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張照片被我忽略了。在踏出那間房子前,也就是兩個小時後,特蕾莎出其不意地把照片拿給我看。是一張殘破不堪的老照片,用膠帶重新拚貼過。她將照片擺在桌麵上,就放在裝滿煙蒂的煙灰缸和一瓶龍舌蘭酒之間。她剛喝完了三分之二。那把有三個彈匣的手槍,擺在那兒像是在預示當晚即將發生的事情—事實上,就是宿命般的預警。
這張最後的照片,老實說來十分老舊,隻剩半張,因為左半邊被撕毀了:從殘餘的另一半依稀可以辨認出一個男人的手臂,裹著像是飛行員外套的袖子,搭在一個年輕女孩的肩膀上,女孩有混血兒特有的棕色肌膚,豐盈的黑色頭發,還有一雙大眼睛,看起來隻有二十出頭。她穿著緊身長褲,難看的羊毛領牛仔粗呢外套,盯著相機鏡頭,露出猶疑不定的表情,似笑非笑。盡管臉上化著粗糙的大濃妝,我還是注意到那雙黑色瞳孔裏蘊藏著天真或者說是脆弱的眼神,而這更加深了那張鵝蛋臉上的稚氣。一雙輕輕勾勒成杏仁形狀的眼睛,線條分明的嘴巴,鼻子的形狀隱約透露出逐漸退去的古老印第安血統,馬黛茶色的皮膚,高高翹起的下巴流露出一股桀驁不馴的自負。我想,這女孩算不上美貌,但是有一股特別的氣質。她的容貌稱不上完美,隻算得上清秀,這種美仿佛是過去的古老光輝延續了幾個世紀之後遺留下的獨特痕跡。而這也使得那股脆弱帶了點平靜,或許該說是一種單純的自信。我暗自猜想,如果今天我不認識照片裏的人,也許那種脆弱會讓我心軟。
“我差點認不出是您。”
這句話脫口而出。對於我的評語,她似乎不以為意,隻是凝視著桌上的照片,良久。
“我也認不出來。”她下結論似的說。然後,她把那張照片放進沙發上的袋子裏麵,放入繡著她姓名開頭字母的公文包,然後往門口一指。“我想這樣就夠了。”她說。
她看起來疲憊不堪。長時間的談話,香煙,龍舌蘭酒。她的雙眼下掛著黑眼圈,已經不是昔日照片裏的眼睛。我站起身來,扣上夾克的扣子,伸出手向她道別—她幾乎沒有碰到我的手,我的注意力再次放到那把槍上。原本在房間另一頭的胖胖的保鏢,現在正站在我身旁,一臉漠然,一副準備送客的樣子。我興致盎然地看著他那雙發亮的蜥蜴皮靴子,贅肉從手工圖騰腰帶上擠出來的啤酒肚,以及T恤底下讓人有壓迫感的身軀。當他打開大門,我發現他的肥胖不過是虛張聲勢,全是左手製造出的效果。顯然,他隻把右手當成工作的工具。
“希望一切順利。”我意味深長地說。
她循著我的目光看向那把手槍,慢慢地點頭同意,但是並非因為我說的話。她正沉浸於自己的心思裏。“當然。”她喃喃道。