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缺的無所事事中,天色漸漸暗了下來,總算可以出去看一看外麵的情況了,想到白天外麵似乎不隻聽不見人聲連一聲鳥叫都沒有忍不住苦笑,他就知道自己應該不會那麼幸運,陰濕的天氣,暗綠的瘴氣,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毒,若是人類的話,這這片漆黑中不隻無法穿行,或許連呼吸都困難,這裏太過安靜了,連風都未進一絲,在摸摸空無一物的肚子,果然生存什麼的要離開人類還是自己想的太簡單了啊,忽然想起曾經在電視裏所看的野外生存節目那個“站在食物鏈頂端的男人”無論昆蟲還是野生動物似乎隻要去掉頭就可以吃?胃裏一陣惡心翻騰,他現在的身體應該消化不了那些東西吧,雖然不知道血液和吸血鬼之間的生存必然關係在哪裏,如果能夠破解自己是不是不再需要以血為食?
地上全是黑色的淤泥伴隨著自己不認識的蟲子在其間蠕動爬行,這些淤泥及具欺騙性,看著似乎隻是平常幹燥的土地,而當你踏入時會讓你整個人沒入其中不停的下陷、下陷,偶爾會覺得。裸。露在外的肌膚發癢,或許是淤泥裏的蟲子爬到了他身上,也或許是樹上的蟲子掉了下來,讓他頭皮一陣發麻,立刻跳將出來將身上的蟲子抖落,卻又感覺它們似乎已經鑽進了自己的衣服活著褲子裏,想想這地方反正沒有什麼人會突然出現,回到洞中將衣褲全部脫下,這樣及時有蟲子爬到他身上也可及時抖落。雖然黑暗不英雄他的視力,且他隻能在黑暗中生存,但對於這樣的黑暗他依舊莫名的恐懼,將手放在胸口,他能感覺到自己那十分微弱似乎已經靜止的心跳,這種心跳太過緩慢輕柔若不多停留或者身體感覺不夠靈敏,那麼是很難感覺到的。
曾經的格缺雖不是富二代官二代,但也是城市裏長大的孩子,第一次複活雖如同老鼠般東躲西藏,甚至跑到屠宰場偷牲畜的血過活,就環境而言卻也沒有如這般惡劣過。忍不住想到丹尼爾·笛福所寫的《魯濱遜漂流記》,據說這個故事是真實故事改編而成,1704年9月一名叫亞曆山大·塞爾柯克的蘇格蘭水手在海上與船長發生爭吵,被船長遺棄在南美洲大西洋中,生活在離智利400英裏之遙的安·菲南德島上達4年4月之久,四年後他被伍茲·羅傑斯船長所救,回到英國時已成了一個野人。
而亞曆山大·塞爾柯克的處境似乎比自己要好一些,海邊意味著海鮮,海鮮意味著食物,沒有瘴氣,而格缺現在連自己在哪裏,怎麼出去,水源,甚至連除了蟲子外的野生動物都沒有看見。當然,人類的話食物方麵似乎比自己更為廣泛,即使是蘑菇、樹皮也能生存下去,而他需要的是血。他不知道那個島上有沒有吸血蟲活著螞蟥牛蠅之類的寄生蟲,若在那樣的環境他還能活下來那麼格缺還真是羨慕他的運氣了。走到洞口卻再沒有勇氣踏出一步,想將衣服穿上可又覺得那身衣服實在太髒了發散出腐爛植物及各種屍體的刺鼻氣味,那是剛他陷入的淤泥味道,這樣的氣味讓他的腸胃一陣翻騰,但他並沒有什麼可以吐的東西,隻能這麼惡心著惡心著,現在的他最想做的是洗個澡,因為散發著惡心臭味的不隻那身衣物,還有他的身上,格缺捏著鼻子轉開頭想將腿上粘附的惡心淤泥用手搓掉可吸血鬼的五感靠的不僅僅是五官還有自身每個細胞的特別能量場直接聯係著他的大腦。雖沒有電影小說裏那般誇張,但要知道自己身上有什麼東西不要太簡單。格缺第一次對自己除了痛覺外的靈敏感官感到痛苦,他已經不需要躲避人類而小心翼翼了。
由於沒有進食沒有體力加上對洞外那片艱難環境及各種蟲子的恐懼,格缺覺得雙腳有些發軟,依附著背後的洞壁直接癱軟下來,如果自己還是人類的話那麼現在場景已經十分尷尬,他不知道自己身上會不會除了散發著惡臭的淤泥有沒有尿騷味。就著這裏的泥土格缺在地上翻滾,試圖摩擦掉腿上手臂上以及背上的惡心淤泥,直到再也不見白皙的肌膚,他有將自己的衣服放在洞壁及地上藏擦,褲子衣服皆磨破有了數個洞,再也看不見原來的顏色,摸摸衣褲口袋嘴角一抽,居然什麼也沒有。現在對於格缺來說這個山洞就是天堂了,而洞外則是完全的另一個世界他現在寧願在洞裏餓死活著白天被太陽燒成灰燼也不想出去了。
即使到現在他還沒有發現水源及活物。格缺的生存欲。望本來就不強烈,遇到這樣的事,自然不會再做無所謂的掙紮。接著退回洞內,他現在什麼也不想做,什麼也不願意思考了。伴隨著渾身的惡臭這簡直就是地獄啊,他現在最想做的就是將自己惡心發臭的皮給剝下來。
“相比人類與這個地方我更喜歡哪裏呢?”格缺捫心自問(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兩個都不想選了,不過現在他似乎沒有別的選擇了)
“果然還是人類更招人討厭啊。”繼續自問自答,想到那些聰明狡詐的生物他就一陣頭疼。果斷再次站起來,再不顧身上的肮髒惡臭,如果等到天亮他就更沒有機會出去了,想到白天透入的陽光,似乎不像這種遮雲避日的陰暗之地該有的,還是因為自己剛剛複活吸血鬼的年齡被重新計算,隻要是陽光便足夠將他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