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娟搖搖頭道:“既然是和解,那就必須得有一個和解的代價,如果費勒先生連版權費用都不願意支付,那這還算是和解嗎?”
費勒卻堅持道:“我還是這個意思,我們可以和解,但抄襲我們是絕對不會承認的,版權費用我們也不會支付,我認為這完全沒有必要。至於和解的代價,我認為我們隻要相互承認對方的節目都是原創的,那就是最大和解。”
何娟不以為然地撇撇嘴後,才搖搖頭道:“看來,費勒先生並沒有和解的誠意,我覺得我們還是法庭上見吧!”說著,何娟便站起作勢準備告辭而去。
一旁的米哈倫一聽這話,也高興地道:“何娟女士,你的決定非常正確,對於驕傲自大的英國人,隻有法律才能讓他們低頭!”
愚蠢的美國佬!費勒心中再次怒罵一句,才鄭重地道:“何娟女士,我認為我已經很有誠意了,我向上帝保證我沒有抄襲你們的節目,這隻能說是一次巧合,如果我像你們支付版權費用,那就等於我承認抄襲了你們的節目,這是不可原諒的。如果這就是你所說的和解的代價的話,我認為,這跟我們經過法律的審判沒有任何的區別。和解也將變得毫無意義。”
何娟也臉色一正道:“費勒先生,我的當事人同意和解,那是出於中英兩國人民的友誼,以及《中國偶像》節目在英國的長遠考慮,如果你不願意承認你的節目是由我當事人授權,那和解不和解確實對我當事人來說毫無意義。”
費勒堅持道:“何娟女士,在節目商標的申請上,《流行偶像》在英國已經獲得了許可,並且在時間上還要比你的當事人更早,我認為,在英國,我們有足夠的理由來堅持我們的節目原創性。我隻能說,我們之間的是巧合!”
何娟搖搖頭道:“費勒先生,你的巧合太離譜了,我們有十足的理由和證據,你的巧合,不過是的一廂情願,而且,請你不要忘記了,法律麵前,不講巧合,隻講證據。”
米哈倫適時幫腔道:“沒錯,法律隻講證據,或許這真的隻是巧合,但隻要我的當事人比你早一秒公布節目方案,並創造出這個節目,那這個節目的版權便要歸屬於我的當事人,這一點,我相信貴國的法律,同樣寫得非常清楚。”
費勒無奈地攤攤手道:“好吧,何娟女士,我承認你所說的是正確的,不過,我們兩者的節目版權,還是存在著區別的,雖然,相似度很高,但比起我的節目來,你的當事人所創作的節目要更加的成熟,這一點,我甘拜下風。但請何娟女士,明白,我擁有我們英國的節目商標,在這一點,我擁有充足的理由來說服我們國家的法官,雖然這個理由看起來希望非常渺茫!”
何娟笑著道:“感謝費勒先生你的坦誠,但我還是希望費勒先生能夠看清現實,和解,才是雙贏的局麵!這也是我的當事人希望和解的原因!請費勒先生三思!”
可惜,這一番唇槍舌劍的爭論,最後還是以無疾而終!
費勒打定的主意就是拖延時間,而何娟有了王浩暉的交代,也並不急著達成和解的談判。
事實上,節目版權的爭奪,現在才剛剛開始而已!
……
求月票,求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