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玲
一、林譯小說與文學翻譯理論的互動影響
林譯小說是中國文學翻譯早期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也是最有影響力的作品。林紓以完全不懂外文,擅長古文擔當筆述者,與懂不同外文的18人合作,以“耳受手追”的速度翻譯了近200種各國的小說。由於林譯小說順應時代需求,廣受晚清民初讀者喜愛,形成風靡之勢,是文學翻譯史上令人讚歎的標誌性作品。林譯小說一經誕生,對翻譯界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並以大量作品翻譯的實例給文學翻譯理論以實踐例證及理論架構的影響及意義。
晚清最有影響的翻譯理論的提出是被人視為“譯界始祖”、“譯界泰鬥”的嚴複在《天演論·譯例言》裏,首倡翻譯理論“信、達、雅”為譯事標準。他說:“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在嚴複的翻譯標準裏,“信”就是譯文意義“不倍原文”。為了能“達”,譯者應“將全文神理,融會於心”,“下筆抒詞,自善互備”,“詞句之間,時有所顛倒附益,不斤斤於字比句次”,“至於原文詞理本深,難於共喻,則當前後引襯,以顯其意”。為了求“雅”,嚴複主張“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反對“用近世利俗文字”。在嚴複看來,“信”、“達”、“雅”三者關係密切,缺一不可,“達”是為了“信”,“雅”是為了“達”。“譯界始祖”、“譯界泰鬥”的“信、達、雅”翻譯標準有著內在的嚴密性及對翻譯實踐現實的理論指導價值,其理論深刻影響了中國的翻譯事業,而且還成了幾代譯學家長期不懈的思考和探索的方向標,為我國翻譯理論的深入探討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在鴉片戰爭打開中國國門後,外國傳教士也逐漸湧入中國,開始了文化滲透式的傳教和便於傳教的西學中譯。西學中譯最大也是最終的目的,在於擴大其傳播和受眾麵,這就使得傳教士們在翻譯實踐中不得不采取多種多樣的策略。選譯、節譯、刪譯、編譯、改譯是晚清傳教士常用的翻譯出版策略。丁韙良在總理衙門推薦他翻譯的《萬國公法》時就曾說過,該譯著包括赫德已經翻譯的24段內容。林樂知在翻譯《文學興國策》時,並非全書照譯,而是有所刪節,力求使譯文有的放矢。
福建籍的林紓和嚴複這兩位中國近代譯界泰鬥曾經關注過英美傳教士的《聖經》翻譯。據史料推測,林紓很可能翻譯過《聖經》或者曾有意要翻譯《聖經》,因無確證,現隻能存疑。而嚴複除翻譯著名的政論性著作外,確實翻譯過《聖經》中《馬可福音》的第一至第四章,並於1908年在上海發表。嚴複、林紓與傳教士的聖物《聖經》有這樣的淵源,那麼,嚴複、林紓是否也接觸過傳教士翻譯的讀本呢?林紓與傳教士或教會有接洽已有定論,而在嚴複之前,翻譯《聖經》的英美傳教士,或全譯或節譯,或采用北京官話或采用各地方言,甚至中國少數民族語言,也將《聖經》全方位、多語言地演繹。從嚴複翻譯的《聖經》可以看到他受傳教士影響的蛛絲馬跡,但是他並沒有以西方傳教士翻譯的《聖經》為圭臬,而是獨辟蹊徑,以自己向來倡導的漢以前的文言將其譯出,將《聖經》這部世界文學巨著用優美而古老的漢語言譯介給國人,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嚴複是中國翻譯史上從文學的角度翻譯《聖經》片段的第一人。
林譯小說最遭人詬病的就是林紓的刪改、增補、誤譯、漏譯,這裏似乎可以看到晚清傳教士選譯、節譯、刪譯、編譯、改譯等翻譯出版策略的影響,同樣,林紓並沒完全遵循這樣的翻譯策略,而是在刪改、增補中處處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本位和時事需要,誤譯、漏譯方麵可區分為有意誤譯、漏譯與無意誤譯、漏譯,前者同樣體現作者的中國傳統文化主體本位和時事需要,後者則很可能限於翻譯水平。除此之外,林譯小說還可以稱得上是“信”的譯作。除了顯而易見的一一列出原作者姓名及國籍,對書中人名、地名絕不改動之外,林譯小說還頗能傳達原作神韻,即便用古文最難以表達的幽默,林譯狄更斯小說及歐文小說中的幽默風味也可說得上毫厘不爽,所以從這些角度來講,林譯小說完全可以稱得上“信”的譯本。尤其在晚清不標注原著名及原作者名,任意變換原文中的人名地名,甚至竊為己著的譯風下,林譯小說的忠實算得上極不尋常的。林譯語言簡潔雅麗,常被人評為古文譯小說的典範,但由於林紓能不囿於古文的禁忌,而使用了一種更通脫、隨意、富有彈性的文言來翻譯西洋小說,故能傳神盡味,小說本身又引人入勝。林紓多用中國習慣的情節中心來推進小說進展,故不管是嗜古者,還是略通文墨之人都能讀林譯小說,也喜讀林譯小說。林譯小說在雅與俗之間架構了無形的橋梁,讓雅俗有機地融為一體,也稱得上“達、雅”。因此,林譯小說可以說呼應了嚴複提出的“信、達、雅”理論,是其理論的有力支持者和實踐者。如果完全從逐字對譯的忠實角度上看,嚴複本人的譯作也難稱“信”,他提出“信、達、雅”譯例的《天演論》就多有刪改及誤譯之處。嚴複在所譯大多數西書中,添加了很多按語,這些按語或解釋原文,或對原書評論,或結合中國社會情況任意發揮。這種獨特的翻譯方式別具一格,在先前美國傳教士的西學譯介中極為罕見。翻譯怪傑林紓以不懂外文翻譯西書馳名於世,他的摻入史傳領悟及評點按語,甚至搶過作者之筆來增補創作的翻譯方法在傳教士的西學翻譯活動中也是聞所未聞的。與其說嚴複不忠實於自己提出的翻譯理論,不如說為了達到翻譯西洋作品救國改良的終極目的,林紓與嚴複都采取了另一種翻譯策略,即作家式創譯法。隻不過,限於翻譯理論還處於發展的早期,還沒有翻譯批評家為這種翻譯作出理論的提煉與認可,反而以錯譯、誤譯等批評否定這樣的翻譯實踐,認為是失敗之處。
