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瘳而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人問之曰:“夫子下堂而傷足,瘳而數月不出,猶有憂色,敢問其故?”樂正子春曰:“善乎而問之!吾聞之曾子,曾子聞之仲尼: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不虧其身,不損其形,可謂孝矣。君子無行咫步而忘之。餘忘孝道,是以憂。”故曰,身者非其私有也,嚴親之遺躬也。
【譯文】
樂正子春下堂時傷了腳,病好了幾個月不出門,臉上仍有憂傷的表情。門人問他說:“你下堂傷了腳,病好了幾個月不出門,臉上仍有憂傷的表情,請問是什麼緣故?”樂正子春說:“好啊,你問的這個問題。我在曾子處聽說,曾子又在孔子處聽說:父母完好地生下了兒子,兒子也要完好地歸還父母,不虧損自己的身體,不損傷自己的形體,這可以說是孝順’了。君子不能絲毫忘記孝道。我忘記了孝道,因此憂愁。”所以說,身體不是自己私有的,是父母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