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王鵬有上述遺囑,而王霞不知其父死亡,則東區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5如果王霞在王雲訴王立一案進入二審後才聞訊請求參加訴訟,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分析:
1王霞對訴訟標的提出了獨立的訴訟請求,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2戚某與本案的判決結果有利害關係,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故此他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3此時王霞與原告具有共同的利益,並非對訴訟標的提出獨立的請求,為共同原告。
4此種情況下本案屬於必要共同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王霞參加訴訟。如果王霞明確表示願意參加訴訟,則法院應當追加其為共同原告;如果王霞沒有明確表態,但也沒有明確放棄權利,法院仍應當追加其為共同原告;如果王霞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則法院不應追加其為共同原告。
5在二審中漏列訴訟主體的,人民法院追加後可以依法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則應當依法發回重審,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被追加當事人的上訴權。
[測試題]
(一)選擇題
1關於必要共同訴訟與普通共同訴訟的區別,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必要共同訴訟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訴訟的訴訟標的是同種類的
B必要共同訴訟的訴訟標的隻有一個,普通共同訴訟的訴訟標的有若幹個
C必要共同訴訟的訴訟請求隻有一個,普通共同訴訟的訴訟請求有若幹個
D必要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人的訴訟行為必須一致,普通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人的訴訟行為不需要一致
2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小龍,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車司機張某緊急刹車而受傷,花去若幹醫療費。2006年2月小龍傷愈繼續上學,寫了授權委托書給其父李某,讓他代理其提起訴訟。李某以正當的訴訟參加人的身份於2006年3月對寰宇公司及其司機張某提起了訴訟,要求寰宇公司和張某承擔違約責任。在訴訟進行中,李某將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改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28萬元。本案被告在答辯中認為,司機緊急刹車是因為行人陳某違章過路引起,責任應當由陳某承擔,因此要求追加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1)本案參加訴訟的人在訴訟中的正確地位是()。
A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B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D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2)法院就追加行人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正確的做法是()。
A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
B隻要被告提出申請,法院就應當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請,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追加
3民事訴訟之所以采取訴訟代表人製度,是由於()。
A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
B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C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D共同訴訟人參加訴訟
(二)思考題
1普通共同訴訟人的獨立性與牽連性。
2必要共同訴訟的含義和分類。
3代表人訴訟的要件和程序。
4我國團體訴訟的類型。
5第三人的概念和分類。
[擴展閱讀]
1江偉、肖建國:《關於代表人訴訟的幾個問題》,載《法學家》1994年第3期。
2肖建華:《群體訴訟與我國代表人訴訟的比較研究》,載《比較法研究》1999年第2期。
3譚兵主編:《外國民事訴訟製度研究》中之“第二章當事人製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範愉:《集團訴訟問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5章武生:《論群體訴訟的表現形式》,載《中外法學》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