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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過一次與樸灌鎬談判的經驗,再次麵對這種問題的談判,王浩暉自然是輕車熟路,很快就和李秀應在昨天談判的基礎上,將最終的《MU》(奇跡)代理合約給敲定了下來。
最終合約大體與《熱血傳奇》的代理合約沒區別,但其中也有一些的不同。在此將不同點列出一下。
第一:王浩暉的青龍遊戲公司以100萬美元的簽約金和23%的分成,獲得WEBZEN(網禪)公司旗下《MU》(奇跡)的三年大陸和香港的獨家代理運營權。同時,青龍遊戲公司擁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約權利。而分成的時間,則與Wemade(吳美德)公司相同,同樣是遊戲正式開始收費的第二個月。
至於為什麼比原先的80萬美元和22%的分成,多了20萬美元和1%的分成,原因,便在於王浩暉要求的優先續約權利和額外增加的技術支持的分成保證條約。
第二:與Wemade(吳美德)公司的可以由青龍遊戲公司要求修改遊戲內容和道具不同,WEBZEN(網禪)公司隻允許青龍遊戲公司提交修改遊戲內容和道具的方案,並說明理由。WEBZEN(網禪)公司有權利不予采納。
第三:在派駐程序員方麵,WEBZEN(網禪)公司似乎確實是因為擔心分成賠償的問題,所以才要顯得比Wemade(吳美德)公司更大方一點,確實也是隻大方一點。因為,WEBZEN(網禪)公司比Wemade(吳美德)公司多派了一位高級程序員,也就是一共是三位高級程序員,常駐青龍遊戲公司,並負責《MU》(奇跡)遊戲的技術支持。其他的就與Wemade(吳美德)公司一模一樣了。同樣的第一時間派出技術小組,同樣的技術小組的出差旅費,也由青龍遊戲公司承擔。
第四:WEBZEN(網禪)公司承諾有關於《MU》(奇跡)的遊戲BUG和外掛的解決時限為兩周,如遇兩周之內還解決不了的問題,並致使運營商的當月營收比上月下降100萬美元以上,則青龍遊戲公司當月隻需支付三分之二的遊戲分成即可。如該問題超過一個月依然沒有解決,並導致運營商的營收再次下降,那麼,青龍遊戲公司當月隻需支付三分之一的遊戲分成即可。如遇該問題超過兩個月依然沒有解決,並繼續導致運營商的營收再次下降,青龍遊戲公司有權扣留當月及以後的所有分成,直到簽約年限自然終止為止。同時,青龍遊戲公司可選擇解約,或者使用優先續約的條款,繼續續約,但再次續約之後,本條款需要重新議定,不再作數。
第五:王浩暉雖然知道前世的WEBZEN(網禪)公司並沒有泄露《MU》(奇跡)的遊戲源代碼,但還是要求WEBZEN(網禪)公司加入了有關於源代碼泄露後的保證。當然,與Wemade(吳美德)的保證不同,WEBZEN(網禪)公司隻是承諾,如果《MU》(奇跡)的源代碼遭遇意外泄露,那麼,WEBZEN(網禪)公司會在今後,無償向青龍遊戲公司提供最新的源代碼,並允許青龍遊戲公司在其遊戲之上,進行適當的修改,但不得挪作那用。畢竟,源代碼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能得到這樣一個承諾,王浩暉也知足了。
當然,這差不多的五個條約,都隻是一份正式合約中的幾個主要條約而已。至於具體的詳細合約,自然有楊亞元這位專業的律師與WEBZEN(網禪)公司派出的法律顧問協商。事實上,之前與Wemade(吳美德)簽署的合約也經過了這麼一番的雙方律師的協商流程。
在敲定代理合約之後,WEBZEN(網禪)CEO李秀應卻是笑著提議道:“王先生,我認為我們應該舉行一場盛大的簽約儀式,來慶祝我們這一次跨越國家的合作,並以示我們韓華兩國的友好!”(韓國人說話,自然習慣將他們的國名簡稱“韓”排在我國的“華”之前。)
錘子的友好呀!我看你是想要拿我們這一次的簽約搞宣傳還差不多。王浩暉一眼就看穿了李秀應的真實目的,在心中更是狠狠地吐槽了幾句。
王浩暉一臉謙遜地回敬地道:“我非常讚成李女士你的提議,不過,該如何舉辦這場簽約儀式,那就得有勞李女士了。”
事實上,王浩暉也能夠理解李秀應的心思,畢竟,WEBZEN(網禪)公司這一次的100萬美元簽約,是韓國遊戲行業最大的一筆外銷代理合約,而這也能讓WEBZEN(網禪)公司在與其他國家遊戲代理商談判的時候,有了底氣,也有了價格的比較。如此,就算換了王浩暉,也會跟李秀應一樣隆重地宣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