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新書引言(2 / 2)

第三點忌諱是:不要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上浪費讀者的注意力。這是初學者最容易犯的錯誤。

第四點忌諱是:不要概括,要具體。關於寫作忌諱概括化,沒有人比俄國偉大作家契河夫說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誡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認為,對於自然的真正描寫應該相當簡略並與主題存在相關性。應該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寫,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絛紫色的金光一瀉而下’等等。在描寫自然時,要抓住細節,而且要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即使閉上雙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寫的場景。

因此,當你坐下來寫作的時候,請記住,不是“一杯飲料”而是“一杯馬丁尼”;不是“一隻狗”而是“一隻長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個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輕少女”;不是“一頂帽子”而是“一隻高頂回角帽”;不是“一隻貓”而是“一隻阿比西尼亞貓”;不是“一支槍”而是“一支0。44口徑的新式自動手槍”,不是“一幅畫”而是一幅“馬奈的‘奧林匹亞’”。將描寫四忌與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為一,我們就得到了一條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寫時都應該遵循的一條規則:要具體!你要能準確地描繪出一幅幅場景,使人物真實可信,他們在自己國有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和味覺中進行著日常工作。——拉威爾?斯潘塞。

“怎麼才能讓事情看起來真實可信呢?”當一位作家被問及這個問題的時候,實際上是對他的一種讚揚。如果有人進一步對他說:“我好像身臨其境,能夠聽到、嗅到、感覺到這些地方,就像走進了小說的書頁中”,那他給讀者的東西就的確非同尋常了。當我被問及同樣的問題時,我的回答是:“借助於五種感覺”。

一些作者總意識不到應利用讀者的五種感覺來獲取真實感。利用讀者的視覺感受是常見的,但是利用讀者的嗅覺、聽覺(除了在對話中)、觸覺或是味覺又有幾次呢?我從1976年開始寫作,至今仍在我辦公室的牆上保留著五個詞:看、聽、感、嚐、嗅。每當我寫作的時候,都會參照這張表,有意識地寫些帶有氣味的東西。實際上,一些令人作嘔的東西在創造真實感的時候,反而有奇跡般的效果。

今天的笑話開始了,你們在看嗎?

→{一位夫人打電話給建築師,說每當火車經過時,她的睡床就會搖動。“這簡直是無稽之談!”建築師回答說,““我來看看。”建築師到達後,夫人建議他躺在床上,體會一下火車經過時的感覺。建築師剛上床躺下,夫人的丈夫就回來了。他見此情形,便厲聲喝問:“你躺在我妻子的床上幹什麼?”建築師戰戰兢兢地回答:“我說是在等火車,你會相信嗎?”}

今天的笑話結束了,你們笑了嗎?…嗬嗬…

未完待續,敬請期待,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