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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還要我們公司去定製?阿浩兄弟,這個應該是你們的事情吧?”王宏雷難以置信地道。
王浩暉理所當然地道:“開玩笑,這怎麼是我們的事情?我們沒另外收你發衣服的人工費就不錯了。你還想占我們便宜?”
“好像是你占我們便宜才對吧?”王宏雷反駁道。
王浩暉翻了個白眼道:“你開什麼玩笑?運動衫上印的LOGO又不是我們公司的LOGO是你們公司的好不好?我們是在幫你們公司宣傳好不好?”
“單就發個衣服,我們自己就可以發了。又何必要放在你們節目中發?我相信我們要是推出每買一台手機,贈送一件運動衫的活動,肯定要比放在你們節目更火爆!”王宏雷理由充足地反駁道。
王浩暉點頭道:“你說的很有道理。”肯定一句後,才又駁斥道:“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兩者費用的區別?實際效果的區別?”
王宏雷不解道:“有什麼區別?還不就是發個衣服嘛?”
“區別大了好吧!”王浩暉無奈地搖了搖頭,才耐心地解釋道:“你們公司要是自己來弄‘每買一款手機送一件運動衫’的活動。那得需要多少件運動衫?假如你們一年的手機銷量是100萬台。那麼,你們就得送出100萬件衣服。一件運動衫的成本,10塊要吧?那就是整整1000萬。如果你這運動衫真能送出去這麼多,大家還多穿了。那你這1000萬的廣告費也是值得的。可問題是,這些買得起手機的人,會差你一件運動衫嗎?”
一頓後,王浩暉繼續解釋道:“正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這句話的意思應該不需要我多解釋了吧?在你們公司看來你們是發了100萬件運動衫合計1000萬元。但在客戶眼中,他們卻是花了1000多元,你們才免費送了他們一件價值10多元的運動衫。其價值完全是顛倒了過來。換句話說,運動衫這件免費的贈品,大多數的顧客都不太會去在意、去珍惜。可能還會嫌你們波導公司太小氣!你說我說的對不?”
又是一頓後,王浩暉繼續說道:“可要是在我們節目中發運動衫。那效果卻是剛好相反。第一,來參加我們這個節目的選手基本都不太富裕。所以,大多數的選手都是衝著手機來參加比賽的,這就會珍惜獎品。第二,來參加我們這個節目的選手再多也是有限的。所以,我們發的運動衫同樣也是有限的。換句話說,我們發的運動衫有很好的紀念價值和收藏價值。第三,其實在第二點就說過了,就是那個有限的發放。我們一天最多也就發個幾十件的運動衫,就算發一年,也才幾件衣服?1萬件都沒到吧?”
王浩暉最後總結道:“所以說,依靠我們節目發放紀念運動衫,不但省錢、有價值,還能起到更加全麵的宣傳效果。你說,我們借我們這個平台給你們發放紀念運動衫,是不是你們占我們節目的便宜?是不是我們虧本了?”
麵對王浩暉一番連珠炮似的駁斥,王宏雷委實有點招架不住。如果王浩暉是普通人的話,那王宏雷可能還會惱羞成怒,為了麵子死撐到底。反之,王宏雷隻能老老實實地講道理。而講道理,在聽完王浩暉一番解釋後,王宏雷不得不承認王浩暉分析的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