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避戈鳥世外求仙 薄命人獄中絕食(2)(2 / 3)

烏珍道:“哦,玉吉是什麼人?他與這案裏又有什麼關係?”我怎麼不知道呢?”瑞珊聽了此話,知道烏珍必不知道,登時在眉目間,現出得意之色,笑了兩聲道:“不怪恪翁不知道,大約除我之外,沒有第二人知道。”於是把前年進京,如何在各處采訪,如何與梁媽、惠兒相見,如何向麗格、張鍔並賈婆等搜問的話,詳述一遍。市隱道:“這不足奇。要緊把玉吉的事情細同恪翁說說。你們有責任的人,彼此同了意,也好報告法部,免得禿頭文章,永沒有定讞的日子。”烏珍亦笑道:“你把玉吉的相貌及當日起禍的緣由,告訴告訴我,我也開開眼界。”說著,便叫瑞二張羅茶水,四人湊在一張桌上,或吸煙,或飲茶。瑞珊把天津店裏訪準玉吉蹤跡,如何隔店居住,如何與他完結的千方百計,從頭至尾,及如何迸京,如何把玉吉放走的話,又述一遍。烏珍道:“既是把玉吉帶來,何必又放他走呢?大料這玉吉一走,萬無生理,你沒去訪訪去嗎?”瑞珊道:“訪也無益,慢說一去無蹤,就是訪出蹤跡來,又該當怎麼辦呢?”烏珍道:“這又奇了。既說是合在一處,去向法部聲明。難道報告上去,有失了正凶的理麼?”這一句話,問的瑞珊等目定口呆,半晌答不出言來。市隱道:“是呀,如此該怎麼辦呢?”瑞珊搔首道:“這也不難,隻要法部裏尊重人道,不忍再追原凶。”烏珍笑著搖頭道:“斷無此理。果然法部裏不追原凶,不另定案,我們上此報告,又能什麼用處呢?若依兄弟的拙見,此案結果是好不過如此,我們既尊重人道,安見得這樣定擬不是法部人員尊重人道呢,我們有若多不肯,難道法部承審人員,就沒有礙難嗎。再者天下的事情,若論法按律,就沒有講道德與不道德的解說。若對聶玉吉尊重人道主義,不忍按奸夫說擬,莫非春英之死,就算是該死了嗎?此案定案時,兄弟倒知道八九。當時定大人、沈大人、紹大人、戴大人以及善芝、樵崇、秋圃、蔡碩甫、宮道仁,並律學館諸人,全都因為此案,很費研究,不但過部後,這般人看到這樣,就是教衙門承審過此案的,鍾彥三諸公,也都知是怪異。不過阿氏到宮,供認是自己所殺不諱,此事就無法可辦了。後來報紙上很說閑話,看著司法衙門如此黑暗,一件疑案,居然費這麼大周折,又不采取輿論,每遇審案時,用刑跪鎖,異常嚴謹,不叫外處人知道消息,這不是暗無天日嗎?豈知審案人員,於審判經驗上,不見得毫無見識。犯人到堂,差不多總露馬腳。一來是人怕虧心,通俗說當堂有神,就便是殺人凶犯,滾了馬的強盜,隻要是一朝犯案,到了公堂,不用他嘴裏招供,從他氣色上,就可以考查出來。大概審過案的,全都明白這種道理。此案見阿氏到堂,很是慌恐。問她五句,隻答一句。不說是自己誤殺,便說受婆母氣,不然便是眼淚婆娑,自歎命苦。再不然,說是此生此世清清白白,既然丈夫已死,自己也不願活了,今請三公明鑒,似乎這一些話,雖然坐在座上,沒有偵探報告,試問承審人員,心裏明白不明白?不必調查,隻從這幾句話裏,就可以揣明情形了。”市隱道:“這也不然。當初你審問此案時,我曾在座。不僅是我一人,還有聞秋水並鶴、普二公,協尉福君等都在座。怎麼那時一見阿氏到堂,都說她冤枉呢?”

烏珍笑了笑道:“那是你說她冤枉,那時我隻知調查,不敢公然為阿氏冤。我問你一件事,你能記得麼?”說著,走向案前,翻了本日記來,隨手遞給市隱。又笑著道:“我為這件事,受了無數閑氣。當時也不敢辯正,及至辯正,也仿佛無甚滋味,不如等到水落石出,人人都明白了,然後再說。你瞧瞧這幾項。”隨手便揭開日記,一一指與市隱看。張、項二人,亦湊近觀看。上麵一行一行都是春阿氏案子,烏珍親筆記載的。也有探兵鈺福等報告此案的原稟,也有往來文犢,亦均有烏珍注語,句句都可哀可慟,全是傷心風俗,婚嫁不良,致生種種患害的話。又翻一頁,上寫著聶玉吉三字,下有玉吉父母姓氏,以及前後遷移的地址。瑞珊看了不勝驚異。又看下注數字:“聶者孽也。”瑞珊看到此處,方知烏珍早把此案原凶調查清晰了。因問道:“你可有些下不去。我們把此案查明,誠心敬意來報告,你如何明知玉吉,卻又隱瞞不說呢?”烏珍陪笑道:“瑞翁不要見怪,我恐其所探不實,所以未敢吐露。今聽你這麼一說,原來幾方麵的結果,都是這樣,我才敢拿來現醜。”說罷,哈哈大笑,鬧得瑞珊臉上,很是難過。可見為人作事,不可不詳慎,更不可自矜自信,心存看不起人的思想。此時張瑞珊不言不笑,自己瞞怨自己,悔不該揚揚得意,先向烏翼尉誇口。幸虧都是故友,不拘形跡的交情。倘若外人在此,豈不令人竊笑。孔子說:德不孤必有鄰。真應了俗諺所說“能人背後有能人”了。因又責問道:“恪翁這真是你的不對。你怎麼早不說?”市隱亦驚異道:“這事很奇怪。恪翁你聽誰說的?我看這日記上,很是詳細。怎麼我時常到這裏來,你從來未提一字?”烏珍道:“提這有什麼用處?好罷歹罷,案子已經完了。法部大理院,連提督衙門跟本翼,都明明知是玉吉,隻是犯婦口裏,不認有其人,更不認有其事,受盡了多少刑罰,她隻說情願抵命,咱們又有什麼法子。可惜這個女子,因為母親不諒,鬧到這步光景,如今有滿腹冤枉,無處分訴。還不如春英死後,投入水缸裏,那時就死了呢。如今受了這二年罪,生不得生,死不得死,你說她那心裏。該當怎麼難受哇!”一麵說,一麵嗟歎不己。太息中國陋俗,不該於兒女婚姻,這般操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