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1 / 2)

一、道德與職業道德

道德,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是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客觀社會現象。在我國古代,“道”與“德”是分開使用的。“道者,路也”。孔子《論語》中說:“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這裏所謂的“道”,乃是做人、治國的根本原則。韓非《解老》雲:“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古人用“道”來表示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和做人的道理。“德者,得也”。“德”最初見於《周書》,指內心的情感或信念。古人把“道得之於心”,又見之於行,稱之為“德”。“道”是行為的原則,“德”是行為的效果,使人有所得。“道德”就是指人類的行為合乎理,利於人。“道德”是達到“善”的目標和評價“善”的標準。在西方文化中,“道德”一詞是從拉丁文Mos和Mores轉化而來的,它有習俗、風尚、慣例,引申有行為、規則、規範、善惡等含義。“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認為,‘道德’,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關係決定的特殊意識形態,是以善惡評價為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所維係的,調整人們之間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相互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社會主義道德,是共產主義道德在社會主義階段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人類道德發展的新境界。社會主義道德,是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上產生的反映社會主義本質特征、在社會主義社會占統治地位的道德體係。它是由原來的無產階級道德轉化而來,在社會主義曆史階段人們建設社會主義新生活的行為準則。社會主義道德,同曆史上任何一種道德一樣,是一定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是由一定的經濟關係所決定的。

職業道德,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人們在從事某種職業時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和行業行為規範,是從業人員在特定的工作和勞動中,必須遵循的、具有本職業和崗位特征的道德準則。中共中央2001年印發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指出:“從我國曆史和現實的國情出發,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為著力點。”顯然,職業道德是這個體係結構中的組成部分,是社會道德的主體和具體化。職業道德是一種群體道德,它體現在勞動者與其服務對象之間的各種行為活動中,涵蓋了廣泛的社會生活領域,比其他道德更直接、更持久地影響人們的道德意識和相應的道德行為。《綱要》明確提出:“職業道德是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涵蓋了從業人員與服務對象、職業與職工、職業與職業之間的關係。隨著現代社會分工的發展和專業化程度的增強,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整個社會對從業人員職業觀念、職業態度、職業技能、職業紀律和職業作風的要求越來越高。要大力提倡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鼓勵人們在工作中做一個好建設者。”這就明確了職業道德的基本內涵、重要意義,又確定了職業道德的主要規範和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落腳點。

二、職業道德的基本構成

職業道德,一般由以下8個基本因素構成:即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責任、職業技能、職業紀律、職業良心、職業榮譽和職業作風,形成了一個嚴謹的職業道德模式。

(1)職業理想,也稱事業理想,是職業道德的靈魂。在職業生活和勞動中,隻有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麵協調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才能正確對待自己從事的職業,敬業、愛業、勤業,在職業勞動中表現良好的道德品質,對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結合當前現實條件,我國現階段生產力還比較落後,市場經濟還不甚發達,我們的職業理想就應當是從發展生產力、振興市場經濟、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角度出發,從事社會需要的墨水製造等各種職業,在勞動中努力做好本職崗位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現代化強國的建設事業服務。

(2)職業態度,也就是勞動態度,是勞動者對社會、對勞動者之間履行各種勞動義務的基礎。當今,我國各行各業的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在為社會勞動的同時也為自己勞動,忠實地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製筆強國,造福社會而勞動,是我們每一個墨水工人和職工的光榮職責。勞動創造了人類,創造了社會的物質財富和精神文明,推動了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勞動,是我們每一個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和光榮職責。我們應當堅定地樹立主人翁的勞動態度,吃苦耐勞,正確對待所從事的每一項勞動,充滿神聖勞動的光榮感和自豪感。

(3)職業責任,也就是職業義務,是指某種行業和從業人員對社會和他人所擔負的責任。社會上的每一個行業和從業人員對社會的行業之間和對本崗本職的工作,都擔負著一定的任務、使命和職責。這些職業責任,都是通過法規、法律、製度、章程或協議、合同等來規定約束的。職業責任規定了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的具體內容,是對從業人員履行和考查職業義務的依據。因此,在日常的職業道德建設中,就要使從業人員自覺地認識到自己對社會、對本崗本職和他人所擔負的職業責任,並自覺地轉化為自己的職業道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