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櫻眠。
或許稱之為玖蘭櫻眠更為確切,再準確一點,駁暮和瑾的母親,是我的姐姐。
我本該像姐姐那樣,尋找一位純血的貴族與之成婚,可我,愛上了吸血鬼獵人。
那個名叫黎琰的人,就像一團熱烈的火,可以燃燒盡人的理智,我裝作人類的樣子預謀著和他相遇,然後相識,一點一點慢慢地滲入他的心裏,直到他說愛我。
對啊,愛我。
我一抬頭,就可以在黎琰的眼睛裏看到我的縮影,小小的,羞怯的,但是又不顧一切,帶著毀天滅地的瘋狂。
我背離了整個血族,隻求和黎琰相守,過完人類的短暫一生,我小心翼翼地瞞著,不敢露出一丁點對血液的渴望,隻要能和黎琰在一起,我什麼都能忍。
他會做我喜歡的茭白,會從很遠的地方采集早上帶露水的野薔薇,他把它們種在院子裏,我喜歡的,他都會不顧一切去做。
可我,如此害怕,如果他知道了我是一隻吸血鬼,是他所憎惡的吸血鬼,黎琰,還會如此待我嗎?我不敢想,隻能更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把每一天,當成末日來過。
我懷孕了,有驚無險地誕下一個男孩子,我用自己的血液壓製了孩子吸血鬼體征的顯現。
黎琰明亮的眸子裏盛滿喜悅,他說
“櫻眠,我們去隱居吧,我不當吸血鬼獵人了。”
我們去隱居吧,我仿佛聽見花開的聲音,對啊,隱居,找一個秘密不會暴露的地方,和我的愛人孩子過完人類的一生。
“櫻眠,院子裏的野薔薇開花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櫻眠,我熬了骨頭湯,你要喝很多身體快點好起來。”
“櫻眠,你說我們老了的時候走不動了怎麼辦?我就沒法抱你了。”
櫻眠,櫻眠,櫻眠…
我沉溺於偷來的幸福之中,幻想以後的生活。
噩夢來得這樣快,當黎琰用一把精致的銀色手槍對準我的心髒,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敗露了,編織的夢境一瞬破碎。
“高貴的純血吸血鬼,把我當成傻子一樣耍有意思麼!玖蘭櫻眠”
最後那四個字,黎琰似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咬牙切齒而出,我想反駁,不是這樣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我愛你啊。
“看著我為你沉淪,是不是很有意思,你很有成就感是麼”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黎琰的眼淚讓我心如刀絞,黎琰,從未流過淚,他是最出色的吸血鬼獵人,他的自尊不允許他流淚。
“黎琰,我隻是因為愛你。”
“你怎麼敢說出愛這個字眼!滾,從此刻起,以後再見,我們即是敵人。”
我又回到了血族,天下之大,沒有我的容身之所,沒有黎琰的地方,哪裏不是流浪?
我沒有帶走孩子,黎琰不允許,我也不能,就像我和黎琰的關係,隻剩下孩子這唯一的聯係,千瘡百孔,破敗飄零。
我成了血族長老閣的三長老。
黎琰給孩子起名黎修。
他有了妻子。
他們的生活很甜蜜。
她的妻子懷孕了。
……
我像個監視者一樣窺探他們的生活,直到他的妻子懷孕,我才清醒,我是真的成了一個無關緊要不痛不癢的局外人。
我的天真,也到此為止。
大概是很久以後了,黎修出現在我的麵前,眉目俊朗,一如他的父親,可是,他是來殺玖蘭瑾的,手裏握著那把曾經對準我心髒的銀色手槍。
可是心早就死了,什麼事情都沒辦法讓它泛起漣漪了,黎修死的時候,我在旁邊,親眼看著他變成飛灰。
那一刻我知道,所有的事情都結束了,玖蘭一族,注定孤獨一生。
我殺死了芮姬,我所愛之人妻子的孩子,我從來不認為自己善良,善良有什麼用,到頭來,都是孤家寡人一個。
我本想自殺的,可是,黎琰大概不願意見到我。
算了,在這世上苟且地活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