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了。
黑牢裏,維克多默默地用指甲在牆上添了一條豎杠,就在另外九條豎杠的旁邊,長短一致,間隔均勻。他曾經聽說過一些關於監獄的事情,也聽說過關於地牢的傳說。在那些故事裏,平凡或者不凡的犯人們就是這麼計算時間的,直到被釋放或者被處死,抑或是逃出生天。
說不定自己的這些杠杠會成為將來那些住客心中的一個傳說吧……他抬頭仰望著頭頂狹小的通風口,看著陽光穿過小孔形成的細長光柱,歎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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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以前。
博爾多鎮位於佛倫斯王國的東北方向,勉勉強強算得上地處腹地。南邊的蟲災自然是與這裏毫無關係,北邊的獸潮也很少會波及到這裏——上一次有魔物侵襲到博爾多鎮,好像是七十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時候這個鎮子還沒有這麼繁榮,也沒有那麼多的人。若不是邊境上不時傳來的捷報與警訊,人們幾乎就要把獸潮的事情忘記了。
同往常一樣,十六歲的健碩少年維克多肩上擔著五六張完整的野獸毛皮,腰上挎著一臂長的砍刀,手上提著一把整根木頭削成的長弓,慢悠悠地行走在博爾多鎮的街道邊上。他有著一頭稍顯淩亂的黃色長發,從腦袋上披下來,直到肩膀,隨便拿亞麻布條紮了個小馬尾。至於容貌,實在沒有什麼可說的,扔進人群或許就再也找不出來。
維克多是來交易皮毛的,這是他與他父親唯一的收入來源。如果一切順利,他將會把這一摞皮子扔在鎮子北邊的皮革作坊裏,換上幾枚銀幣——鎮上的人稱作利弗爾,然後買上一大包鹽,再挑一些從獵物身上得不到的雜貨,裝到自己背不下,再順著原路回到山上。
如果真的一切順利,那維克多就將延續自己作為獵人的生活。每日行獵,剝皮抽筋,去鎮子上交易山貨。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或許能找個願意跟自己過日子的姑娘生幾個孩子,然後……
但就在這一天,他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個巨大危機——第一次是在維克多十二歲的時候,麵對一頭餓急了的孤狼。
一聲清脆的號角,讓原本熙熙攘攘的街道為之一空。維克多以前聽過這種旋律,這表示將有大人物到來。他原本就走在街邊,這時更是朝裏縮了縮。
“是誰呢?”周圍的平民低聲議論著。
當人群最終散開,三竿旗幟在街道的盡頭顯現出來。王室獨享的烈日紋飾,照耀著一柄豎起的短劍。
“是三王子!”有見多識廣的商人認出了這個紋章,帶著些許得意嚷了出來。於是人群大嘩,紛紛長出了一口氣——一個謎底揭開了,實在是值得慶賀。
“私生子查理……”某些角落,隱約可聞小聲的議論,“一個女奴的兒子!”
說話的並非什麼豪門貴族,也不是與佛倫斯王國的王室有著什麼深仇大恨的神秘人物。那隻是一些頑固的持出身論的平民,在相互間發泄對這個世道的不滿,以及教導其他不知情的路人。
三王子在兩年以前還不是三王子。雖然體內流淌著國王的血液,但私生子的身份卻讓他隻能住在神廟裏,每日供奉著王國的守護神:太陽神迪爾。按照一些不成文的規矩,查理,現在的三王子,曾經的小僧侶,將會這樣度過他的一生,直到死去。
現在,私生子查理是王國禁衛騎士團的統帥,無論是西邊的德拉王國,還是北邊的無盡密林,都留下過他勝利的痕跡。一個新近崛起的戰神般的人物,王國未來的希望,一個傳奇的私生子。
平民們不知道這兩年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們隻知道王國出了一名威武的將軍,國王多了一個好兒子。原本碌碌無名的查理則得到了一個並不怎麼響亮的綽號:私生子。
——能有綽號的貴族都是要在史書上留名的,盡管這個綽號並不怎麼好聽。
但這並不妨礙查理受到人民的愛戴。德拉王國那個信奉風神的國度倒也算了,北方的無盡密林可是獸潮的源頭。三王子能在那裏建功立業,那就是英雄。
現在,英雄來到了博爾多鎮。騎著高頭大白馬,身穿擦得雪亮的鎖鏈甲,胸口與腹部是幾片弧度優美的金屬片,撐起外邊套著的雪白罩袍。罩袍上的太陽紋飾在午後的陽光下,明亮異常。那一頭金黃耀眼的頭發在腦後服帖而順滑,足以迷死萬千懷春女子。
“諸位王國的臣民。”英雄查理控著身下白馬,讓那牲口慢慢踱著步子,口中喊道,“北邊的獸潮已經被擊退,王國重新回複了和平!”
不愧是久經沙場的將軍,他的聲音中氣十足,壓過了所有嘈雜。整條街的人都知道了這個消息——當然,他是走一段說一段的,所以這倒不值得誇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