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諸國賓服聲遠播(1)(1 / 3)

睦鄰政策

明成祖稱帝後,持續了三年之久的靖難之役的硝煙還沒有散盡,就於九月“以即位詔諭安南、暹羅、爪哇、琉球,西洋、蘇門答刺、占城諸國。上(明成祖)諭禮部臣曰:“今四海一家,正當廣示無外,諸國有輸誠來貢者聽。你其諭之,使明知朕意。”這裏明確表明了明成祖對諸國的態度,不僅“廣示無外”,而且來者不拒,不再像他的父皇那樣對外國貢使多方限製了。這也是明成祖對他開明友好的睦鄰政策的表白。

其實,當時和中國關係最密切的還是朝鮮。這次廣泛出使,朝鮮不在其內,那是因為在此以前已遣人前往。明成祖六月十七日即皇帝位,八月一日就“遣使以即位詔諭朝鮮”。當時遼東尚未歸附,明成祖可能擔心朝鮮仍忠於建文帝,所以最先遣使去朝,借以孤立在遼東的建文勢力。

永樂元年(1403),國內的局勢漸漸安定下來,這時出使的人數更多、規模也更大了。今僅就《明實錄》所載,將永樂元年(1403)明成祖遣使情況簡列於下:

二月甲寅(七日),遣使以金印、誥命賜朝鮮國王李芳遠。遣使齎詔諭暹羅國王昭祿群膺哆羅諦刺,並賜之駝紐鍍金銀印。遣主通政趙居任等使朝鮮。

四月辛酉(十五日),遣行人楊渤等齎敕往諭安南陪臣耆老等。

六月丁已(十一日),分遣給事中楊春等十二人為正副使,頒詔安南、暹羅諸國,仍賜其五彩幣。

八月癸醜(八日),遣官往賜朝鮮、安南、占城、暹羅、琉球、真臘、爪哇、西洋、蘇門答刺諸番國王絨線、織金、文綺、紗羅有差。行人呂讓、丘智使安南;按察副使聞良輔、行人寧善使爪哇、西洋、蘇門答刺;給事中王哲、行人成務使暹羅;行人楊賓興、王樞使占城、真臘;行人邊信、劉元使琉球;翰林待詔王延齡、行人崔彬使朝鮮。

九月庚寅(十五日),遣中官馬彬等使爪哇,複命(馬)彬等齎沼諭西洋、蘇門答刺諸番國王,並賜之文綺、紗羅。

九月己亥(二十四日),遣內官李興等齎敕勞暹羅國王昭祿群膺哆羅諦刺,並賜王文綺被四十匹,及銅錢、麝香諸物,與共貢使偕行。

十月丁巳(十三日),遣內官尹慶等齎詔往諭滿刺加、柯枝諸國。賜其國王羅銷金帳幔及傘,並金織文綺、彩絹有差。

閏十一月古卯(二十四日),遣禮部郎中夏止善等齎詔往安南,封胡奎為安南國王。

從以上的記載可以看出,明成祖頻頻遣使四出,而且範圍很廣。像柯枝和“西洋”,都在印度半島的南端。“西洋”又稱“西洋瑣裏”,號稱西洋大國。

從整個永樂年間遣使的情況來看,除了最著名的鄭和下西洋以外,出使西域一帶最著名的是陳誠和李達。出使西南諸國的主要是侯顯,他數次出使尼八刺(今尼泊爾)、榜葛刺(今孟加拉國)和沼納樸兒(今印度中部)。出使蒙古諸部的主要是宦官海童。等到鄭和大規模出使時,足跡已達阿拉伯半島和非洲東部。他們對促進中外友好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明成祖還下令放鬆海禁。所謂“海禁”,也就是近人所說的閉關,其主要特征是禁止私人之間的海外貿易,既不許中國海商私自出海,也不許外國商船來中國貿易,一切中外物品交換活動都必須通過“朝貢”和賞齎的方式進行,也就是曆史上所說的“朝貢貿易”。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一個創造。

以前,人們都把它簡單地說成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反映。實際上,這隻是一種理論上的推測。明太祖實行海禁政策有著更主要、更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擔心“海疆不靖”。張士誠和方國珍都曾是朱元璋的勁敵,他們活動在江浙沿海一帶,方國珍還有一支頗有戰鬥力的水師。

他們失敗後,其部下大都逃亡到東南海上,繼續與明王朝為敵。朱元璋害怕這些海上敵對勢力和國內相勾結,以共同反對自己,所以他便斷然地實行海禁政策。從本質上來說,海禁也是朱元璋極端的專製主義思想在對外經濟活動中的體現。

