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複仇是不足為奇的,雖然也並不想誣無抵抗主義者為無人格。但有時也想:報複,誰來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執行;既沒有上帝來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償頭,也不妨以頭償目。有時也覺得寬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這話是怯漢所發明,因為他沒有報複的勇氣;或者倒是卑怯的壞人所創造,因為他貽害於人而怕人來報複,便騙以寬恕的美名。
(《墳雜憶》)
革命終於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皇皇然若喪家之狗,將小辮子盤在頭頂上。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鹹與維新”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它們爬上來罷。於是它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時候,就突出來幫著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裏,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那麼多。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於鬼蜮的慈悲,使它們繁殖起來,而此後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更多的氣力和生命。
秋瑾女士,就是死於告密的,革命後暫時稱為“女俠”,現在是不大聽見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鄉就到了一個都督,——等於現在之所謂督軍,——也是她的同誌:王金發。他捉住了殺害她的謀主,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然而終於將那謀主釋放了,據說是因為已經成了民國,大家不應該再修舊怨罷。但等到二次革命失敗後,王金發卻被袁世凱的走狗槍決了,與有力的是他所釋放的殺過秋瑾的謀主。
“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這其實是老實人自己討苦吃。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曆之後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說,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無力打;二是比例錯。前者且勿論;後者的大錯就又有二:一是誤將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齊觀,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壞,於是視同一律,結果反成為縱惡。即以現在而論,因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轉輪,壞人靠著冰山,恣行無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憐,而曾經親見,或親受其噬齧的老實人,乃忽以“落水狗”視之,不但不打,甚至於還有哀矜之意,自以為公理已伸,俠義這時正在我這裏。殊不知它何嚐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經儲足的了,並且都在租界裏。雖然有時似乎受傷,其實並不,至多不過是假裝跛腳,聊以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可以從容避匿罷了。他日複來,仍舊先咬老實人開手,“投石下井”,無所不為,尋起原因來,一部分就正因為老實人不“打落水狗”之故。所以,要是說得苛刻一點,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錯誤的。
仁人們或者要問:那麼,我們竟不要“費厄潑賴”麼?我可以立刻回答:當然是要的,然而尚早。這就是“請君入甕”法。雖然仁人們未必肯用,但我還可以言之成理。土紳士或洋紳士們不是常常說,中國自有特別國情,外國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適用麼?我以為這“費厄潑賴”也是其一。否則,他對你不“費厄”,你卻對他去“費厄”,結果總是自己吃虧,不但要“費厄”而不可得,並且連要不“費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費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對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費厄”的,大可以老實不客氣;待到它也“費厄”了,然後再與它講“費厄”不遲。
這似乎很有主張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於不得已,因為倘不如此,中國將不能有較好的路。中國現在有許多二重道德,主與奴,男與女,都有不同的道德,還沒有劃一。要是對“落水狗”和“落水人”獨獨一視同仁,實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紳士們之所謂自由平等並非不好,在中國卻微嫌太早一樣。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費厄潑賴”精神,我以為至少須俟所謂“落水狗”者帶有人氣之後。但現在自然也非絕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說:要看清對手。而且還要有等差,即“費厄”必視對手之如何而施,無論其怎樣落水,為人也則幫之,為狗也則不管之,為壞狗也則打之。一言以蔽之:“黨同伐異”而已矣。
滿心“婆理”而滿口“公理”的紳士們的名言暫且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現今的中國,也還不能救助好人,甚至於反而保護壞人,因為當壞人得誌,虐待好人的時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決不聽從,叫喊僅止於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時,好人或稍稍蹶起,則壞人本該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論者又“勿報複”呀,“仁恕”呀,“勿以惡抗惡”呀……的大嚷起來。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占了便宜,何嚐改悔;並且因為是早已營就三窟,又善於鑽謀的,所以不多時,也就依然聲勢赫奕,作惡又如先前一樣。這時候,公理論者自然又要大叫,但這回他卻不聽你了。
但是,“疾惡太嚴”,“操之過急”,漢的清流和明的東林,卻正以這一點傾敗,論者也常常這樣責備他們。殊不知那一麵,何嚐不“疾善如仇”呢?人們卻不說一句話。假使此後光明和黑暗還不能作徹底的戰鬥,老實人誤將縱惡當作寬容,一味姑息下去,則現在似的混沌狀態,是可以無窮無盡的。
(《墳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最末的論“費厄潑賴”這一篇,也許可供參考罷,因為這雖然不是我的血所寫,卻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而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