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婚姻與生命禮儀(1)(1 / 3)

作為賭注的婚姻

19世紀20年代末,卡洛琳·謝立丹被正式引見進入倫敦上流社會。在阿爾馬克聚會大廳中跳舞、調情和閑聊之餘,她從未忘記自己的任務:在“一個社交季節”的時限內找到一位丈夫。卡洛琳似乎有大把的覓夫機會。她是阿爾馬克初登社交舞台的12位最漂亮的女性之一,因其美貌和出身,卡洛琳和她的姐妹——海倫和喬治安娜——被譽為“天之驕女”。她們住在漢普頓宮中一套優雅富麗的公寓中,這是人們為了紀念其祖父、劇作家理查德·布林斯利·謝立丹而送給她們家族的禮物。

三姐妹在擇偶方麵可算是孤注一擲,父親早亡,母親靠一小筆撫恤金獨自撫養四子三女。嫁得好似乎是她們的唯一出路。由於沒有嫁妝,她們不得不依靠個人品質勝出:海倫有魅力,卡洛琳有智慧,喬治安娜則是個大美人。除此之外,還要遵循當時社會的風俗安排婚事:必須按照年齡大小決定姐妹的結婚次序,不能打亂。這意味著海倫和卡洛琳在拒絕別人求婚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到這樣做會對小妹喬治安娜的婚事產生何種影響,美麗的喬治安娜已經成為不少單身漢的追求對象。

海倫首先做出讓步,她雖然不愛普賴斯·布萊克伍德上尉,但還是與他結了婚。布萊克伍德是愛爾蘭貴族杜福林勳爵的繼承人。雖然海倫沒有嫁妝而且他的家人也反對這門婚事,他卻絲毫不以為意,因為他非常愛她,而且不久海倫也愛上了他。然而,在第一個“社交季節”內,並沒有人向老二卡洛琳求婚,也許因為她太過機智自信的緣故,因此,接受令人尊敬的喬治·諾頓對她的追求就成了當務之急。諾頓是格蘭特利勳爵的兄弟,自卡洛琳16歲起就傾心於她。她母親曾經建議諾頓等到卡洛琳年滿18歲進入社交圈再向她求婚,他做到了這一點並且再次向卡洛琳求婚。

當時卡洛琳已經進入她的“第二社交季”,由於擔心自己“孤獨終老”並且為母親的哀求所打動,她帶著疑慮接受了諾頓的求婚,因為這樁婚事顯然會為她帶來經濟上的好處。她勉強同意嫁給“一個她不愛的男人;她從未宣稱自己愛他;這是為了某些特定的好處——也是為了避免陷入不幸的境地”。1827年6月30日,19歲的卡洛琳和26歲的喬治·諾頓結婚,結果終其一生都陷在飽受虐待的婚姻和缺少法律協助的境地中。“社交季節”好比英格蘭女性的成人禮,卡洛琳由於在兩個社交季內沒有吸引到追求者,(錯誤地)冒險接受了唯一的求婚請求,因為——她認為——這樁婚事會為她帶來經濟保障並且讓她的妹妹喬治安娜自由接受別人的追求。

對配偶雙方來說,婚姻是迫使他們走進人生新階段的一樁嚴肅生意。大多數社會都會用成人禮的方式幫助青年男女告別童年,做好成為妻子或丈夫的準備,迎接未來生活。作為性成熟的標誌,月經初潮本身就是一種可以慶祝的生命禮儀。例如,很多北美土著部落會讓初潮的女孩住在一間小木屋中,由母親照顧她們並且告訴她們做女人需要注意什麼。

成人禮對膽量、勇氣或技能的推崇常會促使青春期的男孩進入人生的下個階段。如放血、文身或割禮等儀式會讓男孩像個“男子漢”那樣體驗疼痛——換言之就是一聲不吭。割禮不僅意味著性成熟,還鞏固了男性間的情誼,是男孩與年輕男人的分界線。其他成人禮,如美洲土著的“靈境追尋”儀式,會把年輕男子(有時是女子)送到自然環境中獨處,等待超自然的力量指引他們的未來。

古羅馬的成人儀式上,男孩會脫下象征兒童的紫邊長袍,換上象征羅馬成年男性的純白色長袍。他還要向自己的“布拉”(bulla)——一種裏麵裝著護身符的吊墜——和家庭守護神“拉列斯”(lares)獻祭,然後前往當地廣場,在那裏宣誓成為羅馬公民。一般是由父親來決定成人禮舉行的時間,通常是兒子年滿14歲到16歲,身體發育成熟,達到參軍標準的時候。之後,新的羅馬公民會受訓一年,由其父親選擇一位傑出的公民或軍人作為他們的老師。在歐洲和歐洲移民為主的北美國家,“穿馬褲儀式”——給年滿六歲或七歲的男孩穿上馬褲或褲子——是一種重要的生命禮儀,象征著“幼兒期”的結束。儀式完成之後,父親會更多地負責兒子的教育或訓練,包括安排學校、延請教師或者進行個人指導等等,讓孩子明白他們的社會角色和責任。宗教中的成人禮,如基督教新教的堅信禮、猶太教的男孩受戒禮和(始於1922年的)女孩成人禮都是強調對信仰的忠誠和理論的掌握,表明參加者的宗教和社會角色的成熟,做好了承擔責任的準備。這種成熟體現在法律方麵,即達到了法律允許的性活動年齡,已經可以分擔父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