海禁,不但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貿易,而且連沿海人民下海捕魚的活動也被禁止,甚至禁止國內人民使用“番貨”,亦即外國物品。明廷還通過所謂“垛集”、“按籍抽兵”,征沿海船戶為軍。明廷還在沿海廣築城堡,嚴行稽查。即使外國來朝貢,明太祖也對來貢的時間、路線、人數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不許隨意來貢。後來,朱元璋還幹脆把負責接待外國貢使的市舶司也廢除了。這樣一來,中外交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製。

明成祖即位後,並沒有大幅度地廢除海禁,其原因是他指責建文帝“變亂祖製”,自己打的旗號是恢複祖製,所以對朱元璋製訂的海禁政策他不敢輕易取消。

朱元璋在位期間,有關海禁的詔令每過一兩年就要重申一次,還不時派軍政大員到沿海巡視。明成祖則隻在即位之初宣布過“遵洪武事例禁治”,以後則再也沒有宣布過這類的詔令。恰恰相反,有關優待來使的詔諭卻不斷頒降。

明成祖放鬆海禁的一個直接措施就是重新設立市舶司。永樂元年(1403)八月,明成祖下令,“於浙江、福建、廣東設市舶提舉司。隸布政司,每司置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二員,從六品;吏目一員,從九品。”

永樂三年(1405)九月,“以諸番貢使益多”,明成祖遂命於三市舶司各設驛館,以供貢使及其隨行人員住宿。福建館叫“來遠”,浙江館叫“安遠”,廣東館叫“懷遠”。由這三個驛館的名稱也可以看出,明成祖對諸國來華人員采取了歡迎和友好的態度。

明成祖對外國來華人員一概表示歡迎,並為外來人員提供很多方便條件,享受很高的禮遇。

從海路來華的貢使先至市舶司,由市舶司官員負責接待,安排住宿、飲食,然後由市舶司派人陪同貢使入京,沿途地方官員負責運送貢物。

中亞諸國由陸路來華,他們一般先到哈密衛,由哈密衛派人護送至京,其貢品也由地方官安排老百姓代為運送。來華貢使獻上貢品,得到明成祖寬宏大度的賞賜,其價值都遠遠超過貢品的價值。

這就是人們所常說的“厚往薄來”的政策。另外,貢使都附帶著一些私物,允許他們在市舶司和京師會同館進行交易,這都是大有利可圖的事。因此,許多國外私商便冒充貢使來華。明廷對海外諸國的情況知之不詳,來者不拒。僅僅為這些真假貢使運送貢物就成為沿途百姓很大的負擔。

永樂時,成祖欲遠方萬國無不臣服,故西域之使歲歲不絕。諸蕃食中國財帛,且利市易,絡繹道途。

可以看出,永樂年間貢使特別多,明廷對他們提供許多方便,持友好歡迎的態度。

明成祖對來華貢使都給以友好的接待,不管他們的國家是大是小、是強是弱,明成祖都要親自接待,並給以豐厚的賞賜。除此之外,遇有重大喜慶節日,例如元旦、郊祭、萬壽節(皇帝生日)、冬至時,明成祖都邀請各國貢使參加宴會和慶祝活動。有時,明成祖還單獨設宴款待外國貢使,借以了解國外情況。

貢使們在中國做了些違法的事,明成祖表現出極大的寬容。

永樂元年(1403)九月,日本遣使來華,先到達寧波。禮部尚書李至剛奏道,外國貢使不得攜帶兵器,更不能私下出售,應將日本貢使的刀槍之類“籍封送京師”。

明成祖答複道:“外夷向慕中國,來修朝貢,危蹈海波,跋涉萬裏,道路既遠,貨費亦多,其各有齎以助給路費,亦人情也,豈當一切拘之禁令!”李至剛又奏道:“刀槊之類,在民間不許私有,則亦無所鬻,惟當籍封送官。”

明成祖又回答道,刀槍沒地方賣,官府就出錢買下來,“勿拘法禁,以失朝廷寬大之意,且阻遠人歸慕之心,此要務也。”日本貢使違禁私帶刀槍,明廷不僅沒於“籍封”,反而由官府出錢買下。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明成祖反複重申,“豈當一切拘之禁令”,“勿拘法禁”,這顯然是指海禁而言。以前,官員們都是以嚴遵禁令為盡職,這時明成祖不讓臣下“拘之禁令”,這自然是對外來人員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