林紓譯的許多小說中總是傾注著真摯的愛國熱情,並力圖通過序、跋、按語向讀者灌輸這種思想,他譯的《黑奴籲天錄》就是明顯的一例。林紓將美國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譯成《黑奴籲天錄》,譯名本身既符合古漢語的典雅又寓有深意。他說譯此書係“觸黃種之將亡”,而為前車之鑒。“餘與魏君同譯是書,非巧於敘悲以博閱者無端之眼淚,特為奴之勢逼及吾種,不能不為大眾一號。”他從《黑奴籲天錄》中黑奴受虐,聯想到當時我國旅美華工備受淩辱和折磨,更想到即將成為列強俎上肉的中國人民。林紓將小說改譯為《黑奴籲天錄》,也是希望引起即將為“奴”的中國人的警醒。即使某些作品的主題,本與國家民族無關,林紓也總是在譯作的序、跋中賦予它民族主義的意蘊。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種做法或許有些牽強,甚至可笑,然而,在晚清國弱民窮麵臨奴役之境下,這些振聾發聵的愛國警鍾卻是喚醒、打動民眾的有力呼聲。林譯小說的序、跋、譯後小語等已構成林紓翻譯策略的有效手段,因此也已成為林譯小說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傳統文化為主體的作家式創譯
“離形得似”,往往是指譯者在遇到語言的或者文化的隔膜的情況下,對付不可譯性的一種創造性手段,它普遍存在於翻譯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上,是文學翻譯的審美價值的基本特色之一。“得意忘言”是中國古典美學的一個概念,我們可以借用來描述翻譯,指譯者的再創造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指文學翻譯過程中“言”與“意”之間的對立與統一。譯者對原作的審美的把握,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麵,一方麵是譯者對原作的審美理解與感受,即透過原作的“言”,去捕捉原作的“意”,另一方麵是譯者以自己的“言”去傳達他所理解和感受到的原作的“意”。而林紓由於其獨特的合作翻譯方式,正好使這兩方麵由口述與筆述二者一起合作完成。“言外之意”的不可捉摸,審美感受的不可言傳,造成譯作與原作之間的“隔”和藝術傳達上的“隔”。為克服這些“隔”發揮藝術的再創造,最終達到“和而不同”的審美效果。雖然在語言形式上與原文不同,但在精神實質上與原作是一致的,顯然是一種藝術的再創造。林譯小說典型地體現了這種“離形得似”和“得意忘言”,但由於林紓並未直接接觸原文,他真誠地相信他以文言翻譯的西洋近代小說是體現了嚴複的“信、達、雅”的,雖然,嚴格來說,連嚴複本人都沒有實踐自己的理論,更何況林紓與人對譯的“耳受手追”的翻譯方式,再加上出於改良群治的愛國目的,完全的“信”是不可能的,隻能是“離形得似”和“得意忘言”的精神實質的“不隔”。而有些作品為了時事愛國需求,甚至通過刪改、增補達到顛覆原作精神的效果。《黑奴籲天錄》原作斯托夫人宣揚的宗教改造救人的主題在林譯裏就已基本消失了。晚清民初雖然並未從理論上提出對讀者接受的重視,但稿酬製度在20世紀初最終確立,不僅意味著近代作家已享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全社會和出版界對著作人權利的承認和尊重,同時還意味著讀者在作家的視野裏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稿酬製度出現在文學界,它直接促進了作家群體的擴大和創作事業的繁榮,並為職業作家的成長和壯大奠定了經濟基礎。晚清稿酬製度的確立,是中國近代出版史上的大事,也是在西方文化影響下中國出版事業近代化的一個標誌,也是大眾讀者正在成熟的一個標誌。當報刊和出版社向作家付稿酬已形成製度後,就給小說作者提供了可靠的經濟收入,而且有的作者完全可以靠稿費收入生活。以林紓為例,商務印書館付給他的“林譯小說”稿酬是千字6元,林紓在《斐洲煙水愁城錄·序》和《孝女耐兒傳·序》中說自己通常是每天譯書4小時,一小時譯1500百字,計6000字,可得稿費36元。如按林紓一個月工作20天計算,月收入可達720元。倘以三分之一給口譯者,則每月仍可收入480元。當時一位中學監督(校長)每月薪金50元,林紓的稿費月收入接近10位中學校長工資收入的總和,非常可觀。林紓稿酬很高,一方麵固然已是成名大家,另一方麵也確實反映了林譯小說很受讀者喜愛。林譯小說在文學翻譯史上已成為專有名詞,顯示林紓個人風格滲進譯作,形成獨特品味的特點。富有譯者自我風格的譯作往往比較容易為讀者接受和追捧,而用讀書人習慣的文言翻譯語言,讀起來如見故舊,頗能迎合當時中國讀者的口味,符合當時中國人的欣賞習慣。但當時代、讀者變化了,這種過於契合時事、讀者的作品也會成為首先被拋棄的對象。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林譯小說遭到抨擊、痛罵,雖然有多方麵的原因,但過於契合時事、讀者也是時代變化後必然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