎麼能夠分開,我自己也不記得。
那是在厄色克斯(Essex)的一個小城叫做科爾拆斯忒(Colchester),他們離開了我;我好像記得是我離開了他們(我自己躲起來,不願意再同他們一起遊蕩),但是這些零星細節,我是沒有法子說得清楚的;我單記得科爾拆斯忒教區的人員碰著我,就把我帶走。我告訴他們我是同遊民一起來到這裏的,但是不願意再同他們一起遊蕩,所以他們就把我丟在這裏,他們現在到什麼地方去,我當然是不知道的;這班人員雖然派人四出調查,還是沒有找出他們的行蹤。
現在有人來撫育我了;雖然城裏並沒有一個教區照法律說應當供給我的費用,但是當人們知道我的情形,曉得我年紀太小,我那時還不到三歲,不能夠工作,城裏的官吏也動了惻隱的心,吩咐人們好好地照拂我,所以我仿佛是生長在那裏一樣,變作城裏的一個負擔了。
我的運氣很好,他們派來撫養我的阿媽(他們都是這樣稱呼)是一個現在的確很窮,從前卻有過好日子的婦人。她就靠著撫養我們這類小孩,得到一些薪金,她天天替我們預備好一切日常不能缺少的東西,一直等到我們成人,能夠出去幹事,自己謀生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